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太原市恆山路十裡鋪街口一段曲折的盲道,因50米內有26個直角彎,而被網友稱之為“最坑爹盲道”。據稱,這段盲道是因為在2008年鋪設時沒有規范施工造成的。11月16日,太原市政部門拆除原盲道並重新鋪設,並對全市街頭盲道類似的情況進行排查整改,方便盲人出行。 |
太原市恆山路十裡鋪街口一段曲折的盲道,因50米內有26個直角彎,而被網友稱之為“最坑爹盲道”。據稱,這段盲道是因為在2008年鋪設時沒有規范施工造成的。11月16日,太原市政部門拆除原盲道並重新鋪設,並對全市街頭盲道類似的情況進行排查整改,方便盲人出行。(11月17日《南方都市報》)
“最坑爹盲道”曝光后,太原市政部門立即拆除原盲道並重新鋪設,這種聞風而動的做法固然值得稱道。但作為一個全國無障礙建設先進城市,把盲道磚當作“街道藝術裝飾”鋪設,讓盲人在盲道上“跳舞”現象,絕不是一句“鋪設時未規范施工所造成的”就可以敷衍過去的。這段鋪設於2008年的盲道,明明是在漠視盲人的生存權利,為什麼一拖4年而我們的城市管理者、規劃者、建設者居然視而不見?當時讓盲道鋪設成這等模樣的直接決策和責任人是誰?必須讓人文匱乏者承受必要的輿論撻伐和行政處罰。
盲道是政府為盲人特意鋪設的愛心工程,主要是為了方便盲人出行、保障盲人出行安全,更是外在體現社會對於盲人幫扶關愛的“物化載體”。正因為如此,不僅《殘疾人保障法》對盲道等無障礙設施給予了高度關注,《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也將“城市主干道、市區商業街、人行道口、公交站點等地的步行道需設無障礙設施”納入其中。
遺憾的是,我們一些單位和個人口頭上說要加強對殘疾人的人文體恤和關心,行動上完全無視盲道的意義和作用之所在。類似太原市這樣的“最坑爹盲道”在我們的一些城市隨處可見。在江西南昌東湖邊的蘇圃路人行道上,一段約5米長的盲道呈“Z”字形,共有11個拐彎﹔在陝西寶雞市火車站西邊的文化路北段,盲道彎彎曲曲,被人們笑談為“九曲十八彎”﹔在湖北武昌武珞路和中南路交叉口,一條不足50米的盲道呈“S”形,有23個轉彎,另一處50米長弧形盲道,有29個轉彎。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這些“匠心獨運”的盲道,所能發揮的呵護效應已經沒有了,它不是盲道而是“盲導”。
鋪設盲道體現著社會對殘疾人的尊重,同時也是考量一座城市文明建設和市民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數。為了整體提升“無障礙出行”意識,強化對殘疾人的人文關懷,全社會都應關注盲人事業,共同營造關愛盲人、讓盲道暢通無阻、安全無虞的良好氛圍,如此社會才會更加文明、和諧。馮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