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銀監會辦公廳近日發布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排查代理銷售第三方產品的業務風險,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通過明察暗訪的形式進行抽查。 |
新華網北京12月19日電 銀監會辦公廳近日發布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排查代理銷售第三方產品的業務風險,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通過明察暗訪的形式進行抽查。
銀監會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內部管理,對本行代理銷售的第三方產品的業務流程進行全面風險排查,包括是否建立對被代理機構的審慎盡職調查和全行統一的內部審批制度及流程、是否建立持續性跟蹤評價機制、是否對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的被代理機構建立退出機制等排查點。
通知指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行應對照代銷產品清單,對本行的銷售系統進行自查。
12月14日簽發的這份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完成對基層網點人員排查,特別是對客戶經理和理財銷售經理等一線人員的銷售行為進行重點排查。通過各種方式,對照代銷產品清單,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擅自推薦或銷售未經批准的第三方機構產品的現象。
通知同時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行應督促其基層網點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開展內部自查,並向上一級行報送代理銷售產品的明細表,同時明確基層網點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提交自查報告﹔總行應在15日內形成各分支機構的匯總報告。
此外,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行及分支網點,應在30日內向對口監管部門報送自查報告和代銷產品清單明細,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在此基礎上,通過明察暗訪的形式抽查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並於抽查工作結束后的30日內向銀監會提交抽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