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19日10:12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隨著各地為穩增長陸續投入新項目,外界開始擔心新投資是否會加重地方債務風險。恰好今年也是地方政府償債關鍵的一年,今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與其他相關債務三類共計1.84萬億元。舊債未了,新債又舉,中國地方債風險究竟有多大?對此,專家指出,要綜合考查債務風險,不僅要看負債率,還要看債務的用途、財政收入情況、GDP增速、償還能力等,更主要的是看經濟發展基本面。綜合多項指標判斷,目前中國地方債處於安全區內,不會爆發系統性風險。
地方債規模風險可控
中國地方債規模有多大?根據審計署之前的公布,截至2010年底,除54個縣級政府沒有政府性債務外,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共計10.7萬億元。根據審計署報告,2011年、2012年,分別有約2.6萬億元和約1.8萬億元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到期,合計佔2010年底債務余額的41.66%。
從政府層面看,相比西方發達國家,中國政府的債務風險處於可控范圍內。據測算,中國國債負擔率從1994年到2010年間的平均水平為12.52%,如果將或有、隱性負債考慮進來的話,截止到2010年,直接顯性債務(國債)GDP比重為19.07%。再加上直接隱性債務(僅包括養老金缺口)則為39.17%。假定10%的或有債務,政府債務佔GDP比重則上升為43.69%,仍遠低於歐洲貨幣聯盟《馬斯特裡赫特條約》規定的60%的警戒線。
“要綜合判斷地方債務風險”。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副研究員林勇明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不能隻看政府負債率。我國與出現債務危機的西方國家不同,他們的政府資產有限,經濟低迷,政府財政收入停滯,而我國雖然經濟增速減緩,但仍然是高速發展的國家,地方政府借來的錢不是用於消費而主要進行投資了,這些投資能令政府資產增值,並且地方政府還擁有土地、國有資產等。
地方政府有償還能力
舉債不可怕,可怕的是借債人沒有償還能力。而我國地方政府是有一定償還能力的,其償還能力可以從財政收入、投資收益等方面體現。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鬆分析,中央加地方公債總額與政府總財政收入相比仍較低。此外,從資金運用來看,中國地方債務逾70%都用於基礎建設融資以及土地收儲,這些同樣增加了政府的資產總量。同時,中國的地方政府除了稅收等收入之外,還擁有土地收入以及國有企業股權、已經盈利的一些基礎設施等等,這些經過適當的財務安排,都可以支持這些地方債務的償還。
專家指出,地方政府債務在可承受范圍之內,一個重要理由是,中國經濟的實際增長率雖然可能有所回落,但仍將保持一定水平,因此,財政收入的增長也將保持同步增長勢頭。“我國中央政府財力雄厚,如果個別地方政府債務出現償還問題,中央也有能力進行調控。”林勇明認為。
有機構分析說,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的償還能力,原因一是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在增長,投入力度在加大﹔二是還有土地等資產變現后還債﹔三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也採取了一些資產處置的方式和其他融資手段。
建地方債管理長效機制
雖然目前地方債風險可控,但其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若不及時解決將后患無窮。巴曙鬆指出,整體來看,我國地方債務風險還是處於一個可控狀態,但是,其局部的、階段性的風險依然不容小覷,這主要體現在短期流動性風險較大、局部風險增大以及短期內的局部風險較為集中。也就是說,當前地方債務風險主要是流動性風險,而不是信用風險。
巴曙鬆建議,在當前環境下,拓展信貸之外的融資渠道、盤活現有資產就成為地方政府的應急選擇。從長遠看,要化解地方政府債務,應建立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長效機制。這包括完善的分稅制度、嚴格的政府債務約束機制、健全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完善的地方債務管理機制等。隻有從多方位、全過程地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有效管理,才能實現標本兼治。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認為,地方政府要建立整體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框架,這種框架實際上也是風險監控的管理框架,對不同類別的政府性債務進行分類、監控、具體分析,不能大而化之,要對每類債務的具體情況、期限結構、還款來源做到心中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