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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工薪族僅7.7%納個稅 提起征點意義不大

2012年11月26日08:27    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        字號:
摘要:專家稱,將“起征點”提高到1萬元,能夠較大范圍地惠及就業者,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李麗輝

[導讀]專家稱,將“起征點”提高到1萬元,能夠較大范圍地惠及就業者,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個稅改革的主要目標,是有效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未來個稅改革的方向,應當是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在調節收入分配上發揮更大作用,使稅負更加公平。更合理的制度設計,是合並計算家庭所有收入,再考慮人均收入水平的差異,區別對待。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部原主任王健表示,萬元起征個稅——

不大影響財政

更多惠及百姓

“可能有人覺得提高到1萬元,這個‘起征點’太高,但是,從縱向看並不高。20世紀80年代,大學畢業生平均工資60元/月/人,個稅起征點800元/月/人,現在大學畢業生的最低工資普遍超過2000元,依照80年代大學畢業生工資與個稅起征點的比例,個稅起征點達到1萬元也算是回歸。”王健說。

王健說,將“起征點”提高到1萬元,能夠較大范圍地惠及就業者,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個稅起征點的提高有利於啟動十八大提出的收入倍增計劃。

對於個稅“起征點”提高后對國家稅收的影響,王健表示,這樣做對稅收總量影響不大,因此較容易實施。

王健同時認為,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提高個稅起征點比實行綜合稅容易。

王健說,提高個稅“起征點”,是減稅政策,減稅有利於刺激消費,促進經濟發展。

王健認為,在提高“起征點”的同時,調整個稅的累進率,就能夠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有利於培養中產階層,緩解收入兩極分化。

王健說,根據《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年收入12萬元正好是相當於月收入1萬元,從財政部門的個稅征繳規定出發,1萬元也是有依據的。

工薪階層現在隻有7.7%納個稅

“個稅‘起征點’自去年9月調整為3500元后,目前大多數工薪階層的收入已經在‘起征點’以下,不需要繳納個稅。這種情況下再提高‘起征點’,對中低收入者來說毫無意義,也得不到任何實惠。”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微博)表示。

賈康認為,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總收入為23979元,月均收入也就是2000元左右。這樣一個收入水平,連3500元的個稅起征點都達不到,再往上提的話隻能是讓高收入者受益,與中低收入者無關。

實際上,新個稅法實施一年多來,在提高“起征點”和降低稅率的雙重作用下,不但中低收入者的稅負明顯降低,絕大多數工薪者也都從中受益:工薪所得稅的納稅人數從8400萬人降為2400萬人,減少了6000萬人。月收入3500元以下工薪者,稅負為零﹔月工資6000元的中等收入者,每月繳納個稅由原來的475元降為145元,全年少繳近4000元﹔隻有月工資在38600元以上的高收入群體,個稅稅負是增加的。

賈康分析說,從整體稅負水平看,工薪階層的納稅面由28%下降到7.7%,收入處於工薪階層塔基、塔腰的人群都已經被排除在外,不用繳一分錢的稅。就是這7.7%的工薪納稅人中,九成以上的稅負低於5%,再減負的空間並不大。

不少人對“月入萬元才繳個稅”的觀點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一些年輕人表示,他們工作時間不長,收入大多在四五千元,每月繳稅三四十元,“起征點”提高到萬元對自己意義不大。“對我來說,關鍵問題不是稅負重而是工資低。我現在每月收入4000多元,每月繳稅二三十元。這點收入租房加上平日的生活花銷就已經光了,買房就更不敢想,最重要的還是要提高工資水平。”在北京亞運村一家電子公司工作的小王說。

提高“起征點”,表面上看是月收入萬元以下的工薪者得了實惠,實際上是月收入幾萬元的高管和“打工皇帝”們實惠更多。比如,月薪6000元的人稅負隻減了100多元,而月薪幾萬元的稅負一下子就減掉好幾千元。“本來是抽肥補瘦,變成了肥不抽了、瘦不補了,這不是把調節方向搞反了嗎?從這個意義上說,‘起征點’並非越高越好。”賈康指出。

靠高起征點無法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

有觀點認為,在我國稅收總額中,個人所得稅佔的比重隻有7%左右,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不會對國家的財政收入產生重大影響。

賈康表示並不認同:“個稅收入確實隻佔國家稅收很少的一部分,別說提高‘起征點’,就算是把個稅整個取消了,對國家財政收入的影響也不大。但是,不能說不影響國家財政收入,就可以隨意弱化這個稅種。”

賈康說,稅收不僅是政府籌集財政收入的手段,更是調控經濟、調節分配的重要手段。個稅存在的最大價值,是對收入高的人多征稅,對收入低的人少征或者不征稅,通過“抽肥補瘦”對收入分配進行再調節。“現在,工薪階層中隻有7.7%的人繳納個稅,中低收入階層並非是納稅主體。如果‘起征點’再提高到萬元,受益的只是7.7%這一小部分人。這意味著,提高‘起征點’不是給廣大工薪層減稅,而是在給高收入者減稅。”

也有人認為,大城市生活不容易,月收入1萬元也不算很多,也不能算是高收入者吧?

“在有些人眼裡,月薪萬元可能算不上富人,但與目前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相比,肯定不是窮人。”賈康認為,目前全國大多數城市的平均工資也就是3000多元,月入萬元是平均水平的3倍,怎麼著也算是工薪階層中收入高的。眼下的當務之急,是減輕中低收入者負擔,增加他們的收入,靠提高“起征點”顯然無法實現這一目標。

“隨著全社會工薪收入水平提高,以及人們基本生活支出的增加,將來個稅‘起征點’調整還是必要的。”賈康表示,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居民收入倍增計劃,8年后人們的收入將有大幅提高,“起征點”再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調整,以求更加合理。

個稅改革的目標是有效調節個人收入差距

也有不少人擔心,現在一些企業老板,不在企業裡拿工資或者隻拿很少的工資,會不會形成逃稅?

賈康解釋說,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個人合法獲取的各項收入,幾乎都納入了個稅的征管范圍,包括工薪收入、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等11項。同時應該規范企業財務制度,明確劃分企業營業收入和個人收入,防止出現利用企業營收供老板、高管個人消費的情況。

2012年以來,稅務機關大力加強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前8個月,我國利息、股息和紅利個人所得稅實現585億元,同比增長12.2%,限售股轉讓個人所得稅實現85.5億元。

賈康認為,個稅改革的關鍵不在“起征點”,也不能光盯著工薪階層的工資收入。個稅改革的主要目標,不是為政府籌集更多的財政收入,更主要的是有效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未來個稅改革的方向,應當是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在調節收入分配上發揮更大作用,使稅負更加公平。更合理的制度設計,是合並計算家庭所有收入,再考慮人均收入水平的差異,區別對待。

山西太原地稅局數據顯示

年入逾12萬元自報稅人數剛過八千

本報太原11月22日電(記者周亞軍)近日,“個稅起征點提至萬元”的話題引發輿論熱議,記者就此採訪了山西太原市地稅局稅務工作人員,他們認為:太原大多市民收入距離萬元尚遠,目前的個稅標准已經“夠用”。

據太原市地稅局的數據顯示,2011年度太原市年收入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人數為8296人,應納稅額3.46億多元,佔全年個稅總額的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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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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