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改的五大裡程碑
中共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教授 張希賢
《黨章》是中國共產黨黨內的根本大法,黨內的任何文獻、文章、文件,其政治法律地位都高不過黨章。
中國共產黨在90多年的歷程中,其“黨章”(《中國共產黨章程》)的修改,有五大裡程碑,本文將予以略述。
裡程碑一
二大《黨章》,
中共第一個正式《黨章》
1921年7月,黨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本黨名為“中國共產黨”。
1922年7月,按照馬克思主義黨的學說,結合中國共產黨一年來的工作實踐,參照俄國共產黨的經驗,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二大《黨章》規定了黨內生活和黨內關系的一系列原則,內容分別為“黨員、組織、會議、紀律和附則”,中心是建立嚴密的各級組織,加強黨的紀律性。這是中國共產黨的第一個正式《黨章》,它標志著中國共產黨創立工作的圓滿完成。
裡程碑二
五大《黨章》:
確立中國共產黨體制
1927年4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雖然在政治上沒有建樹,但修改的新《黨章》,卻是一個裡程碑,確立了中國共產黨政黨體制。
黨的五大通過的新《黨章》,在前三個黨章《黨員》、《組織》、《會議》、《紀律》、《經費》、《附則》等六項基本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黨的建設》、《黨的中央機關》、《省的組織》、《市及縣的組織》、《區的組織》、《黨的支部》、《監察委員會》、《黨團》、《與青年團的關系》等九章內容。這是1927年大革命的急風暴雨中形成了統一的全國性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的一個重要標志。
首先,明確提出了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在“黨的組織系統”條文中,明確規定:“全國——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把過去的“中央執行委員會”改為“中央委員會”,省級及以下的執行委員會,改為“省委員會”、“市、縣委員會”、“區委員會”。
其次,“確立了“中央委員會”體制,包括:(1)全黨的最高機關為“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2)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黨的“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會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是全黨的最高權力機關,“執行並指導黨務及政策”。(3)“中央委員會,選舉正式中央委員一人為總書記及正式中央委員若干人組織中央政治局,指導全國一切政治工作”,並選正式中央委員若干人為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中央政治局從五大時設立。(4)中央政治局互推若干人組成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處理黨的日常事務。
第三,五大《黨章》規定:“為鞏固黨的一致及權威,在全國代表大會及省代表大會選舉中央及省監察委員會。”規定中央及省委員會,不得取消中央及省監察委員會之決議﹔但中央及省監察委員會之決議,必須得中央及省委員會之同意,方能生效與執行。遇中央或省監察委員會與中央或省委員會意見不同時,則移交至中央或省監察委員會與中央或省委員會聯席會議,如聯席會議再不能解決時,則移交省及全國代表大會解決之 ①。
裡程碑三
七大《黨章》:
確立中國共產黨指導思想
1945年6月,中共七大修改《黨章》的最大成功在於把毛澤東思想確立為中國共產黨的指導思想。
馬克思主義是中國共產黨的行動指南,但把馬克思主義應用於中國的實際。鑒於黨成立后中國共產黨人對馬克思主義的創造性運用,劉少奇在七大《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中,深刻地論述了“毛澤東思想”的理論體系、理論淵源、理論創新與理論地位。隨后,在黨的七大通過的新《黨章》中,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與中國革命的實踐之統一的思想——毛澤東思想,作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針,反對任何教條主義的和經驗主義的偏向”。至此,“毛澤東思想”被確立為中國共產黨的指導思想。
中國共產黨應用馬克思主義,是把馬克思主義應用於中國人民革命和建設的偉大實踐。因此,這一指導思想也必然是中華民族的指導思想。
裡程碑四
十二大《黨章》:
走上“依章建黨”的發展道路
1982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了新的《中國共產黨章程》。
十二大新《黨章》清除了黨的九大、十大、十一大三個《黨章》中 “左”的錯誤,繼承了七大、八大黨章的優點,注入了鮮活的內容,奠定了改革開放時期黨內根本大法的正確基礎。
黨的性質是中國共產黨的本質屬性。九大黨章寫道:“中國共產黨是無產階級政黨。”“中國共產黨是由無產階級先進分子所組成,領導無產階級和革命群眾對於階級敵人進行戰斗的朝氣蓬勃的先鋒隊組織”②。十大、十一大《黨章》,都沿襲了這一寫法,把中國共產黨“定義”為專搞“階級斗爭”的政黨。十二大新黨章正確地論述了黨的性質,“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中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從“九大《黨章》”開始,說“毛澤東思想是在帝國主義走向全面崩潰、社會主義走向全世界勝利時代的馬克思列寧主義”③。十二大《黨章》對黨的指導思想的解釋,使用了十一屆六中全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的經典解釋:“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創立了毛澤東思想。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運用和發展,是被實踐証明了的關於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正確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④這一正確表述,引導全黨的思想建設日漸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
新《黨章》對現階段我國的主要矛盾和黨的任務作了明確論述,剝削階級作為階級被消滅后,“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中國共產黨在現階段的總任務是: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⑤。
新《黨章》逐步引導全黨走上了健康的發展道路。從十二大開始,黨內逐步走上了“依章治黨”的健康發展道路。
鑒於國家政治體制改革實行黨政分開以及改革開放起步時黨的干部隊伍發展的現狀,十二大新《黨章》增加了《黨的干部》一節新內容,對黨的干部的定義,黨的干部路線、黨的干部隊伍建設方針,黨的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廢除干部職務終身制等,都作出了明文規定。
裡程碑五
十六大《黨章》:
“三個代表”的新飛躍
從1921年中國共產黨建黨,到2002年黨的十六大,關於黨的性質的理論表述,都是“一個先鋒隊”、“一個代表”、“一個核心”的基本表述,即“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中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實代表”,革命時期“是革命事業的領導核心”,建設時期“是中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領導核心”,改革開放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這一表述,顯然與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和深刻變化的國情不相適應。
馬克思主義政黨從1848年“共產主義者同盟”到2002年的中國共產黨,也基本是“一個先鋒隊”、“一個代表”、“一個核心”的基本表述,由於沒有與時俱進,沒有改革創新,20世紀末,前蘇聯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在短短的時間內,都失去了執政地位,“紅旗落地”。
總結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社會主義陣營的經驗教訓及中國共產黨改革開放后的新探索,2002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修改的新《黨章》,把過去的“一個先鋒隊”、“一個代表”、“一個核心”的表述,升華為“一個核心”、“兩個先鋒隊”、“三個代表”的新表述,即“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黨的根本屬性從過去的“1-1-1結構”到“1-2-3結構”的歷史性飛躍,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歷史性飛躍,是對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社會主義戰線的新貢獻,深刻地反映了中國共產黨建設的新成就,同時為迎接21世紀的偉大輝煌作出了深遠的政治准備。
①《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議決案)
②《黨章知識辭典》中《九大黨章》,第722頁。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6年7月版。
③《黨章知識辭典》中《九大黨章》,第722頁。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6年7月版。
④《中國共產黨章程》,單行本,1982年9月6日十二大通過,第5頁,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
⑤《中國共產黨章程》,單行本,1982年9月6日十二大通過,第7頁,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