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們都盼著互聯網能越來越豐富我們的生活,但你不能在這裡面裸奔,不知道用什麼保護自己。”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曉的話,道出了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立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 (記者崔清新、陳菲)“我們都盼著互聯網能越來越豐富我們的生活,但你不能在這裡面裸奔,不知道用什麼保護自己。”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曉的話,道出了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立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越來越多的網民發現:自己中意哪個品牌、喜歡去哪些地方旅行、過年回老婆家還是老媽家、坐火車還是飛機……這些關乎個人隱私的信息,好像不少商家都知道。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周漢華指出,網絡時代,個人信息是網絡交易的前提和基礎,一旦被對方掌握,會給信息安全造成極大威脅。由於缺少相關法律,對利用公民個人信息謀取巨額利潤的一些商家甚至不法分子難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他認為,面對這種情況,包括美國等網絡技術發達的國家,也在研究如何管理和規范互聯網。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已有近百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並建立了專門的執法機構。如果我國不加快個人信息保護立法步伐,將會帶來公民對個人信息安全缺乏信心、互聯網公司收集不到有效信息、社會公信難以形成等問題。
公安部在對依法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類違法犯罪中發現,涉案信息內容包括金融、電信、教育、醫療、國土、工商、公安、民航等多部門所掌握的公民個人信息。一些犯罪團伙和非法調查公司利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進行電信詐騙、敲詐勒索和綁架、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
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陳欣新說,目前我國一些法律雖然涉及了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內容,但比較零散,也缺乏法律位階比較高的法律,還難以形成嚴密的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網,這就容易使不法分子鑽空子。
在加強相關立法過程中,陳欣新建議對那些提供公共或專業服務、涉及個人信息儲存和利用的機構,要對其承擔的相關法律義務加以明確﹔對於非法手段獲取個人信息的行為,應規定較為嚴厲的懲治措施。
專家還建議,在完善法律法規的同時,還要多措並舉、多管齊下,各有關監管部門切實擔負起監管職責,執法部門嚴格執法,網民也應增強提高個人信息的保護和防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