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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誤將3萬元轉給別人 求助銀行、警方均遭拒

2012年10月21日16:56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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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福州女子粗心誤轉3萬治病錢 銀行警方均拒絕幫忙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10月21日訊(記者 趙楊 實習生 張婷鈴)不小心轉錯賬,難道隻能認倒霉?日前,福州王女士一個粗心大意,把3萬元錢轉到了別人的賬號,偏偏又聯系不到對方,想通過銀行或者警方與對方聯系上,但均被拒絕。本是急用的看病錢,卻誤轉他人手中,可把王女士一家急壞了。

操作出錯誤轉他人賬上

俞先生昨日告訴記者,粗心大意的是他的愛人王女士。因為家人生病,需要治療費用,19日中午2時多,王女士通過自己的民生銀行網上銀行,將8萬元轉到自己工商銀行的私人賬戶。

俞先生說,第一次轉賬沒有出錯,王女士順利轉了5萬元。隨后,王女士進行第二筆3萬元的轉賬。轉完賬后,王女士隨后查詢自己的賬戶,結果發現隻有5萬元到賬,覺得奇怪的她隨即查看轉賬記錄,結果發現第二筆錢並不是轉給自己的銀行賬戶。

“3萬元轉到以前的一個客戶賬戶,我們以前曾有過資金往來。”俞先生表示,愛人的網銀記憶了對方的銀行賬號。愛人在操作時,粗心地按下了這個記憶賬號,錯轉到別人的賬上,戶主姓王,不過並不熟識,因為時間太長,相關信息已經找不到了。最后通過朋友,他們輾轉找到了對方電話,結果發現處於關機狀態。

銀行:需先報警

警方:無法立案

俞先生傻了眼,他希望銀行能凍結這個客戶的賬戶,並提供這個客戶的信息,他好去向這個客戶要回錢。但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他,必須先到公安部門報案,然后攜公安部門開具的公函,才能凍結賬戶並告知客戶的個人信息。

俞先生隨后又立馬跑到當地派出所報案,但派出所的民警說因為是他自己轉錯賬,因而無法立案,更無法出具公函。

福州開元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大成表示,因別人轉錯賬而獲得這筆錢款,這是不當得利。如果俞先生要求對方返還,對方拒絕,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立案要有被告的具體姓名、單位地址或身份証號碼等。而如果沒有明確的被告,無法在法院起訴,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必須先得知對方的身份及住所等情況。 

(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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