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發改委、財政部和水利部共同發布《關於水資源費征收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全國各地區地表水和地下水資源費最低征收標准相差較大,北京和天津最高,其中地下水水資源費平均征收標准為最低的上海、安徽、西藏等省份的20倍。 |
中新網1月14日電 近日,發改委、財政部和水利部共同發布《關於水資源費征收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全國各地區地表水和地下水資源費最低征收標准相差較大,北京和天津最高,其中地下水水資源費平均征收標准為最低的上海、安徽、西藏等省份的20倍。
《通知》表示,目前我國存在水資源費標准分類不規范、征收標准特別是地下水征收標准總體偏低、水資源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相近地區征收標准差異過大、超計劃或者超定額取水累進收取水資源費制度未普遍落實等問題。《通知》將指導各地進一步加強水資源費征收標准管理,規范征收標准制定行為,促進水資源節約和保護。
根據《通知》規定的“十二五”末各地區水資源費最低征收標准,北京和天津的地表水水資源管理費平均征收標准為1.6元/立方米,地下水水資源費平均征收標准為4元/立方米,而上海和青海、西藏等省份同列最低費用征收標准范疇,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資源費平均征收標准分別為0.1元/立方米和0.2元/立方米。
地表水分為農業、城鎮公共供水、工商業、水力發電、火力發電貫流式、特種行業及其他取用水﹔地下水分為農業、城鎮公共供水、工商業、特種行業及其他取用水。(中新網能源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