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張蘭已於今年9月注銷中國國籍,並在近日退出朝陽區政協,相關流程正在盡快處理之中。俏江南市場公關部副總裁杜薇接受採訪時表示:“外界猜想不會對俏江南上市有影響。”在俏江南不斷擴張的同時,高額的店面費用和餐飲業業績增長的緩慢,讓張蘭完成俏江南上市的迫切感無以復加。 |
北京市朝陽區政協証實,張蘭已於今年9月注銷中國國籍,並在近日退出朝陽區政協,相關流程正在盡快處理之中。俏江南市場公關部副總裁杜薇接受採訪時表示:“外界猜想不會對俏江南上市有影響。”在俏江南不斷擴張的同時,高額的店面費用和餐飲業業績增長的緩慢,讓張蘭完成俏江南上市的迫切感無以復加。
俏江南:張蘭抱恙上市計劃不受影響
多次表白忠於祖國的張蘭最終還是沒有放棄移民。日前,朝陽區官方微博對於張蘭“注銷戶口,已加入外國國籍”事件做出正式回應:關於俏江南集團董事長張蘭作為朝陽區政協委員變更國籍一事,經朝陽區政協核實,確認張蘭已於2012年9月17日注銷了中國戶籍。朝陽區政協與張蘭本人取得聯系,並於11月26日收到張蘭因國籍變更願意退出朝陽區政協的文字申請。
俏江南方面表示,煙台、寧波店的陸續試營業之后,最近公司高管幾乎都在廣州忙於俏江南中信店開門試業,在30日舉行慶典上汪小菲、大S等俏江南高層人員都會到場。俏江南內部人士表示:“張蘭或將抱病出席。”
俏江南董事長張蘭在一次房地產法律糾紛中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意外發現其注銷戶口並變更國籍,引發社會廣泛爭論,褒貶不一。兒子俏江南CEO汪小菲力挺母親,稱母親近期因膝蓋嚴重發炎,在國內醫院臥床接受治療。
俏江南市場公關部副總裁杜薇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外界對於俏江南上市和張蘭消息等的傳聞,僅是猜想,不會對上市有影響。”對於張蘭近期很少公開露面,杜薇向記者解釋,張蘭由於打拼長年積勞成疾,膝蓋有傷不得不在家休息。
事實上,因董事長張蘭戶籍事件影響,宣稱欲打造“餐中的LV”的俏江南再次賺足眼球。而外界傳聞俏江南原本步履難艱的上市計劃也暫未見天日。
變外商:張蘭個人所得稅或優惠10%
工商資料顯示,俏江南公司的企業類型原本是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與境內合資公司),2008年12月19日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俏江南搖身一變外商投資企業。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劉俊海表示:“俏江南董事長張蘭變更外籍意味著公司由內資公司變更為外商投資公司,主體進行變更,同時旗下產業可能涉及產業政策的允許等,需要履行向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許可申請等義務,由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據了解,外商投資公司和內資公司在國內上市的辦理流程和限制等不一樣,均有不同要求:內資企業無需商務局審批,沒有必要也不用辦理外匯登記証﹔內資公司注冊資本金最低3萬元,外資企業最低1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外資投資公司經營范圍限制較多。
劉俊海告訴記者:“外商投資股份公司也同樣可以依法在國外上市,但是如果選擇國內上市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相關手續和限制,無形中增加上市的門檻。”
值得注意的是,新稅法規定,外國投資者就其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利潤(投資比例、股權、股份等)繳納10%的所得稅,少於內資企業投資者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北京華稅律師事務所知名稅法律師劉天永表示:“按新稅法,餐飲業企業暫不享受明顯的所得稅優惠。但從稅收雙邊協定規定來看,如俏江南上市,俏江南董事長張蘭對於股東分紅(股息)等,將享受繳納不超過10%個人所得稅。對於俏江南未來的收購和套現,張蘭的個稅或按照移民國家規定來執行。
找原因:換國籍或辟赴港上市蹊徑
此前因証監會提高國內餐飲及加盟連鎖企業的首次公開發行(IPO)上市標准,俏江南等餐飲企業的上市申請遭遇上市瓶頸。俏江南的下一步上市計劃,杜薇三緘其口,隻稱:“上市是水到渠成的事。”
認為“上市是每一個成功企業的必經之路”的張蘭對俏江南謀劃上市之心早已落定。去年3月,俏江南就已向証監會遞交了A股上市申請,雖然行事低調,然而今年1月份的“終止審查”名單俏江南赫然在列。至此,俏江南A股的國內上市之路戛然而止。
而此次卻再次引發外界猜想不斷:張蘭擇機更換國籍或為赴港上市鋪路。消息稱,俏江南已通過港交所上市聆訊,計劃籌集1-2億美元,赴港上市計劃已經啟動。在記者採訪中,杜薇對俏江南這一計劃並未正面給與回應,但也未否認。
業內人士指出:“國內餐飲企業上市難短期內很難改變,餐飲業近年來越發慘淡,部分企業甚至出現資金鏈斷裂。外商投資企業相對於境內外上市有更多選擇,國外有多種融資渠道彌補資金壓力,境外上市加速企業融資、拓展外資來源、降低成本。”
俏江南目前全國分店總數為60家。俏江南方面稱,俏江南發展較為迅速,未來將繼續擴大店面,不排除在二線城市繼續新增幾家店的可能,有步驟地布局國際市場。
此前消息稱,為謀求上市,俏江南賣掉蘭會所,對旗下業務進行整合。然而大規模的擴張同時,店面費用和巨額資金需求無疑成為巨大枷鎖。 據証券日報
■鏈接 外籍個人所得稅怎麼交?
◆哪些外籍個人應該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1. 凡在中國境內企業、機構任職或受雇而取得收入的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同胞(以下簡稱外籍個人)。
2. 在中國境內從事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取得所得的外籍個人。
3. 在中國境內從事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所得的外籍個人。
4. 在中國境內提供獨立個人勞務(包括設計、表演、比賽等)而取得收入的外籍個人。
5. 在中國境內取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的外籍個人。
◆外籍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以外的其他所得如何判斷其所得來源地?
答: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
1. 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2. 轉讓中國境內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或者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3. 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4. 從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外籍個人申報納稅的方式有哪幾種?
答:外籍個人申報納稅方式有兩種:
1. 由支付所得的單位和個人作為扣繳義務人在支付所得時代扣代繳稅款﹔
2. 納稅人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從境外取得所得,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自行申報納稅﹔外籍個人也可委托稅務代理人代辦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