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首頁|

 

 

62部門公務接待預算增加 中國紅十字總會一年僅花3萬

2012年07月31日09:54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間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人民網北京7月31日  (記者楊文彥)近日,90余個中央部門公開了“三公經費”,就公務接待來看,國稅總局(含全國稅務系統)花銷最大,日均266.8萬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最少,全年預算3萬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大旗表示,公布出來的“三公經費”也許並沒能夠反應“三公”支出的全貌。

中國貿促會增加近2.3倍  住房城鄉建設部減少56%

數據顯示,財政部2012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84億元,與2011年決算數相比,減少了13.8億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4.91億元。

從人民網羅列的93個中央部門來看,62個部門2012年公務接待預算比2011年決算高,8個部門持平,21個部門下降。

其中,2012財政撥款公務接待花銷最大的五個部門分別為:國稅總局(含全國稅務系統)66703.31萬元,國家質檢總局11384.66萬元,中國科學院8043.66萬元,農業部3755.68萬元,海關總署(含全國海關系統)3573.26萬元。

財政撥款公務接待花費最少的五個部門是:中國紅十字總會3萬元,中央國家機關工委9.74萬元,住房城鄉建設部13.95萬元,國務院三峽辦和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研究室均為17萬元。

2012年預算與2011年決算相比,一些部門增幅較大,如中國貿促會,從229.83萬元升至752.54萬元,增加522.71,約增加2.3倍﹔工信部從810.13萬元上升至1570.36萬元,約增加1.9倍﹔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從157.92萬元上升至310萬元,增加近1倍。

同時,一些部門也有減少,用2012年預算與2011年決算相比,住房城鄉建設部由2011年的31.71萬元降至13.95萬元,減少17.76萬元,降幅約為56%﹔國家體育總局由2011年的1098.92萬元,降至688.64萬元,減少410.28萬元,降幅約為37%﹔國家海洋局,由2011年的4250.53萬元,降至3185.42萬元,減少1065.11萬元,降幅約為25%。

國稅總局最多日均266.8萬  中國紅十字會會最少全年3萬

2012年,財政撥款公務接待預算開銷最大的是國稅總局(含全國稅務系統)。據《國家稅務局系統2011年部門決算》報告顯示,國稅總局全國系統共58.23萬人,公務接待預算66703.31萬元,比2011年決算增加1070.19萬元。

按一年365天計算,國稅總局全國系統平均每日的公務接待費用為182.7萬元﹔按照一年250個工作日來算,一天的公務接待費用則為266.8萬元。

據國稅總局《決算》報告介紹,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各級國稅部門與社會相關部門開展稅收協作,跨地區稅務部門之間的稅收征管、稅務稽查、聯合辦稅等發生的接待費支出,包括會場租賃費、車輛租用費、工作餐費等,以及國(境)外團組接待費支出。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2012年公務接待財政撥款預算3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中國紅十字會總會2011年部門決算》對此解釋,公務接待費支出3萬元,主要用於業務工作中所發生的接待支出。

專家:“三公經費”仍不明細不具體  制度化建設需引入公眾參與

在90多個中央部委中,“三公經費”多則幾億,少則整個系統一年幾萬、十幾萬。中國財稅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朱大旗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指出,三公經費”也許並沒有反映“三公”全貌。

朱大旗表示,我國財政預算普遍存在一個問題,即真正納入到政府財政預算的數目,與實際收支,有較大缺口。納入政府預算收支的,實際上只是一部分,還有一些制度外的收入,例如小金庫等等,是不可能公布出來的。中央部門和地方政府,都存在這樣的問題。所以“三公經費”或許並沒有反映三公的全貌。例如,某些單位的公車,保有量隻有那麼幾輛,當不夠用的時候,很可能會從主管的國有企業調配,日常維護費用也由企業負擔。再比如,有些單位預算超額了,可能也會通過制度外的一些費用支付。政府部門真實全部的收支,在目前公布的“三公經費”中,並沒有得到全面、真實的表現。

對此,朱大旗建議,我國非常有必要推行真正規范化的預算管理,堅持預算的全面性、完整性原則,實施全口徑預算管理。真正規范化的預算管理應該包括所有的政府收支,如《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五條所規定的:各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也即政府收入不管來自稅收、專項收費、彩票發行還是捐贈等,都要列入預算,通過預算管理起來。

朱大旗指出,今年的“三公經費”較去年相比,是有進步的,但是仍不夠明細,不夠具體。這與預算部門不願意公開有關系,也與預算編制、科目分類自身工作做的不扎實有關系。這是中央部門和一些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問題。

朱大旗表示,“三公經費”要做到規范細致,做到盡可能明細到“項”、“目”的水平,需要切實推進制度建設。首先,應做好預算科目的分類,這是編實、編好預算,全面、准確、規范公開預算的前提條件﹔其次,在執行過程中要依法執行﹔再次,加強人大、財政部門的有效監督和審計部門的審計﹔最后,引入公共參與監督。

(責編:星燁)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