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屆全國人大代表首次按照城鄉人口1比1的比例產生,與中國50%的城鎮化率相契合。另外,基層代表數量增加、農民工代表倍增、黨政領導干部代表數量下降等變化,都引人矚目。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已經有50多年歷史,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這一制度也在不斷前進和完善。這次在人大代表結構上邁出了比較大的步伐,就是這種制度發展和完善的最新體現。
首先,這種結構變化強調了平等性,更多地體現了憲法精神,體現了法制意義上的權力平等。第二,這一變化反映了我們更加注重基層群眾的利益、願望的表達。這與國家近些年來強調民生、強調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的政策相一致,國家需要傾聽一線和基層人民的呼聲,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訴求。
可以肯定地說,人大代表結構變化有一定積極的意義。
但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對這一變化也不宜過高評價,或抱有不切實際的期待。人民代表有兩方面功能,第一是反映社情民意,反映各方的利益和訴求。第二,因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最高權力機構,有制定法律和重大政策的功能,因此,人民代表就不簡單是基層民意的轉達者,他們同時還需要具備制定政策和進行決策的能力。但通常來說,來自基層的代表有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在認識和處理全面性的問題上並不具備優勢。在提高參政議政能力方面,一線代表往往需要學習更多,如何學習和提高就成為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
另外,人民代表大會制與西方議會制的一個重大區別,就在於我們的代表並非僅僅是某方面利益的代表,而西方議員在很大程度上僅僅是利益集團的代表,他們在很多情況下僅僅為所代表的特殊利益集團代言,為國家和人民的共同利益籌劃並不是他們的責任和所長。美國“財政懸崖”就是一個現成的例子,兩黨尖銳對立,各為其主,結果造成國家政策的停擺。我們的人民代表既要代表他所在的某個地區、某個階層、某個行業的利益,更要從全體人民和國家利益的角度上思考這個問題的解決方式。這是中國制度和西方制度在法理上的重要區別,也是中國制度的優點所在。
最后,還要看到改革開放本身就是中國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總體趨勢是越來越多人口將從鄉村進入城市,隨之取得身份的改變。未來20年到30年的城鎮化進程將成為中國發展的主要動力,城市會越來越大,越來越好,漸漸成為國家的主體,而從一個長的歷史視野看,鄉村是衰減的。這意味著人大代表城鄉結構比例將越來越向城市傾斜。
總之,這一次的人大代表比例調整有積極意義,但不應過分夸大,在將法制意義上的權力平等轉化成現實權力平等的過程中,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基層代表多了,不意味著參政議政的水平會自然增加。隻有強調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相結合,保証我們的決策不是為了個別利益、相互博弈,而是從國家整體利益、長遠利益、根本利益來考慮的綜合決策。這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才能發揮出來。▲(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