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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樂]出境旅游須知

2013年01月31日21:33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字號:

  安全是享受快樂旅程的保証。出發前最好購買旅游意外保險,如果發生意外能得到及時的救助。

  旅途中盡量少帶現金,不要將錢放在行李中,要貼身保管。貴重物品不要放在房間內。最好到正規商店購物,買了東西要發票証明。在試衣試鞋時,最好請同團好友陪同和看管物品。

  護照、簽証、身份証、信用卡、機船車票要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出發前最好各復印一件放在手提包中,原件放在貼身的內衣口袋中。遇到有人查証件時也不要輕易答應,應報告領隊處理。如領隊不在場,可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証或工作証件,否則應予拒絕。若對方是警察,也應記下其証件號、胸牌號和車號。

  在旅游過程中,游客應當保存好一切可能用得著的証明材料,如旅游合同、旅游發票、景點門票、醫療單據等,不要僅憑口頭承諾。必要時,消費者可將與旅行社進行商談交涉的過程以錄音的形式記錄下來,以備用。遇到侵權更要及時向旅行社、消費者協會、旅游質量質監所等機構反映。

  要尊重所在國,特別是有特殊宗教習俗國家的風俗習慣,避免因言行不當引發糾紛。遇到地震等自然災害或政治動亂、戰亂、突發恐怖事件或意外傷害時,要冷靜處理並盡快撤離危險區域,並及時報告我國駐所在國使領館或與國內有關部門聯系尋求營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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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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