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注冊|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創投吉林南粵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IP電視華商滾動
海外網>>時政

新疆規定高中生跨省借讀須事先備案

2013年02月16日11:38    來源:新華網    趙春暉    字號:
摘要:自今年開始,新疆對普通高中學籍電子管理系統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信息系統實現對接,確保在冊學生一人一號。凡未取得自治區普通高中學籍號的2012級學生,將不得作為在籍學生參加2013年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新華網烏魯木齊2月16日電(記者趙春暉)為封堵制度漏洞,防范“高考移民”現象回潮,今年新疆首次明確規定,新疆戶籍的高中生跨省借讀須事先備案。

  春節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下發通知,對新疆普通高中學生跨省借讀做出進一步規范:從今年起,符合相關規定,要到外省區市學校借讀的新疆戶籍的高中生,必須先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統一報自治區教育廳確認備案,方可跨省借讀。“通知”還規定,從2013年開始,戶籍有跨省遷移記錄的學生,必須在新疆有完整的高中三年學籍。

  自今年開始,新疆對普通高中學籍電子管理系統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信息系統實現對接,確保在冊學生一人一號。凡未取得自治區普通高中學籍號的2012級學生,將不得作為在籍學生參加2013年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此前,新疆明確要求考生本人及父母在新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時間不少於兩年,高中在新疆就讀3年,並且有3年的學籍檔案和會考成績,方可在新疆報考。

  新疆曾是我國“高考移民”的主要“遷入區”之一。近兩年,當地教育部門採取了嚴厲和系統的措施治理,2011年,當地共清理“高考移民”267人,比上年減少近一半。

分享到:

(責編:王昕)

視頻 >

  • 女毒販讓嬰兒吸毒女毒販讓嬰兒吸毒
  • 女生學校裡遭群打女生學校裡遭群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