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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版控煙令”征民意 吸煙者不聽勸最高罰200元 

2012年03月27日11:20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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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就一部地方性法規的專家建議稿公開征求公眾意見,這部可能取代現行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的法規,在控煙思路上從行政管制變為公共治理。

昨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官方網站將控制吸煙條例專家建議稿全文公布,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此次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4月30日。

作為一部控制吸煙的地方性法規,專家建議稿將“世界無煙日”引入並向煙草銷售者確定了義務,規定每年5月31日“世界無煙日”這天,煙草制品銷售者應當停止售煙一天,並賦予愛衛會對銷售者是否遵守這一規定的監督職權。

出爐:意見稿歷時一年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主任張引表示,這是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去年啟動法規預案研究后的第一個項目,此次征求意見的建議稿是由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應鬆年為負責人的課題組提供的專家建議稿。在征求意見結束后,將由課題組根據各方面意見和建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專家建議稿作為將來起草工作的基礎送市政府有關部門做進一步調研論証。

在2011年1月召開的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應鬆年等19位市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控煙條例的法規案,經大會主席團討論通過,決定將該法規案交市人大常委會組織有關方面進行法規預案研究。

區域:室內全面禁煙

專家建議稿對禁煙區域採取了針對室內和室外分別規定的方式。室內包括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隻要是有頂部遮蔽且側面有兩面以上環繞的任何空間,包括電梯、走廊、地下通道、樓梯間等,都為室內。

室外則區分禁煙區域和限制吸煙區域。禁煙的包括醫療機構的室外區域,各類青少年教育培訓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等七類。

限制吸煙的包括風景名勝區、公園、游樂園等休閑娛樂場所的室外限制吸煙區域,除經營者或管理者自行規定全面禁止吸煙的外,應劃定吸煙區,吸煙區以外的其他區域禁止吸煙。

處罰:不聽勸最少罰50

相比現行條例對違反法規的處罰,專家建議稿大幅提高了處罰。

公民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勸阻的,由市和區縣愛衛會或相關管理部門責令立即改正並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現行法規規定的處罰為10元。

此外,對於經營管理者不履行勸阻吸煙義務的,則會面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如果限制吸煙區域的經營管理者不劃定吸煙區的,由市和區縣愛衛會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會面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禁限煙區域

    【室內禁止吸煙區域】

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隻要是有頂部遮蔽且側面有兩面以上環繞的任何空間,包括電梯、走廊、地下通道、樓梯間等。

【室外禁止吸煙區域】

1、醫療機構的室外區域﹔

2、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少年宮、少年兒童活動中心、各類青少年教育培訓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

3、高等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室外教學區域﹔

4、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售票場所、等候區域﹔

5、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科技館等各類公共文化活動場所的室外區域﹔

6、健身場、體育場的室外比賽區和坐席區﹔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

【室外限制吸煙區域】

風景名勝區、公園、游樂園等休閑娛樂場所的室外區域限制吸煙,除經營者或者管理者自行規定全面禁止吸煙外,應當劃定吸煙區,吸煙區以外的其他區域禁止吸煙。

  解讀

應鬆年:要讓公民參與控煙

作為主要起草者,應鬆年表示,控煙立法要解決的最重要法理問題是吸煙者的自由與非吸煙者的健康權的關系。每當國家或地方開展禁煙行動時,反對者提出最常見的理由就是,“不能因保護其他人的權利就限制我吸煙的自由”,這是控煙面臨的最大阻力。

由於執法難的問題,各地出台的控煙規定都面臨難以實施的困難,此前亦有人發出中國控煙失敗的聲音。

對此,應鬆年表示,控煙條例相對現行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在控制吸煙模式上有很大轉變,從過去的行政控制模式轉為公共治理模式。過去認為控煙執法要有一支執法隊伍,但面對龐大的吸煙人群和眾多公共場所,一支執法隊伍遠不能完成任務,因此,要讓公民參與到控煙中,維護自己的健康權。(記者楊華雲)

(責編: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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