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全國人大代表、中華慈善總會榮譽副會長周森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慈善立法勢在必行。他提出,“每個人的工資,必須要有一筆錢進行慈善公益,就像現在納稅一樣。”他的說法,遭到了眾多慈善界人士的反對,慈善應該自願,強制性的“慈善”不可取。 |
周森提議立法規定每人必須付錢做公益引爭議
日前,全國人大代表、中華慈善總會榮譽副會長周森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慈善立法勢在必行。他提出,“每個人的工資,必須要有一筆錢進行慈善公益,就像現在納稅一樣。”他的說法,遭到了眾多慈善界人士的反對,慈善應該自願,強制性的“慈善”不可取。
周森:按收入征慈善金
日前,全國人大代表、中華慈善總會榮譽副會長周森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在慈善公益事業當中,有不少機構和組織,包括中華慈善總會等相關的組織,有些制度還不是很完善,大家接受起來還是有一定的障礙。所以,他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期間就提出了慈善要立法。他認為,隨著法律體系的形成,隨著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的不斷升華,法律層面一定要完善,如果慈善不立法,社會主義慈善法律體系的形成是不完美的。
隨后,周森在解釋“慈善立法”的概念時,舉例說,“每個人的工資,必須要有一筆錢進行慈善公益,就像現在納稅一樣,超過3500元納多少稅,超過5500元納多少稅,要按照法律的程序執行。一個慈善立法可以把慈善事業中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
周森透露,目前《慈善法律綱要》已經出來,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希望本屆兩會能完成立法。
專家:不能強制慈善
“我明確反對慈善納稅。”《鳳凰周刊》編委鄧飛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慈善應是人們在心理驅動下所做出的善舉,是發自人們內心的自覺自願行動。而人們在做慈善中,也會感受到“贈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愉悅。如果將這一彰顯善舉的行動,變成強制公民不得不做,“慈善”也就不是慈善,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新浪微博事業部社會責任總監貝曉超認為,目前國內的慈善法律法規相對其他國家是非常滯后的。他認為,周森代表肯定是在查閱了一些國外的相關資料后,提出了慈善納稅的想法。但是,國內的環境與國外是不同的,也不能照搬照用。
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慈善方面的完善,需要進一步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識,而不應該讓慈善成為法律義務。他解釋說,目前很多日常生活水平比較低的市民,本來工資就不多,又如何強制讓他們再拿出善款呢?
網友:強制捐款還算是慈善嗎?
@陳默:就算是慈善領域立法,要立的也該是規范運作慈善事業的人該要如何管理好社會各界的捐助吧?這種“有權利沒義務”的心態,該停止了。
@虛擬科經:“慈善立法每人捐一筆工資做公益”的說法混淆了慈善和稅收的概念。如此說來慈善就不是慈善了,走向了相反的方面,這會毀了慈善事業。
@mykim3933:能不能先公布慈善資金的使用情況,讓民眾信任?隻有建立了信任,才會有民眾的捐款捐物。如果強扣工資,有搶錢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