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首頁|

 

 

財政部專家:按家庭征個稅不可行 統計難是主因

2012年07月23日10:23    來源:揚子晚報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間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財政部科研所副所長劉尚希日前發文明確稱,“我國按家庭計征個稅不可行”。而記者昨日採訪得知,其實我國按家庭征稅呼聲早已有之,且在發達國家多有按此成功征收案例。而日前有報道稱,我國有關部門已經准備在2012年啟動全國地方稅務系統個人信息聯網工作,為“按家庭征收個人所得稅”改革做好技術准備。

財政部專家唱衰

2億多流動人口產生大量跨時空家庭 按家庭征個稅成本太高不可行

據媒體報道,劉尚希7月20日發表文章稱,不得不承認,我國個稅的最高邊際稅率達到45%,從全球來看也是很高的。不少人呼吁要實行綜合征收、以家庭為課稅單位。

劉尚希表示,從單個家庭來看,按家庭來征收累進的個稅,似乎簡單又合理,而從13億人口的國家這個整體來觀察,需要權衡的問題將成幾十倍增加,無法實施一個超出自身駕馭能力的復雜稅制。技術層面的稅收信息系統也許不是難題。對我國來說,最復雜的是工業化、城鎮化背景下的勞動力、人口和家庭的流動。當前流動人口達到2億多人,相當於一個大型國家的人口在整天不斷地流動變化。這也由此改變了我國傳統的家庭結構,出現了“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空巢老人”、“夫妻分離”等大量跨越時空的家庭結構。在這樣一種情況下,讓家庭來申報其應稅所得,按家庭來課征個稅將使成本高到難以實施的地步。

他介紹稱,以家庭為課稅單位,就需要依據家庭的狀況來實行各項稅前扣除或稅收抵免,例如老人、孩子、配偶的狀況,其是否符合稅收寬免的條件,一方面是自己申報,另一方面要由稅務部門來一一認定。家庭信息屬於隱私,孩子、老人和配偶的狀況,對於稅務部門是如何認定的,是否符合條件,是否存在作弊行為,隻能通過內部稽查來發現,很難通過信息公開來實現監督。

我省稅務專家部分認同

按家庭扣稅在當下確實難推行 前提條件太多容易算成糊涂賬

“按照家庭為單位來繳納個稅,這個稅法已經被諸多專家提了很多年,雖然國外有成功經驗,國內呼聲也較高,看上去似乎也是一種更為公平公正的課稅方式,但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要施行還有很多障礙。”昨天,我省一些稅務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均如此表示。

我省一位稅務專家告訴記者,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准的規定過於簡單,沒有區分為取得收入所必須支付的必要費用和為維持勞動力簡單再生產及家庭開支所發生的生計費用。另外,我國費用扣除標准中也沒考慮納稅人贍養人口的多少、健康狀況等所引發的不同開支水平,以及通貨膨脹、醫療、教育、住房等不同情況,而是統一按照一個標准實行定額或定率扣除。這對於那些收入相同但所發生的必要費用和生計費用多的納稅人來說無疑是不公平的。舉例來說,一個五口之家,隻有一人工作,養活全家五口,每月隻有三四千元的收入,本已不寬裕卻仍要繳個稅。而按照家庭來扣除個稅就比較公平。我國已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一個家庭贍養4個老人,甚至6個、8個老人的情況將越來越多,如果個稅完全不考慮家庭因素,就很難體現公平。而按照家庭課稅,就可以解決這種稅負不公。

可是,正因為各個家庭的情況不一,所以真的按照家庭課稅需要解決諸多難題。比如家庭的總人口、每月的生活費扣除基數、每個月對老人和孩子支付的贍養費用、城市生活水平不同導致的生稅前扣除費用差異……這裡面公式的演算會非常復雜,也是不少專家認為家庭課稅的弊端,很可能最后算成一筆糊涂賬。在以家庭計稅的美國,很多人都算不清自己每個月到底要交多少稅,收入較多的家庭有時會找專門的稅務所幫他們算稅。

也有稅務專家提出質疑

按家庭扣稅體現稅務公平且慢說不 家庭和個人課稅結合應成為改革方向

劉尚希認為,與其針對一個個家庭去解決稅負公平問題,倒不如從整體上實行低稅負、寬稅基,以及簡單、透明的稅制,利用獲得的稅收收入再去“補低”,從而實現整體的社會公平。

但我省專家對此表示,目前正在實施的個稅制度實際上已經是非常簡單透明的低稅負寬稅基稅制,而從目前實施的提高個稅起征點減輕稅負等措施來說,稅基可能還有所收窄。根據財政部日前公布的數據,起征點提高后,個稅收入已經連續8個月下降。不過為了進一步減輕稅負,體現稅收公平,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就認為,這些年雖然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減稅措施,但仍需進一步加強。他建議應創造條件結合“綜合收入”和“家計扣除”等機制,針對培育中等收入階層這一重要方針,體現更有力的結構性減稅安排。

那麼,家庭課稅到底該如何做呢?我省專家表示,穩妥的做法可以採取家庭課稅與個人課稅相結合的方式。在個人課稅的基礎上實行家庭課稅,以夫妻雙方為一課征單位。同時考慮到我國現實的征管水平,個人課稅也是必須的。在個人課稅基礎上到年底匯總夫妻雙方各類收入,扣除規定的費用,再減去代扣代繳的稅額。也就是以可以綜合反映收入水平的年收入作為課稅對象,年內預交,年終匯算,多退少補。這樣可以照顧自由職業者和失業者。

不過我省稅務部門一位專家指出,實施“按家庭扣稅”有一個前提,這就是家庭收入的透明度和真實性。目前中國對某一個人的收入狀況尚且不能做到完全透明,要對家庭中所有成員的收入作一個總體的衡量,更是困難重重。很明顯的問題就是,有些人隱性收入很高卻很少繳稅,比如一些富人手下有很賺錢的企業和生意,每個月卻隻給自己發幾千元工資,繳納的個稅少得可憐。所以,一旦以家庭為單位收個稅,統計起來將更復雜。

人家怎麼做的

發達國家 多以家庭課稅

據記者了解,世界上多數發達國家,個稅都是“家庭稅”,比如在德國,征稅的類別根據納稅人的家庭狀況加以區分,如已婚家庭子女未滿18歲、子女在27歲以下但仍在上學的、由於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如生病)造成高額開支等情形,可以少交稅。法國則是將家庭人數作為納稅的參數,每個成年人家庭參數為1,每個孩子家庭參數為0.5,這樣,一對夫婦加一個孩子的家庭,參數就是2.5,依此類推,家庭人數及經濟狀況不同,其所繳納的所得稅也不同。而日本實施“所得稅控除制度”,對於納稅者本人生活所需的最低費用、撫養家屬所需的最低費用以及社會保險費用等,免征所得稅。

美國常規個人所得稅共有5種申報狀態,即單身申報、夫妻聯合申報、喪偶家庭申報、夫妻單獨申報及戶主申報。美國的個稅稅率是根據家庭的負擔來計算的,如果納稅人的收入要養老婆,那他的稅額就按兩個人來算,如果還要養一個孩子,那就按三個人來算,依此類推。

多說一句

家庭課稅 別因難而止

“成本高到難以實施”,是難,還是不願?家庭課稅早在2006年就曾有全國政協委員提出著名的“7號”提案,此后議論聲此起彼伏,“難”字也不絕於耳。專家們既感慨於目前的個稅稅負不公,卻又在收入不透明、公眾自覺納稅素養低、按家庭課稅技術難度高等種種絆腳石面前望而卻步,讓人感覺這個“有史以來最公平的”、被多數發達國家採用的家庭課稅制在中國現狀下就“無法與國際接軌”,乃至於多年來成了綁在驢子眼前的一根胡蘿卜,讓我們看得見吃不著,還老是吊著胃口流著口水追著它跑。

每一種改革都很艱難,每一種改革也都有種種阻力和“水土不服”,希望高智商的專家們迎難而上,不光說難,還要解難,讓我們普通百姓盡早享受更加公平透明完善的稅收制度。

(責編:墨言)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