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除西藏沒有明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辦法”(下稱“異地高考”),其余30省(區、市)不同程度地公布了方案。此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件要求,各省份“原則上2012年年底”公布“異地高考”方案。記者對比發現,有些省提出了對考生或父母的戶籍限制。其中包括雲南、甘肅、寧夏、內蒙古、新疆等地,多集中於西部地區。 |
原標題:西部五省區異地高考限戶籍防止高考移民
新京報訊 昨日,除西藏沒有明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辦法”(下稱“異地高考”),其余30省(區、市)不同程度地公布了方案。
此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件要求,各省份“原則上2012年年底”公布“異地高考”方案。
記者對比發現,有些省提出了對考生或父母的戶籍限制。其中包括雲南、甘肅、寧夏、內蒙古、新疆等地,多集中於西部地區。
滬皖曾公開征求意見
2012年11月21日,安徽省教育廳公布《安徽省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6天,2012年12月31日,由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的正式文件裡,將此文件更名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升學考試暫行意見》。
而第二個公開征求意見的則是上海市。上海市的“異地高考”方案以《上海市居住証管理辦法》為依據。雖然《上海市居住証管理辦法》最終文本尚未確定,但這項法規於2012年11月22日進行了為期11天的公開征求意見環節。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按照國家教育中長期規劃綱要的規定,重大的教育決策都要廣泛聽取意見,是一個民主決策的過程。
熊丙奇認為,像“異地高考”這樣影響非常大的教育政策出台前,一定要有征求意見,聽取民意的過程。不然就會導致“門檻”隨意性大等問題。
此外,政策決策隻有“聽取意見”還不夠。還應提交人大來審議,充分討論形成大家可接受的結果。
西部省區較容易落戶
梳理發現,有些省提出了對考生或父母的戶籍限制。比如雲南、甘肅、內蒙古、新疆、青海等地。
青海省要求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戶口一並遷入青海省滿五周年﹔新疆則要求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於兩年。
熊丙奇認為,“戶籍”限制主要出現在中西部省份。這些地區落戶相對容易,提出戶籍要求就相當於大城市的居住証要求。
熊丙奇說,這些中西部省份是高考錄取政策傾斜較多的省份,高考錄取分數線偏低,屬於傳統“高考移民”重災區。因此,這些省對開放“異地高考”一直持謹慎態度。
他說,這些省之所以要提到學籍戶籍雙証齊全,也是借鑒以往防止高考移民做法,防止學生把戶籍遷出,在外地讀書,再回到本地高考。
1 門檻設置
社保“門檻”多為3年
記者發現,北京、天津公布的是“過渡方案”﹔而貴州、安徽均為“暫行”﹔遼寧、湖北、海南等則稱之為“試行”方案。同時,新疆的方案隻針對2013年非新疆戶籍往屆中職畢業生,滿足條件參加高職高考﹔內蒙古也是出台2014年前的方案。 在門檻上,安徽、福建、浙江、山東、江西五省份未對需“異地高考”的考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條件。
社保方面,北京、上海、廣東等11省不同程度地對考生父母提出了社保要求。其中,天津、上海社保年限尚未明確,其余省份社保年限多為3年。
另有8省份並未明確提出父母或監護人的工作要求,有6省份未提及父母或監護人住所要求。
而學籍“門檻”上,多是對學生提出3年學籍要求,但江西提出隻要高中一年學習經歷並獲得學籍即可,河南隻提到獲得學籍,並未提及學習年限的時間限制。
【解讀】
熊丙奇:“異地高考”出台過渡、暫行或試行方案,體現出各地積極探索的態度,但也說明這是當地政府正在尋找平衡點。
此時,地方在推行過程中,如果遇到開放導致了高考移民或本地戶籍人口的不滿情緒問題,也可隨時對“門檻”進行調整。
即使未提出試行或暫行方案的地區,也可能會根據推行程度來調整具體的門檻。
而這些門檻設置,就包括學籍、父母身份和報考學校層次等。這背后是流動人口的多少,以及教育資源的差別和權衡高考移民的問題。
2 實施年限
20省今年有條件放開
目前,有20省份在今年就將有條件放開“異地高考”。這些省份涉及安徽、江蘇、廣西、雲南、重慶、浙江、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山西、河北、黑龍江、吉林、遼寧、天津、廣東(高職)和新疆(往屆中職生考高職)和內蒙古。其中有的省份實現了隨遷子女滿足條件后與當地考生同等報考錄取條件,而有的省份則還隻能針對高職(天津、廣東和新疆),或省屬高校(雲南的部分非滇籍隨遷子女考生),而不能填報高水平大學。
而貴州、福建、上海、四川、寧夏、陝西(高職)、山東和海南則要等到2014年有條件放開“異地高考”。
【解讀】
熊丙奇:在“異地高考”的執行上,各地在公布方案后,應該給地方一個適應期限,設立實施年限,從決策的角度看,是沒有問題的。
但關鍵問題是,在過渡期結束后一些地方能不能拿出正式方案。
等到了各地制定的“異地高考”時間節點,就要看各地能不能真正落實各自的政策承諾。
更進一步的問題是,各地應該進一步加大異地考開放的力度。除了現有的方案要執行之外,還要推行能夠解決“異地高考”治本之策。
3 開放程度
超20省異地生無差別招錄
除了上海和廣東,有23個省份在制定“異地高考”政策時,將最終的目標設定在與省域內考生的考試錄取問題上,無差別或無特別限制性對待。
這22個省份包括山東、河南、河北、黑龍江、吉林、遼寧、浙江、江西、湖南、湖北、貴州、安徽、福建、內蒙古、山西、陝西、江蘇、廣西、雲南、四川、重慶、甘肅和海南。
隻不過有些省份對這種無差別對待,提出了前提條件。比如海南省則需要考生有6年學籍,其父母有6年社保、6年居住。
【解讀】
熊丙奇:異地高考應該確定的基本原則,一是就地高考、就地錄取,另一個是所有學生平等錄取。
但是有些地方實行的就地高考、異地錄取,以及有限開放高職院校錄取或三本錄取,這就是設置門檻的做法。
當然,政策也是考慮到當地生源利益和外來生源利益的平衡,比如廣東,本身是一個生源大省,但資源少,如果沒有足夠的高考指標協調,當地考生肯定會反對無差別放開,我想廣東的這種限制,也是出於如何將高考指標協調到位並進行銜接的考慮。
4 借考服務
北上廣提供借考服務
目前,北京、上海和廣東等流動人口比較密集的省份,在方案中均提出非戶籍人口“借考”的做法,來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的“高考”。
比如上海提出,對不符合上海普通高校招生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待教育部出台相關文件”規定、經學生戶籍所在省份同意后,可在滬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借考,由學生戶籍所在省份負責錄取。
而廣東則提出,自2014年起,對不符合在廣東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同意,可在廣東借考,但須回到戶籍所在省(市)參加錄取。
【解讀】
熊丙奇:不太贊成借考的做法,異地高考,就是異地借考,就地錄取。如果推行借考,必須要有國家來主導,教育部門要出台有關“借考”的具體文件。
目前,不同省份間的考題可能不一樣,考分也會不一樣,如何進行換算?而且借考也涉及到各地錄取指標不同、教育資源不均衡和質量不同的問題,有人可能會借用這種差異,到教育質量高的地方高考,回到教育質量並不高的地方錄取,這對當地考生也未必公平。另外,借考操作起來可能也比較麻煩,對家長和考生而言,還不如回到原籍考試。
本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郭少峰 鄧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