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27日11:09 來源:華聲在線 手機看新聞
9月25日,有網友在某網站論壇發出一封“致長沙市芙蓉區國稅局稽查局的一封偷稅舉報信”,截至9月26日下午7時,這封“實名舉報信”的點擊率已超過21萬。
令人意外的是,被舉報人與舉報人竟是一對夫妻。妻子實名舉報身為區人大代表候選人的丈夫偷稅漏稅。對此,丈夫表示,“舉報信屬於誹謗,如果有偷稅漏稅行為,我早就被稅務部門帶走了。”本報記者向佳明 長沙報道
7月18日起,有網友先后在網上發了三條網帖,內容均為舉報湖南盛源通訊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及原公司負責人曹盛文涉嫌偷稅漏稅。舉報信的署名為“梁紅”。
據了解,梁紅就是曹盛文的妻子。這三條網帖的總點擊量超過35萬次。
9月26日上午,記者見到了梁紅,她証實網帖是自己委托別人發的。妻子起訴離婚后可能面臨巨額“共同”債務
梁紅說,她目前正在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法院還沒判下來,因此她與曹盛文仍是夫妻關系。
梁紅說,她1993年與曹盛文結婚,由於兩人性格不合,且曹對她實施家暴,2011年12月份,梁紅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離婚。
“隨后他們公司就起訴曹盛文,要求其返還欠公司的660余萬元,並歸還公司購買的同升湖白竹水鄉別墅。”梁紅說,如果法院判下來,作為曹盛文的妻子,也要承擔三百多萬的債務,“一輩子都還不完。”
因此,今年7月份,梁紅開始向長沙市國稅部門、地稅部門以及新聞媒體舉報曹盛文存在偷稅漏稅行為。
9月25日,梁紅來到長沙市國稅局咨詢投訴情況,被告知三個月才能給出答復。
不久前,梁紅發現開福區選舉委員會貼出公告,曹盛文成為該區第61選區人大代表候選人。
9月14日,梁紅向開福區人大聯絡處報告了自己舉報曹盛文的情況,幾天后,有關負責人口頭回復梁紅,不再讓曹盛文競選人大代表。
丈夫回應債務問題“要看法院如何判”
對於妻子的舉報行為,曹盛文表示自己本來不願回應,“為兒子著想,讓兒子清靜一點。”
曹盛文告訴記者,兩年前已經從湖南盛源通訊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退股,如今已沒有一分錢的股份,只是公司有事需要問他時,才會去一下公司。
曹盛文解釋,同升湖白竹水鄉的別墅確實賣了340萬元,但自己隻認成交價,稅金是由買方去繳的,對方想少交點稅,就簽了個180萬元的合同,在房產部門的登記也是對方去完成的。此外,公司裡的每一項工程都繳了稅,內部走賬是為了方便支付農民工工資。
對於公司起訴的借款題,曹盛文說自己隻欠260萬元。“錢投入了股市,隻剩190萬元。”對於這一點,曹盛文強調說:“不是她說了算,也不是我說了算,要看法院如何判決。”
9月26日下午,記者從長沙市稅務稽查部門得知,省市兩級稅務部門均接到了梁紅的舉報,已委派下級稅務稽查部門進行調查,但目前尚無信息反饋。
[舉報] 妻子舉報:他有三項偷稅漏稅
舉報信的內容主要有三項:一,由盛源公司出資以曹盛文的名義於2005年在長沙縣同升湖白竹水鄉購買別墅一套,房屋價格為1941038元。2011年8月1日曹盛文與吳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將別墅以340萬元的價格賣給吳某。然而2011年8月3日曹盛文在長沙縣房產局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上約定的交易金額卻隻有180萬元。這其中的差價是沒有繳稅的。二,湖南盛源通訊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下屬的湖南盛源通信器材,每年繳納的是定額稅,曹盛文將公司的錢轉移到貿易部賬上,再通過貿易部以支付貨款、工資的名義轉移到個人賬戶上。梁紅說,她在銀行查過,從2005年到2009年,共轉移了27955077元。三,湖南盛源通訊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正起訴曹盛文,稱曹找公司借款660余萬元﹔2006年,公司出資22萬元給梁紅購買了一台本田CR—V轎車,這兩項都沒有納入公司財務報表。
[回應] 丈夫回應:她想逃避坐牢
採訪中,曹盛文撩起衣服,給記者看了其身上的眾多傷疤,他說這些都是妻子梁紅造成的。就在梁紅提起離婚訴訟的前一天,曹盛文因傷被送入醫院搶救。曹盛文稱是因為梁紅用刀將其砍傷所致。
“司法鑒定我是重傷,她要坐牢的,她這麼做就是想逃避坐牢。”曹盛文說,由於梁紅的不停舉報,他已主動退出了人大代表的競選。
律師說法
是否屬於共同債務 是妻子承擔的依據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甘元春認為,此案中,丈夫一方是否犯罪不影響債務屬性。
區分是否需要承擔的基本依據是看是否屬於共同債務。如果是共同債務需共同承擔,丈夫是否犯罪不能抗辯對外的債務,隻要對外債務是夫妻或家庭共同的,配偶就必須承擔。區分共同債務主要看雙方對債務是否知曉,借錢的用途是否用於共同經營。(瀟湘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