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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來中國住房保障體系初步成型 覆蓋面持續擴大

2012年10月16日16:42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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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開始,中國全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在“十二五”期間覆蓋全國城鎮20%住房困難家庭,讓群眾共享改革成果。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大批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給予了信貸資金支持。

自2008年開始,中國全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在“十二五”期間覆蓋全國城鎮20%住房困難家庭,讓群眾共享改革成果。這5年也便成為中國歷史上政府對住房保障投入最多、建成規模最大、工作成效最明顯的時期。“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標正越來越接近現實。

對困難家庭實行“托底”保障房建設獲突破性進展

山東省滕州市52歲的劉鳳華患有嚴重的糖尿病和高血壓,幾乎沒有勞動能力,兩個兒子分別在青島一所大學和當地一所初中上學。一家人的經濟來源全靠做清潔工的丈夫每月1100元的工資和不到600元的低保收入。

2010年12月,劉鳳華一家搬進了當地建設的荊善安居南區的保障房。“23年裡我們搬了16次家,現在終於有了自己的家,心裡覺得特別踏實。”面對記者,劉鳳華流下了欣喜的淚水。

劉鳳華的故事,只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的一朵浪花。住房是人的生存之所、發展之基。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行“托底”,是黨和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從2008年中央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以來,國務院先后十幾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在高層的強力推進下,各地對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日趨加大。

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國累計有2650萬戶城鎮住房困難家庭住上了新房,實物住房保障受益戶數佔城鎮家庭總戶數的比例,由“十五”期末的5%左右提高到了11%。此外,還有450萬戶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從低收入群體到夾心層 保障覆蓋面持續擴大

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拉開的住房體制改革,為中國房地產市場注入了活力,但是由於相關配套制度不完善、住房供應結構不合理、房價上漲過快等問題,住房市場在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方面出現了一些問題。

同時,中國正處於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每年新增城鎮人口1500多萬。新就業職工和常住外來務工人員支付能力弱,解決住房需求存在困難。

2007年,國務院出台《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強調各級政府要把解決城市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難題作為一項重要職責,並進一步明確了住房保障范圍和標准,為解決住房這項重大民生問題提供了制度保証。

2009年以來,中國又相繼啟動中央下放煤礦、國有林區、國有工礦、城市等棚戶區和危房改造工程,住房保障范圍從城市擴展到林區、墾區、礦區等區域。

2010年6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出台了《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在全國范圍內啟動了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其著眼點是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以及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等“夾心層”群體的住房問題,填補了住房保障體系的一大空白,標志著中國住房保障制度建設進入了新的階段。

目前,中國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主要類型,對應了不同收入、不同類型的住房困難群體,保障范圍主要包括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無住房和住房困難家庭,以及棚戶區居民。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劉衛民認為,近幾年來,正是因為我們更加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把滿足群眾的基本居住需求放在首要位置,才構建起了以市場供給與政府保障相結合、以市場供給為主的城鎮住房政策框架,初步形成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的住房保障體系。

揚長避短突破瓶頸 機制建設全面推進

5年的探索實踐過程,是中國保障性住房建設進一步明確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的過程。

其一,以租購並舉為前提的“住有所居”的住房制度目標在全社會形成共識。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司長馮俊說,從總量上看,目前城鎮成套住房套數與城鎮家庭戶數比大概在0.8:1左右,加上住房佔有的不均衡,住房總量不足的矛盾還將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存在。盡管居者有其屋是數千年來的社會理想,但我們必須逐步樹立新的居住理念,即“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有住房”。自1998年房改以來近14年的探索,特別是近5年來的嘗試,社會各界逐步在“住有所居”上達成共識。

不少專家認為,建立起相對完善成熟的住房保障體系,美國用了近百年時間,新加坡和日本用了50多年,因此中國提出“十二五”保障性住房覆蓋率達到20%,正是考慮了當前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的現實國情和地方政府的實際承受能力。

其二,以各級財政補貼和配套資金、銀行信貸資金、社會資金、個人自籌資金為組成部分,初步搭建起了中國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投入長效機制。

在財政投入方面,目前已經有中央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省市縣財政一般預算安排的資金、住房公積金增值淨收益安排的資金、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安排的資金、地方債券安排的資金等。

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大批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給予了信貸資金支持。

廣州、深圳等市採取政府與企業合作建設、企業自建、BT建設、企業與農村集體組織合作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租房等多種模式,通過引入社會資金,加快解決“夾心層”群體的住房難問題,取得了很好效果。

其三,符合中國國情住房保障體系的頂層設計日益清晰。經過5年的大規模實踐,中國逐步理順了住房保障的范圍、標准、供應結構和配套政策體系。例如在品種上,先后出現過房改房、安居房、解困房、廉租房等10余種,無一不是“與時俱進”、順應市場變化的結果。

在管理分配上,各地不僅實行保障房源、分配過程、分配結果“三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還因地制宜從准入標准、審核程序、動態管理、退出執行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各具特色的政策制度,讓社會信服,使百姓滿意。

(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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