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課題組負責人還特別強調,要加強對“一把手”八小時以外的監控,因為很多問題產生在下班時間。對各種渠道獲取的各類關於“一把手”的監督信息,必須認真對待、綜合分析、科學運用。發現問題的,不論涉及到誰,不論官大官小,決不能姑息養奸、包容縱容,必須毫不留情、從嚴從速、一查到底。 |
調查顯示,選人用人權是對“一把手”監督的重點 資料圖表
在改革開放和長期執政條件下,世情國情黨情發生了深刻變化,“一把手”隊伍構成及素質呈現新的特點,“一把手”監督工作面臨許多新的情況和挑戰,如何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在全國黨建研究會2012年獲獎課題中,湖北省黨建研究會課題組對加強“一把手”監督問題的研究給人啟發。
今年伊始,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為公開制度,保証領導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如何加強“一把手”監督再次引發關注。
去年6月27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七次會議作2011年度審計報告時指出,審計署共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112起,涉及300多人,其中“一把手”的職務腐敗問題比較突出,有43起。據報道,違紀違法的“一把手”佔同級違紀違法干部的比例,一般都在三分之一以上。“一把手”腐敗問題觸目驚心,存在都監督又都不監督的問題,處在“城鄉結合部”,成為反腐工作中的大難題。
2012年7月至9月,湖北省黨建研究會課題組通過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實地走訪等方式調研,召開座談會27場次,發放調查問卷600份,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資料和認真汲取研討會上專家學者的意見后形成了報告。課題組負責人認為,以最堅決的態度和最嚴厲的措施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以實際成果取信於民已經刻不容緩。
監督什麼?
調研報告認為,對“一把手”監督的范圍包括“德、能、勤、績、廉”的現實表現,但監督的重點是權力監督。調查顯示,加強對“一把手”權力進行監督的重點,排在第一位的是選人用人權,其他依次是重大決策權、資金使用權和項目安排權。必須圍繞“一把手”正確行使“用人、用錢、決策、審批”等權力,加強預防監督,推行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通過厘權、制權、晒權、行權、控權、評權,規范“一把手”權力的行使。
要科學規范和有效監督“一把手”用人的權力。規范動議提名,對動議提名主體、程序進行規范,強化提名責任,堅決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推薦干部署名制,防止動議提名的隨意性﹔對“一把手”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過程中行使的權力進行全過程記錄,增強用權責任。
要提前介入重大決策,防止決策失誤和以權謀私。建立上級派員參與下級“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監督決策全過程﹔借鑒並推廣一些地方探索的“一把手”“五個不直接分管”的做法,形成“副職分管、正職監管、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的權力制衡機制﹔加強“一把手”在權力運行中的行為監督,避免直接插手、打招呼等現象發生。
要約束“一把手”財物開支權,配套建立“一把手”職務消費制度,明確“一把手”正當行使職責的自由裁量權,促使“一把手”正常履職、合理用錢。
課題組負責人認為應該開列“一把手”權力清單,明確“一把手”權力邊界。他表示,在實際操作中,要把中高級領導干部和縣處級以上“一把手”作為重點對象,嚴格監督、嚴格管理、嚴肅查處。要抓好關鍵崗位、關鍵領域和行業的“一把手”監督管理,特別是對國企、高校、人權事權和財權高度集中部門的“一把手”更要加強監督。對與廣大群眾聯系緊密的縣市及縣級以下部門站所的“一把手”更要高度重視,他們的情況群眾最清楚、也最關注。對這些“一把手”的監督管理直接關系到群眾對我們黨的評價和信心。
誰來監督?
報告認為,對“一把手”的監督,需要整合各方力量,破解“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難題。要建立上級監督機構監督責任追究制度,凡對下級“一把手”監督不力的,要追究上級監督機關的責任。要重視發揮巡視組的作用,從巡視經費自理、巡視時間靈活掌握、巡視方式手段多樣等方面入手,保証巡視工作不受干擾,並積極運用好巡視成果。
要進一步明確同級監督機構責任,賦予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更多的對“一把手”的監督權限。繼續探索人大、政協實施監督可行管用的具體辦法,如健全並落實政府部門“一把手”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報告工作並接受評議制度,建立人大直接罷免“一把手”制度等。
輿論監督是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從“日記門”、“香煙門”到“表哥”、“房叔”,無不顯示著輿論監督的強大潛力。報告認為,在對“一把手”的監督中,要賦予新聞媒體更多更大的監督權,對媒體和互聯網披露的“一把手”有關問題,應有完備並且及時的應對、答復、查處機制,大力推行電視網絡問政等有效做法,充分發揮媒體和互聯網的監督作用。
還要進一步暢通群眾監督渠道,豐富完善群眾參與監督的實現形式,把“一把手”置於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注重聽取群眾意見,重視社會監督,探索、引導和培育民間反腐組織,重視民間反腐力量,推動以重要崗位“一把手”為重點對象的監督和反腐治貪的社會化。
課題組負責人表示,還可考慮建立專門的監督隊伍。借鑒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監督經驗,成立直屬中央和國家的監督機構,重點對“一把手”進行監督。
如何監督?
報告認為,監督和民主相輔相生,民主的程度決定監督的力度,擴大民主是解決監督難的根本舉措。而當前擴大民主,政治體制改革是一道必須邁過的坎。因此,必須堅定不移、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大力發展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對那些事關全局和根本的體制、制度和機制要抓緊改革,使“一把手”監督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要深入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真正把干部選拔任用的權力交給組織、還給人民,而不是掌握在“一把手”手中。繼續改革行政審批體制,解決中央和省級部門中管錢、管項目、管審批的部門及其“一把手”權力過大的問題,有步驟地下放部分審批權力,打破權力壟斷,防止和克服國家公共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一把手”化的現象。充分保障監察司法機關的獨立性,著力解決不同程度存在的權大於法、少數“一把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問題。
應改進監督方式手段,推進“一把手”監督工作的常態化。建立健全“一把手”問題預警機制,盡量把監督關口前移,力求能盡早發現問題。加大監督力度,實現“全方位”、“全天候”監督,做到“一把手”到哪裡,監督措施和網絡就延伸到哪裡,特別要加強對重要節假日、“一把手”個人發生重大事項執行廉政紀律情況的監督。加強“一把手”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按照風險發生概率、危害程度、風險后果等因素確定廉政風險等級,並制定具體的防控措施。
另外,課題組負責人還特別強調,要加強對“一把手”八小時以外的監控,因為很多問題產生在下班時間。對各種渠道獲取的各類關於“一把手”的監督信息,必須認真對待、綜合分析、科學運用。發現問題的,不論涉及到誰,不論官大官小,決不能姑息養奸、包容縱容,必須毫不留情、從嚴從速、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