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証監會昨天宣布,將進一步放寬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條件。從明年1月1日起,境內企業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條件的基礎上,可自主向証監會提出申請 ,証監會將取消1999年發布的淨資產不少於4億元、稅后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等硬指標。 |
中國証監會昨天宣布,將進一步放寬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條件。從明年1月1日起,境內企業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條件的基礎上,可自主向証監會提出申請 ,証監會將取消1999年發布的淨資產不少於4億元、稅后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等硬指標。
証監會昨天發布的《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報文件及審核程序的監管指引》 中指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條件的基礎上,可自主向中國証監會提出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請。其向証監會提交的申請文件應包括:公司章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相關決議、納稅証明文件、環保証明文件、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招股說明書(草稿)等十三項內容。
中國証監會在收到公司申請文件后,可就涉及的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和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等事宜征求有關部門意見。
証監會表示,放寬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條件,主要是為了更好地適應境內企業特別 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証監會則進一步簡化審核程序,提高監管效率。不過,昨天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在A股IPO排隊公司多達800家的大背景下,如果更多的國內企業能夠選擇境外上市, 將對分流A股IPO“堰塞湖”起到積極作用,也將便利中小企業境外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