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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煙局長”周久耕案的前前后后是是非非(圖)

2012年12月04日18:15    來源:新華網    崔潔 肖水金    字號:
摘要: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原局長周久耕是因何倒掉的?究竟是網絡曝光他的“雷人語”、“天價煙”、“天價表”,還是他5年受賄25次達上百萬元?

  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原局長周久耕是因何倒掉的?究竟是網絡曝光他的“雷人語”、“天價煙”、“天價表”,還是他5年受賄25次達上百萬元?

  周久耕的“天價煙”和“天價表”被網友曝光

  2008年12月10日,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房產管理局原局長周久耕一句“對於開發商低於成本價銷售樓盤,下一步將和物價部門一起進行查處,以防止爛尾樓的出現”,將自己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上。其不當言論引發公眾對其履職行為的關注和質疑,隨后他的腐敗問題亦被曝光。

  10個月后,即2009年10月10日,南京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周久耕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沒收財產人民幣120萬元,受賄所得贓款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本報記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是,周久耕將放棄上訴的機會,而開始專心創作自己的“官場小說”。

  如果僅從一起普通職務犯罪案件的角度來看,周久耕案件到此可以暫時畫上一個句號了。但是,回想本案從案發到貪官被查處的過程中,那些曾經引發網民熱議並最終導致周久耕被繩之以法的“天價煙”、“天價表”等特殊因素,本案又獨具特色,成為網絡反腐時代具有標本意義的一個案例,值得人們對案件背后的一些現象進行深思。

  1. 周久耕的“天價煙”

  2008年12月14日,就在大家熱議周久耕的“查處言論”時,有網友將周久耕開會時的照片上傳至各大論壇。這次,網友們關注的不是周久耕的“查處言論”,而是他手頭的一盒煙。

  很快,《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局長抽煙1500元/條》的帖子出現在貓扑等各大論壇上,點擊率一路飆升。發帖者表示,他通過搜索發現,周久耕抽的“九五至尊”煙是1500元一條。圖片立即引起眾人關注,網友紛紛質疑:“一位局長咋能抽這麼高檔的香煙?”

  據南京卷煙廠工作人員介紹,“九五至尊”是“南京”系列煙中最高檔的,一般被用做送禮。當時煙廠出售價格為一條1200元,但“九五至尊”價格變動較為頻繁,有時一條1500元,有時一條1800元。

  “抽什麼煙與案件的查處在本質上沒有必然的關系。”一位辦案檢察官說,“不過,周久耕的煙癮確實很大,每次提訊他時,他都要求抽煙。”

  而另外一位知情者告訴記者,周久耕抽的“九五至尊”的確是當時單位買來的一批招待煙。事件發生后,這部分煙就被相關部門收繳了。記者從這位知情者口中還得知,用公款消費類似“九五至尊”甚至更高檔香煙的,當時絕對不隻周久耕一人,現在也還有不少。“隻不過,大家做得比以前更隱蔽了。如,開會時不是將香煙整包擺在桌子上,而是拆散放在一隻盤子上,外人就無法知道這到底是什麼香煙了。”這位知情人說。

  近日,記者在南京市山西路一家名煙名酒專賣店裡看到,市場上的“九五至尊”香煙從原來的150元一包降價為100元一包。“整條買還可更便宜一點。”這家店主坦言,“現在買這種煙的人不多了,周久耕出事后大家還是有所顧忌。”

  2. 周久耕的“天價表”

  隨著眾多網友加入討論,2008年12月15日,又有一位網友在網上發表了題為《周久耕局長抽名煙、戴名表》的帖子。發帖者通過以往的新聞資料圖片,認為周久耕所佩戴的手表是世界名牌“江詩丹頓”,這種手表每塊售價是10萬元。接著又有網友發帖說,周久耕的名表還不止這一塊,在不同的場合他戴的名表也不同,並上傳了圖片,顯示周久耕還有一塊“勞力士”手表。

  “據我們調查所知,網民所說的周久耕佩戴的手表是售價10萬元的世界名牌"江詩丹頓",這是不真實的。那塊手表是他女兒花2000元買來,作為禮物送給周久耕的。”上述那位辦案人員說,“但周久耕確實有一塊"勞力士"手表,也確實是別人送的,裡面還有"兩送兩還一買"的故事。”

  據介紹,2006年初,南京某園林公司總經理舒某為感謝周久耕在承接工程方面給予的關照,在商場買了一塊男式的“勞力士”手表,表帶為不鏽鋼色,表面為黑色,價格為2.5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刷銀行卡,並在周久耕的辦公室將表送給了他。

  事隔兩個月左右的一天,舒某接到了周久耕的電話。“他叫我到他辦公室去,並當面問我手表是不是刷卡買的。”舒某說。當得到肯定回答后,周久耕說這塊手表他不能要,並將手表連同發票一起退給了舒某。

  過了幾天,舒某用現金在商場買了一塊與上次一模一樣的手表。“上次不好意思,事情沒辦好,這次特意用現金買了一塊同樣的手表送給你。”舒某對周久耕說。這次,周久耕客氣了一下就收下了手表。

  2008年,江寧區清理招投標市場。“周久耕害怕我們會涉及到其中,就叫他老婆將手表和發票又退還給我。”舒某說。

  2009年1月,正當網上熱炒周久耕手表一事時,周久耕的妻子向舒某詢問手表還在不在,並表示如果手表還在的話就帶給她。“我把手表連同發票一起給了她,她給了我一個大信封,說裡面有2.5萬元。我想,這個時候錢一定收下,要不周久耕也難辦,同時我也怕他有事牽涉到我們。”舒某這樣說。

  就這樣,一塊“勞力士”手表在周久耕和舒某之間完成了“兩送兩還一買”的全過程。

  3. 周久耕5年受賄25次達上百萬元

  周久耕的履歷表顯示:1992年5月,年僅32歲的周久耕開始擔任原江寧縣經濟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同年8月任南京市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1997年3月,任原江寧縣計劃經濟委員會主任。后因江寧縣改江寧區,周久耕改任江寧區計劃經濟委員會主任,達到權力的頂峰;2002年3月,任江寧區民政局局長;2007年12月任江寧區房產管理局局長,2008年12月被免職。

  “從計經委主任轉任民政局局長后,我認為自己做官已到頂了,工作也可以輕鬆一點了,各方面的要求也可以馬虎一點了。在"領導對我好我就好好干,領導對我不好我就好好玩"的信條支配下,研究工作的時間少了,幫人辦事的時間多了,也給他們創造了很多發財的機會。”事發后,周久耕在自己的悔過書中這樣寫道。2009年3月21日,江寧區紀委將周久耕受賄案移送至南京市檢察院。次日,南京市檢察院指定溧水縣檢察院管轄該案。3月23日,溧水縣檢察院對周久耕立案偵查。

  “千裡馬”曹某是1992年底通過熟人認識周久耕這位“伯樂”的。1993年,曹某順利從原來工作的工廠調到了周久耕任總經理的江寧房地產開發總公司,並於1994年被提拔為該公司的科長。2001年,公司改制,曹某個人將該公司買斷。現在,曹某已是南京某投資集團的董事長。

  2003年春節期間,曹某邀請周久耕一家到香港過春節,並提及想將自己的妻子調到周久耕任局長的江寧區民政局工作。在港期間,曹某送給了周久耕“零花錢”1萬港元。2004年5月,曹某又花了27.3萬元幫周久耕裝修了一套住房。當然,曹某的妻子也順利地調到了民政局上班。

  前文提及的舒某,是近年來周久耕“關照”的重點對象之一。相關材料顯示,在周久耕擔任民政局局長和房產局局長以后,舒某的公司通過周的關系在上述兩部門攬到了幾千萬元的工程量。除送了一塊“勞力士”手表給周久耕外,2006年舒某也幫周久耕裝修了一套住房。“我親自幫他家做的設計,然后安排跟著我們公司干的工程隊負責具體施工裝修。裝修材料是我陪周久耕老婆去買的,她選款式我談價格並付錢,總共花了20萬元。”舒某說。

  因為有了前一次送手表的經歷,這次舒某想得更“周全”了。房子裝修完后,因擔心不收裝修費以后會出事,為掩人耳目,舒某給周久耕的妻子送去了20萬元現金,然后周妻開了一張20萬元的銀行本票交給了舒某。

  此外,在周久耕任江寧區民政局局長期間,一名在殯儀館工作的職工為調動工作,分5次給周久耕送去了8萬元;一位在周久耕協助下把兒子送進區民政局工作的家長,分3次送給他15萬元;一位受周久耕“照顧”,少交或免交了稅款的企業主也多次送上了總數近20萬元的“禮金”。

  擔任房產局長之后,周久耕低價購買了一套190平方米的商品房,還接受了該房開發商隨房贈送的一套價值5.5萬元的海爾中央空調和直接送到辦公室裡來的1萬元現金……

  經查明,2003年2月至2008年1月期間,周久耕利用擔任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江寧區民政局局長、江寧區房產局局長的職務之便,先后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接工程、企業改制、人事調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5年內共分25次收受賄賂人民幣107.1萬余元和港幣11萬元。

  “在2008年底那場網絡風波之前,因江寧區發生了其他案件,周久耕怕受到牽連,就開始退還了部分贓款,其中包括一塊"勞力士"手表和30余萬元現金。2008年12月,網絡對其開始炒作時,他又補齊了低價買房的8萬余元差價。”南京市檢察院公訴處檢察官徐德雲告訴記者。

  4. 真是“嘴巴”惹的禍?

  從表面上看,周久耕案發最早源自他的一句“對於開發商低於成本價銷售樓盤,下一步將和物價部門一起對其進行查處”的話,而最直接的導火索則是那盒“天價煙”。“這都是嘴巴惹的禍。”一位熟知周久耕的人認真地對記者說。他認為,不管是周久耕發表的“查處言論”,還是抽的“天價煙”,關鍵是沒有管住自己的“嘴巴”,離官員“慎言”的要求很遠。

  他告訴記者,客觀地說周久耕的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都很強。“這一點是得到很多人承認的,周久耕之所以沒有走到更高的、更重要的崗位有很多客觀原因。”他說。據稱,一位周久耕過去的領導很早以前就預言過,如果周久耕出事,肯定是因為他“口無遮掩”。

  東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袁久紅則認為,周久耕“出事”不僅僅是不“慎言”,更主要的是因為他不“慎行”。“如果深究起來,周久耕的"查處言論"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低於成本價銷售自然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應該得到處罰。如果不是他以后被查出有受賄行為,還真不能追究他什麼法律責任。可以說,周久耕之所以倒掉,他的"查處言論"、"天價煙"、"天價表"是導火索,而他自己不能廉潔自律,腐敗墮落才是根本原因。”

  袁久紅還認為:“網絡監督是把雙刃劍,對事物認識敏銳但往往不能做到全面客觀,是非分明但不夠成熟。網絡監督如果能夠更成熟一點,對於反腐敗和網絡自身的良性發展都是好事。”

  事件回放

  2008年12月10日,在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四樓會議室,時任江寧區房產局局長的周久耕接受南京9家媒體的聯合採訪時拋出“對於開發商低於成本價銷售樓盤,下一步將和物價部門一起進行查處”的言論。

  2008年12月11日,一網友發出《八問江寧房產局周局長》的帖子,對其言論進行質疑。隨后,一篇《遍撒英雄帖,追查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局長周久耕》的帖子出現,網友對周久耕的“人肉搜索”由此展開。這成為周久耕事件的第一個轉折點。

  2008年12月14日,一網友發表的帖子裡有這樣一段文字:“在網上無意搜到周局長開會的照片,仔細一看,果然看到了這位公仆的本色,一條煙就可以抵下崗工人3個月的低保了。”在配發的照片中還注明:“這是南京卷煙廠出產的頂級"九五至尊"煙,一條就要1500元!”這成為周久耕事件的第二個轉折點。

  2008年12月15日,又一網友在《周久耕局長抽名煙、戴名表》的帖子裡指認周久耕所戴手表是“江詩丹頓”,價值約10萬元。此后,網上又有人稱周久耕開凱迪拉克豪華車上班。

  2008年12月17日,有網友發帖抖出周久耕的弟弟是房地產開發商。2008年12月23日,周久耕又被曝光兒子是建材商,以及周久耕的妻子曾公開談論丈夫的高檔生活品位等消息。周久耕一家都被推到風口浪尖上。

  2008年12月29日,周久耕被免職。

  2009年2月13日,江寧區紀委對周久耕立案調查。

  2009年3月23日,溧水縣檢察院對周久耕立案偵查。

  2009年8月5日,南京市檢察院以受賄罪對周久耕提起公訴。

  2009年9月4日,周久耕受賄案在南京市中級法院開庭。

  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被南京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通訊員溧檢 記者崔潔 肖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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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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