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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9日18:01|来源:海外网|字号:
海外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邹雅婷) 在今天(9日)下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中,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庄聪生委员呼吁,要用法治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他指出,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民营企业就是一个“易碎品”。
庄聪生表示,某些官员手中没有受到法治约束的审批、监督、管理等权力,能让企业轻易毁于一旦。为了企业生存,一些出资人不得不向环境妥协,为请客送礼而焦虑,把很多时间和精力耗费在建立各种关系上,既腐蚀了公职人员,也为企业发展埋下了隐患。
在缺乏强有力法治保障的情况下,民营企业面临的各种隐性壁垒也无法跨越。比如,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村镇银行和“红筹股”海外上市的有关政策,分别空转了4年多和7年多,竟无一家企业能够享受。再如,为了海外上市,有的企业家不得不放弃国籍,成为某小岛国国民。在政策执行中,一些部门习惯给企业贴“姓公姓私”的标签,搞差别对待。
“许多企业家反映:我们要的不是更多的照顾,而是公平;要的不是什么特权,而是安全。”庄聪生在发言中痛陈民营企业家的心声。因此,他代表全国工商联建议,要把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放在重要位置,依法保护民营经济财产不受侵犯、保护民营企业经营不受干扰、保护企业家的人身安全和致富名誉不受损害。
(责编:姚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