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廣西、浙江、天津等八省區市2011至2020年海洋功能區劃
新華網北京10月16日電 中國政府網16日分別公布了國務院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山東省、福建省、浙江省、江蘇省、遼寧省、河北省和天津市2011至2020年海洋功能區劃的批復。
根據批復,國務院原則同意了這些地區的海洋功能區劃。通過實施區劃,到2020年,廣西全區建設用圍填海規模控制在1.61萬公頃以內,福建控制在33350公頃以內,山東控制在3.45萬公頃以內,浙江控制在5.06萬公頃以內,江蘇控制在26450公頃以內,遼寧控制在2.53萬公頃以內,河北控制在14950公頃以內,天津控制在0.92萬公頃以內。同時對這些地區到2020年的海水養殖功能區面積、海洋保護區面積、保留區面積、整治修復海岸線長度等指標做出了規劃,保証圍填海等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用海活動得到合理控制,漁民生產生活和現代化漁業發展得到保障。
批復表示,各地區海洋功能區劃是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法定依據,一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編制各類產業規劃涉及海域使用的,應當符合區劃的要求。
批復指出,要認真落實區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不斷完善海域管理的體制機制,嚴格執行項目用海預審、審批制度和圍填海計劃,健全海域使用權市場機制。堅持陸海統籌方針,切實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地方海域使用金收入要支持海域海岸帶開展綜合整治修復。加大海洋執法監察力度,規范海洋開發利用秩序。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國家海洋局要加強對區劃修改工作的管理,對區劃的實施工作予以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