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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與妻離婚帶小三出庭作証 法官駁回其訴求

2012年10月19日09:29    來源:海外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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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贛州法官發現原告與“証人”的不正當關系后駁回離婚請求

為了將結發妻子踢開,竟然請來情人出庭作証。這是目前發生在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的一出鬧劇。法官發現原告與“証人”的不正當關系后,駁回原告離婚的請求。

李某和丁某結婚5年多,育有一兒一女,生活雖然清貧,但夫妻相敬如賓,日子過得也還和美。2010年,李某開始做起了服裝生意,靠著自己的勤勞,生意做得紅紅火火,與此同時也認識了同做服裝生意的黃某。黃某比李某小幾歲,還未結婚,兩人接觸幾次后,產生了感情。此后李某便經常夜不歸宿,丁某有所察覺,雙方為此經常發生爭吵,后來,李某就干脆向丁某攤牌,並提出離婚。丁某為了兩個未成年的小孩,不願意同李某離婚,並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挽回丈夫的心。見丁某不同意協議離婚,李某便訴至法庭請求離婚。

在法庭上,李某為了証明與丁某感情破裂,竟申請讓自己的情人黃某出庭作証,証明自己與黃某已經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與丁某的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法院得知李某與黃某的特殊關系后,認為李某和丁某的婚姻需要夫妻雙方互相忠誠,彼此尊重。李某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在外有“第三者”為由向法院提出離婚訴求的行為,不僅是對配偶感情的巨大傷害,也違背了夫妻履行忠實義務的規定。故對原告的離婚請求不予支持。(謝秋霞 劉海俊 記者徐明)

來源:大江網

(責編:夏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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