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首頁|

 

 

商務部復審調查日產(北美)汽車新出口商資格

2012年10月18日10:11    來源:中國証券網-《上海証券報》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間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中國証券網訊(記者 郭曉萍)商務部網站18日消息,商務部將自2012年10月18日起復審調查日產(北美)汽車有限公司的新出口商資格,對中國出口的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補貼及幅度。復審調查產品范圍與商務部2011年第84號公告裁定的被調查產品范圍一致,即原產於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

2012年9月3日,日產(北美)汽車有限公司(Nissan North America,Inc)向商務部提交了新出口商復審申請。申請人主張,在原始案件調查期間未向中國出口被調查產品,與原始調查案件中其他美國被調查產品生產商不存在關聯關系,在原始案件採取措施后對中國大陸有實際出口,符合新出口商的條件,請求商務部立案進行復審審查。

2011年12月14日,商務部發布2011年第84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實施期限為2年。

(責編:王棟)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