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五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議程
一、憲法修改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彭真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的報告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
三、國務院總理趙紫陽作關於第六個五年計劃的報告
通過關於第六個五年計劃報告的決議
四、財政部部長王丙乾作關於一九八二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一九八三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
通過關於一九八二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一九八三年國家預算草案報告的決議
五、習仲勛副委員長兼法制委員會主任作關於四個法律案的說明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
六、楊尚昆副委員長兼秘書長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書面)
通過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七、江華院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書面)
黃火青檢察長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書面)
通過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八、楊尚昆副委員長兼秘書長作關於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說明
通過關於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議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