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胡澤君表示,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強化法律監督,必須要高度重視強化自身監督,要把強化自身監督放在與強化法律監督同等重要的地位。 |
胡澤君:把強化自身監督與法律監督放在同等重要地位
新華網北京11月13日電 在今天舉行的主題為“中國的司法公正”網絡採訪活動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胡澤君表示,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強化法律監督,必須要高度重視強化自身監督,要把強化自身監督放在與強化法律監督同等重要的地位。
談及如何強化自身監督,胡澤君說,一方面,要不斷地完善接受外部監督制約機制。
一是要完善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機制,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加強與代表、委員的經常性的聯系,認真聽取對檢察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二是要完善依法接受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律師在訴訟中的制約機制。認真查找自身執法辦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充分聽取律師的意見,依法保障律師的辯護權。
三是要完善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機制。健全人民監督員制度,完善檢察開放日、新聞發布制度,推廣設立檢務公開大廳等等,逐步形成檢務公開規范化、制度化的長效機制,讓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
胡澤君指出,另一方面,還要不斷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一是深入推進案件管理機制改革,建立統一受案、全程管理、動態監督、案后評查、綜合考評的執法辦案管理機制。
二是繼續深化職務犯罪審查逮捕上提一級,偵查權與抗訴權分離等改革措施,完善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內部分工制約機制。
三是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細化執法標准,規范執法程序,促進嚴格規范執法。
四是推進檢務督察工作,完善執法檔案、案件評查、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及時發現和解決自身執法當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