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7日電 備受關注的“異地高考”終於在今年“破冰”。今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四部委《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年底前出台異地高考具體政策。
目前,已有9省區市異地高考方案出爐,更多省份的相關政策正在制定中。其中,黑龍江、安徽、新疆、重慶、河北、湖南六省區市將確定在2013年正式實施異地高考方案,而山東、福建、江西三省將在2014年開始實施。
黑龍江:首明確2013年異地高考具體條件
10月31日,黑龍江率先公布了異地高考方案,成為第一個明確“異地高考”具體門檻的省份。此外,黑龍江省也率先從2013年開始執行異地報考政策。據黑龍江教育廳公布的文件,擁有該省高中學籍並在本省連續就讀三年以上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隻要其父母在本省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便可在黑龍江省就地高考。隨遷子女報名可攜帶父母工作和住所証明到學籍所在地的市、縣招考辦報名。
山東:完整三年高中學習經歷且具有學籍
今年2月,山東率先提出從2014年起允許非戶籍考生在該省參加高考。8月,教育部等四部委發布關於異地高考的意見后,山東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實施方案於12月7日正式出台。異地高考“門檻”也已確定,即必須有山東省完整三年高中階段學習經歷,且具有山東省高中階段學籍,兩者缺一不可。據該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2014年最多會有1.5萬名外省戶籍的學生在山東參加高考。
福建:高中三年完整學籍 詳細報考方案正制定
今年5月28日,福建省緊隨山東發布消息,決定從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都可在福建就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允許參加本科、專科層次錄取,並與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同山東省一樣,教育部等四部委發布關於異地高考的意見后,9月,福建省明確異地高考方案。目前相關部門正在研討更詳細的報考方案,爭取在年內公布,之前明確的政策方向不會改變。
安徽:要求高中階段完整學籍 2013年開始實施
11月21日,安徽異地中高考方案出台,並開始征求意見。和此前不少省份的方案不同,安徽版方案對考生不設戶籍“門檻”,唯一要求“高中階段完整學籍”,即外地考生隻要是高一起就在安徽的高中讀書,就可以和本地學子一樣,在安徽報名參加2013年高考,並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新疆:家長需有合法穩定工作、住所及社保年限
10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規定》出台,新疆首次明確了隨遷子女異地高考的准入“門檻”,並將適時出台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辦法。隨遷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條件准入,包括家長、學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條件。家長在本地要有合法穩定的工作、穩定的住所(含租賃)、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學生本人在本地連續就學的年限不同,新疆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
江西:高中一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 “門檻”最低
11月30日,江西異地高考方案出爐。根據該方案,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的,可就地報名參加高考,並享受與江西省戶籍考生相同的招生錄取政策。方案對隨遷子女父母的職業、住所、社保都未作具體要求。據了解,此政策自2014年開始實行。
重慶:三年連續完整學籍 家長有合法穩定職業、住所
重慶是全國異地高考政策發布較快、實施最早的直轄市。12月19日,重慶市教委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重慶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重慶參加高考方案將從2013年開始實施。方案規定,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重慶參加高考,需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籍並就讀﹔普通高中學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在重慶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學生家長不作條件限制。
河北:兩年本省高中學籍即可 2013年起實施
河北省近日出台《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與公布政策的多數省份要求考生具有3年高中學籍不同,河北省異地高考政策放寬了對考生的條件要求,隻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証明。該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另外,方案還規定,隨遷子女在河北報名參加中考,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湖南:自高一就讀並取得學籍 提供父母居住証
12月24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審批並轉發了《湖南省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辦法》,並定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方案明確了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條件: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初中畢業証書通過注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並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可憑學籍証明和其父母居住証在湖南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在湖南連續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另外,本省戶籍隨遷子女參加高考,既可在學籍所在地報考,也可在戶籍所在地報考。其報考時,需提供相應的學籍或戶籍証明材料。
多地異地高考政策正在制定中 預計年內發布
其它多個省份也在緊鑼密鼓制定方案,天津、遼寧、內蒙古、浙江、江蘇、雲南等省區市均宣稱會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隨遷子女異地高考方案。
在江蘇,異地高考方案已初步形成,由於其中涉及的部分規定,可能與早前相關部門已有的規定存在沖突,所以目前仍在具體調研和論証中。目前雖然方案具體內容尚未公布,但該省教育部門人員表示,對2013年參加高考的隨遷人員子女不會造成影響。這就意味著,目前按照現有程序報名參加高考的這批考生,在方案出台以后,依然有望按照異地高考方案參加2013年的高考。
遼寧省則表示將在2012年內公布方案細則。目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遼寧省參加高考報名的相關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相關人員表示,方案雖然將於年內公布,但是尚未最終確定異地高考政策是2013年還是2014年開始執行。
廣東省是是外來務工人員第一大省,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學生達到365.4萬人,因此廣東異地高考方案一直備受關注。12月25日,廣東省教育廳組織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省政府參事和專家座談,就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異地高考的意見再次聽取意見。據了解,廣東異地高考政策正在加緊制定中,即將出台。
12月1日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的開始,“本市戶籍考生和2012年12月5日前完成外地轉京戶口在京落戶考生”可報名參考,非京籍考生則被北京市教委建議“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北京市教委透露,異地高考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正在提交北京市委市政府審定。
上海官方則透露,異地高考方案將採用積分制,綜合考慮外來務工者在滬的職業情況與其隨遷子女的就讀年限。將統籌考慮隨遷子女父母在上海的合法穩定工作、合法穩定住處、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以及隨遷子女在當地的就讀年限等情況,通過綜合積分,確定其是否達到在滬參加中高考的條件。
異地高考放開時間一覽表 (更新截至發稿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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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區市 | 方案進度 | 實施時間 | 條件 |
北京 | 已初步制定完成 正提交審定 | 報名參加2013年高考的人員須具有本市正式戶口,其中,外地轉京戶口限2012年12月5日前在京落戶者 | |
天津 | 具體辦法尚未正式公布,但明確表態,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具體方案最遲將於年底前公布 | 家長要有合法穩定職業、住所並依法納稅、上繳社保,且隨遷子女就學達一定年限 | |
河北 | 已公布 | 2013年 | 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証明。按河北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等部門制定的方案,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參加中考,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
山西 | 未知 | 2013年暫不實施異地高考政策 | 高考報名仍限定為常住戶籍在本省。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學習需要申請借考,須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同意后,方可在本省辦理借考手續參加考試 |
內蒙古 | 年內出台,具體正在制定中 | 充分考慮“三大准入條件”:有工作、住房、保險﹔另一個標准是“城市發展需要這個行業和群體”。 | |
遼寧 | 相關政策正在最后確定中,方案將於年內公布 | 尚未最終確定異地高考政策是2013年還是2014年開始執行 | 要求將嚴於黑龍江 |
吉林 | 未知 | ||
黑龍江 | 已公布 | 2013年 | 滿足本省學籍、高中連讀三年、有穩定住所三個條件的考生可就近報考 |
上海 | 正式方案尚未出台,預計年底發布 | 擬允許持有上海居住証A証的來滬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地高考 | |
江蘇 | 方案已初步形成,年內發布 | 預計2013年 | 非戶籍考生,在新規出台以后,依然有望按照異地高考方案參加明年的高考。 |
浙江 | 已獲通過,即將公布 | ||
安徽 | 已公布 | 2013年 | 唯一要求“高中階段完整學籍”。 |
福建 | 已公布 | 2014年 | 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 |
江西 | 已公布 | 2014年 | 在江西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系已知條件門檻最低方案。 |
山東 | 已公布 | 2014年 | 凡在山東省高中段有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均可在山東就地(所就學的高中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並與山東省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
河南 | 相關政策正在積極研討中 | ||
湖北 | 未知 | 最早實施須等到2014年 | |
湖南 | 已公布 | 2013年 | 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初中畢業証書通過注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並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可憑學籍証明和其父母居住証在湖南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在湖南連續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 |
廣東 | 即將發布 | ||
廣西 | 預計年底出台方案 | 針對2014年(含)以后的考生實行 | |
海南 | 年底前出台 | ||
重慶 | 已公布 | 2013年 | 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籍並就讀﹔普通高中學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在重慶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學生家長不作條件限制﹔符合重慶市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 |
四川 | 將組織研究具體辦法 | 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定的准入條件 | |
貴州 | 未知 | ||
雲南 | 年底方案將出台 | ||
西藏 | 未知 | ||
陝西 | 方案尚在調研論証過程,時間未定 | 戶籍和連續學籍滿三年的外地生可在陝西高考 | |
甘肅 | 2013年暫不實施 | ||
青海 | 政策被誤讀,並未放開異地高考 | 考生及家長在高考報名前已在青落戶且學籍在高考報名前已轉入青海,並且其原籍省(區、市)高考科目與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則由省招辦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進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參加高考。 | |
寧夏 | 未知 | ||
新疆 | 已公布 | 2013年 | 隨遷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條件准入,包括家長、學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