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2日09:56 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國務院日前發布《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指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使全體居民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服務質量、服務效率和群眾滿意度顯著提高,個人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地區間衛生資源配置和人群間健康狀況差異不斷縮小,基本實現全體人民病有所醫,人均預期壽命在2010年基礎上提高1歲(2010年人均預期壽命為74.83歲)。
遏制公立醫院盲目擴張
規劃指出,優化配置醫療資源。堅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以群眾實際需求為導向編制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按人口分布和流動趨勢調整醫療資源布局與結構,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功能、數量、規模、結構和布局。
遏制公立醫院盲目擴張,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4張的,原則上不再擴大公立醫院規模。切實保障邊遠地區、新區、郊區、衛星城區等區域的醫療資源需求,重點加強兒科、婦產、精神衛生、腫瘤、傳染病、老年護理、康復醫療、中醫等領域的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新增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投向農村和城市社區等薄弱環節,保証基本醫療服務的可及性。
大力發展非公立醫療機構
規劃指出,在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中,為非公立醫療機構留出足夠空間。需要調整和新增醫療衛生資源時,在符合准入標准的條件下,優先考慮社會資本。
公立醫院資源豐富的城市,可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部分公立醫院改制重組,積極穩妥地把部分公立醫院轉制為非公立醫療機構,適度降低公立醫院的比重,促進公立醫院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到2015年,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均達到醫療機構總數的20%左右。
優先建設發展縣級醫院
規劃指出,優先建設發展縣級醫院,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使90%的常見病、多發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難復雜疾病的診治、康復能夠在縣域內基本解決。
繼續加強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建設。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到2015年,基本實現每個鄉鎮有1所政府舉辦的衛生院,每個行政村有村衛生室,提高鄉、村衛生機構設備配備水平。
到2015年,努力建成機構設置合理、服務功能健全、人員素質較高、運行機制科學、監督管理規范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原則上每個街道辦事處或3萬至10萬居民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大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上下聯動、分工明確、協作密切的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提高醫保報銷比例
規劃指出,加快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逐步提高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標准,到2015年,達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個人繳費水平相應提高。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和費用支付比例。做好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待遇水平的銜接,三項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均達到75%左右,明顯縮小與實際支付比例的差距。
繼續鞏固發展新農合制度,參合率保持在95%以上,建立長期穩定的籌資增長機制,不斷提高新農合籌資水平,逐步縮小城鄉醫保籌資水平和保障水平的差距,為實現城鄉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奠定基礎。逐步擴大保障范圍,到2015年,實現普通門診統籌全覆蓋。擴大大額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種補償的病種范圍。繼續開展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全國全面推開提高兒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尿毒症等大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將肺癌等大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范圍,並適當擴大病種,提高補償水平。
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
規劃指出,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貧問題。積極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利用基本醫保基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減輕參保(合)人的高額醫療費用負擔。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多種形式補充保險和公益慈善的協同互補作用,統籌協調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政策,有效提高保障水平。
加強基本醫保基金監管,健全管理經辦機構。全面推進支付方式改革,結合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和疾病臨床路徑管理,在全國范圍內積極推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支付方式。鼓勵優先使用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建立醫保對醫療費用增長的制約機制,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實施慢性病防控策略
規劃指出,全面實施慢性病綜合防控策略,加強慢性病高危人群發現和預防性干預工作,開展高血壓、糖尿病等基層綜合防控,在各級醫療機構推行35歲以上首診患者測量血壓制度,在80%以上的社區、鄉鎮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血糖測定服務。支持貧困地區高血壓患者和糖尿病患者免費藥物治療。
大力開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創建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實施高危人群健康管理、生活方式指導和干預,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達到60%。加強腦卒中、冠心病等心腦血管疾病的篩查和防治工作。在癌症高發區開展重點癌症篩查和早診早治工作。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報告制度,加強管理治療,使貧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得到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和緊急救助。到2015年,發現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達到70%,治療率達到60%。逐步完善社會心理支持和心理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制度化和規范化管理。
推進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
規劃指出,提高城鄉居民規范化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2015年建檔率達到75%以上。向群眾提供連續的預防、保健、醫療、康復等系列服務,方便居民參與個人健康管理。
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以省為單位建立涵蓋基本藥物供應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醫療服務、績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加強醫院信息化建設,建立醫院診療行為管理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信息系統,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發展面向農村及邊遠地區的遠程診療系統,提高基層尤其是邊遠地區的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公平性。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醫藥衛生信息化標准體系。積極推進區域統一預約挂號平台建設,普遍實行預約診療,實現電子病歷跨區域醫療機構的共享。(白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