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人為了“12·12”扎堆結婚忙,有人為了“政策購房”、“供暖報銷”離婚忙,甚至有人為了享受政策,離婚7次又復婚7次。這是沈陽出台了房產限購令后,有人為了鑽政策空子,尤其是春秋兩季房交會期間,所採取的“政策性離婚”。 |
有人為了“12·12”扎堆結婚忙,有人為了“政策購房”、“供暖報銷”離婚忙,甚至有人為了享受政策,離婚7次又復婚7次。這是沈陽出台了房產限購令后,有人為了鑽政策空子,尤其是春秋兩季房交會期間,所採取的“政策性離婚”。(12月19日 華商晨報)
離婚就是為了買房少交稅,對此,他們並不遮掩,也不以為羞,反而還有幾分得意。對這些“笑著離婚”者,與他們講婚姻的意義似乎過於抽象,他們講求的是實用。以前被人稱為“愚民”,如今倒須刮目相看了,因為他們已經變得聰明甚至狡黠起來,知道如何能鑽到政策的空子,挖國家的牆角,搞起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以前,就某地因拆遷補償致人一窩風地假離婚,我就曾認為,逼人離婚的政策不是好政策,今天,我依然持這一觀點。“笑著離婚”人增多,不能怪民眾刁鑽,要怪就怪我們有洞給人鑽。在資本主義社會,為了100%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而搞假離婚者,目的雖不光彩,本身並未違反政策,不過是在與政府玩合理規避的游戲。因此,首先需要反思的是政策本身,如果政策沒有漏洞,“刁民”又從何“鑽”起?
現在的限購是以“家庭”為單位,而對“家”的理解又多有疑異,不論人口多少、年齡大小,完全一刀切,也有失公平。如果把購房與婚姻剝離開,而與人口挂鉤,或許更好。如果國家有關方面在制訂房產限購和征收房產稅時,能考慮到這些因素,搞好制度設計,或可堵塞漏洞。
學者馬格利特在《正派社會》一書中提出了“在文明社會裡,社會成員相互不羞辱,在正派社會裡,制度不羞辱人”。目前,很多地方在拆遷補償、低保認定、供暖報銷等事情上都以家庭為單位,就讓人感到很為難——不離婚明顯吃虧,離婚又會給的美滿的婚姻帶來污點。假離婚,分明是在受到制度的誘惑或是羞辱下而採取的一種不得已的做法,是把“離婚經濟學”運用到了極致。
當然,把婚姻當作小孩過家家,在小家獲小利的同時,卻讓大家吃了大虧,等於是損公肥私挖國家的牆角。從誠信做人的角度來看,這類事情還是少做為妙,別到哪一天弄假成真,絞盡腦汁置下的房產還在,可是,與之相守的那個人卻真的離你而去。到那時再想讓法律來保護你,恐怕就沒那麼容易了。(葉傳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