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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學者反感學術體制 阻止博士生發論文引爭議

2012年07月18日16:36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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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本報報道了南開大學長江學者李衛東所指導的10位博士無法正常拿到學位的事件,在學術界引起反響。本報記者 張國攝

長江學者、南開大學化學教授李衛東指導的十幾位博士生,盡管通過了博士論文答辯,卻因沒有發表論文而無法正常拿到學位。此事經中國青年報披露(見本報7月13日4版)后,在學術界引起強烈反響。

國內不少高校將博士學位與發表論文挂鉤,李衛東教授指導的博士生均卡在這一規定上。據學生們反映,原因主要在於導師壓著大家的成果不投稿。李衛東本人則向記者解釋說,這是各高校之間攀比數據的結果,自己對這一“土政策”十分逆反,研究成果是否投稿、何時投稿,理應由學者自主決定。

“需要改變的不是我,而是這個制度本身。”李衛東表示。

這位長江學者的主張和做法,在學術界引起了爭議。

據記者了解,李衛東已停止在南開招收博士生。迄今為止,他有16位博士生畢業,其中6人被學校破例授予學位,另外10位仍在等待。此外,還有3位在讀的博士生轉由其他教授指導。

針對本報報道,一位讀者表示:為什麼要等到博士生付出如此慘重的代價,才大義凜然地說要改變制度呢?“這位著名學者是不是太自私了?”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賈紹鳳就此評論說,堅持踏實的研究沒錯,但因為老師對規則的逆反而耽誤學生的前程,是很不應該的。

也有人指出,李衛東的解釋只是“借口”。“也許制度是有問題,但是他作為一個長江學者,可以表達意見的途徑有很多,他為什麼要採取這樣一種最消極的方式呢?”

李衛東的學生李盛華強調,李老師並不像他宣稱的那樣是因為挑戰“土政策”而不發論文。相反,他一再向學生承諾投稿,使學生認為,隻要耐心等待,在一定的期限內會有論文發表。

李盛華是讀了李衛東教授對中國青年報記者的解釋之后,才決定站出來說話的。此前,這些同學不願意公開表達對導師的異議。

李盛華2006年師從李衛東讀碩士學位,2008年轉攻博士學位,2012年畢業,是目前仍在等待學位的10名博士畢業生之一。他說,李老師2008年已有第一位博士畢業生,如果李老師當時就表明自己對規則的“逆反”,那麼自己和一些后來者不會選他做導師。

此前曾有9位學生聯名向南開大學反映,他們畢業后一直與李衛東保持聯系,催促李老師投稿,得到的答復通常是“我們馬上發表”、“這個月底投出去”、“這個周末投出去”等。然而李老師一再失約。

李盛華認為,李衛東教授應對此事負有全部責任,只是他把責任推到了“土政策”上,推到了南開大學身上。

接到學生們的反映之后,在該校校長龔克以及著名化學家李正名院士、程津培院士、周其林院士等許多學者的推動下,南開大學研究生院破例重新審核了李衛東教授5位學生的學術水平,授予他們博士學位。李盛華認為,南開大學已經突破了“土政策”的硬性規定,解決了“一刀切”的難題。

李衛東在南開大學任教7年多來,隻發表了一篇與南開博士生合作的論文,盡管校方多次督促他盡快將研究成果整理發表。對此,李盛華認為,出於對學術的尊重,學校不會強行“摁”著一位學者去發表論文。

作為當事人,李盛華贊成目前將發表論文與學位挂鉤的做法。他說,做博士生多年,研究成果在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接受同行的檢驗,這樣的評價體系是相對公正的。與許多學校相比,南開大學要求自然科學學科博士生至少有一篇論文發表在SCI或EI的索引源刊物,這樣的要求並不高,而且學生可以先畢業,待論文發表之后再行審批學位,具有一定的彈性。

但是,將學位授予與論文發表綁定的規則,在學術界已招致不少反對的聲音。南開大學的案例引起了一些學者的思考。上海師范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教授周育民形容,這是用發表論文“綁架”學位。

周育民說,我國學位條例將學位授予權交給了由專家組成的答辯委員會和學位委員會。這個制度設計,符合大多數國家學位制度的通例。然而,由於教師和研究生在所謂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是衡量高校排名的重要依據,那些早作規定的高校因此排名靠前,其他高校也紛紛仿效。從某種意義上說,研究生的權益成了高校追求排名的犧牲品。

他認為,將本由專家獨享的授予學位權力,與學術刊物編輯分享,是“學術權威和尊嚴的旁落”。從理論上說,由專家組成的答辯委員會,對於學生是否達到相應學位的學術水平的評價,具有權威性。但是,實際操作的難度也很大。這個問題不僅中國存在,西方發達國家也同樣存在。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數學博士、新加坡國立大學助理教授韓飛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在伯克利分校,並無發表論文才能畢業的要求。學生通過博士資格考試,就成了博士候選人。博士候選人可以自己提交3位教授的名單,組成博士學位論文委員會。博士候選人把學位論文交給博士學位委員會,由他們審閱,3個人都簽字就算論文初步通過。之后,要在系裡做一次公開的演講,所有人都可以去聽,聽眾都可以提出問題。若無問題,學生可以把論文和教授的簽名上交給研究生院,最后由研究生院開會確定授予博士學位。

周育民建議,在評選優秀博士生時,可以要求有論文發表,但對全體博士生,不作硬性規定為好。任何部門和學校,都不應該在國家學位條例之外,設置非法定程序,使條例的執行走樣。

他還指出,發表論文“綁架”學位,造成的后果之一,是助長了論文粗制濫造甚至抄襲之風。很多論文只是作為換取學位証的“憑據”。

針對南開大學這一事件,周育民認為,導師對校方有關規定可以有不同意見乃至抵制,但也要盡量兼顧學生的現實困難和利益。另一方面,學生也可依據學位條例,維護自身權益。

李衛東教授的“逆反”與高校的規定孰對孰錯?用發表論文“綁架”學位的制度是否過於僵化?在受到影響的學生們眼裡,與他們的現實困境相比,爭論這樣的問題沒有多大意義。

不止一名學生對記者強調,因為遲遲不來的學位,他們的學術之路幾乎被堵死。而他們當初能夠師從這位長江學者攻讀博士學位,幾乎都是學生中的佼佼者,讀博期間的付出也不比其他同學少。

一位讀者給記者留言,概括此事是“神仙打架,學生遭殃”。

李衛東的一名學生表示:“即便是對行政干預學術不滿,對於一位傳道、授業、解惑的尊敬師長,是應該努力表達不滿爭取學術自由,還是應該以眾多學生為代價消極抵觸呢?是應該為受制於沒發表文章不能拿學位的學生鼓與呼,還是應該千萬次的承諾卻從不踐行,把學生玩弄於股掌呢?”

“即便是捍衛個人自由,也不要犧牲我們的利益。”李盛華說。

本報天津7月17日電

(責編: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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