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位熟悉政策制定進展的官員向記者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的方案已經基本成型,但在征求意見階段一些細節仍有待達成共識。目前正在做進一步的修改和溝通。他透露,如果順利的話,方案會在今年全國兩會前出台。 |
第一財經 郭晉暉 王子約
2013年的改革攻堅日程表上,收入分配不容缺位。
對於具體方案的出台時間,說法雲雲。
剛剛閉幕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財政部將“優化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列為2013年財政支持社會事業發展、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項重要內容。
一位熟悉政策制定進展的官員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的方案已經基本成型,但在征求意見階段一些細節仍有待達成共識。目前正在做進一步的修改和溝通。他透露,如果順利的話,方案會在今年全國兩會前出台。
“限薪令”之辨
財政部副部長王保安近日稱,當前輿論關注收入差距過大問題,這其實只是一個表象,百姓之所以有意見是因為其背后的分配不公問題。
王保安表示,財政支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點,就是通過實施各種補貼政策以及建立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等政策來實現收入分配的公正化。
“限高、擴中、托底”,這被業界普遍認為是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徑。
全國財政工作會議細化了具體舉措,明確2013年將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同時推動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繼續做好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政策。
從這個意義上說,壟斷企業成為“限高”的主要對象,但有學者稱,限高並不是簡單限制高收入,相反,合理合法的高收入還應該鼓勵。要限制的是憑借行政和資源壟斷的手段獲得高收益的行業和高管的高收入,以及通過非法和不正當手段獲取的高收入。
上述官員表示,收入分配改革遲遲沒有出台的首要原因是部門間還須協調達成一些共識。
但央企的情況也非常復雜,不一而足。早在去年,以國家電網為代表的電力企業進行了自我限薪的改革。
比如,作為南方電網下屬一家輔業公司的部門副經理,2012年已經是王揚(化名)“被限薪”的第二年。
政策頂層設計以及企業自下而上響應改革贏得了各界的肯定,但也有學者看到了更深層次的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院長曾湘泉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種個別壟斷行業的自我約束,更多是一種政治行為,而非市場行為,對於縮小中國行業收入差距和基尼系數所能發揮的作用微乎其微。
曾湘泉稱,政府對於高收入者收入的調節,往往會回到行政干預的老路上。工資總額的控制以及央企高管薪酬規范等並非是真正市場化的手段。
“關鍵還是要打破壟斷,加大行業的市場化,讓壟斷企業高管成為市場人,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多管齊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分配問題。”曾湘泉說。
如何打破壟斷
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曙光日前表示,收入差距的根源不在一般的收入分配上,而在於財產不公,壟斷部門不僅佔有了過高的壟斷利潤,更重要的是佔據了大量資源要素的租金,租金屬於財產收入,如果只是停留在一般收入分配的層面上解決不了收入差距的問題。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秘書長陳永杰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以央企為代表的國有企業低價從國家手中取得土地和礦產資源,然后通過生產經營按照市場高價賣出,從中佔有巨大價差和利潤,這成為國有企業高管高收入、高消費、高福利的資金來源。
值得關注的是,國資委主任王勇在近日舉行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稱,希望2013年央企職務消費零增長。“這不是不講理,我相信是能做到的,按照現在中央八項規定,要更加節儉地過緊日子。”
分析人士稱,要解決壟斷行業的高收入根源還是要打破壟斷,實現不同的市場主體對於資源要素的平等佔有,政府以公平的政策來對待民間投資。
同時,陳永杰還認為,政府應該加快資源稅改革,堵住國有資源流失的漏洞,讓國家佔有更多的資源增值收益。
王保安表示,財政支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點,就是通過實施各種補貼政策以及建立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等政策來實現收入分配的公正化。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社會責任要求是針對國企特別是央企的,就是要提高利潤上繳比例。目前的國家、國民與國企的分配關系明顯不合理。2009年國企實現利潤1.3萬億元,2010年盈利近2萬億元,但2009年利潤上繳比例為6%,2010年為2.9%,且上繳紅利主要在企業體系內部轉移,沒有明顯惠及民眾。2011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量為800.61億元,支出769.54億元,其中723.6億元又以各種名目返回企業,調入公共財政用於社會保障等支出的隻有40億元,僅佔國有資本經營支出的5.2%。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認為,目前國有企業的資本收入,作為企業的分紅,主要用在國有企業內部門來投資。他建議國有企業分紅應該用於支持社保。
另有學者稱,推動收入分配改革的另一個要點是打破一些現有的利益格局,對於一些政府官員來說,限制國企高管的薪水就等於限制他們未來可能的薪水水平,切蛋糕的人同時也是分蛋糕的人,自然會給自己留下比較大的一塊。這是一個需要攻堅的方向。
路徑細分
上述熟悉政策制定進展的官員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尚未出台的另一個原因是目前制定方案內容太宏觀和概括,在具體落實上涉及不多。最新情況是,根據十八大提出的新目標,發改委想增加一些具體的政策,更貼合中央制定的發展方向。
曾湘泉在上月舉行的“2013年中國人力資源管理新年報告會”上表示,雖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醞釀多年無法出台,但在這之前或是之后政府有很多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這些政策並沒有得到百分百落實。
由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報告2012》稱,按收入法計算的勞動者報酬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近年來總體上呈現下降的趨勢,從1998年的53.1%下降為2010年的45%。從國際上看,在成熟市場經濟體中,初次分配后勞動者報酬佔GDP的比重,一般佔55%~65%。
曾湘泉表示,中國如何進行收入分配改革早已經不是理論問題,甚至在政策層面也不需要進行過多的討論,關鍵是一個決心問題。
為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十八大報告提出:實現GDP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報告還提出了“兩個同步”,即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
十八大報告強調,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從國際經驗上來看,再分配領域較為直接的手段就是稅收。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高培勇將這個過程形容為“劫富濟貧”。
高培勇撰文稱,現實中“濟貧”並不難,隻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動用增量就可以實現為低收入者或是困難群體提供支援的目標。但“劫富”卻不容易。
中國間接稅比例佔到全部稅收收入的70%,份額不足30%的直接稅中企業所得稅是大頭。本應充當調節居民收入水平的個人所得稅所佔比重日趨降低。
除了流量環節的個人所得稅之外,以房產稅為代表存量環節的財產稅也可以擔當調節收入分配的重任。雖然目前房產稅進一步推廣仍然沒有具體的時間表,但這一稅種對於縮小收入差距來說必不可少。
充分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也提上了財政部的議事日程。財政部曾表示,下一步要逐步建立健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構建合理完善的房地產稅收制度,有效調節財富分配。認真總結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經驗,研究逐步在全國推開。
“以開征房產稅、家庭為單位的所得稅等政策的推行,預示著收入分配差距拐點有望到來。”曾湘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