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國人大代表、福建華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戴仲川在2013年的兩會上呼吁再次修訂海洋法案。 |
中國海洋生態由於人為的圍填海、漏油溢油和淺海垃圾傾倒等原因已經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如不制止,日后用於治理的費用將遠遠超過現有的經濟效益,全國人大代表、福建華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戴仲川在2013年的兩會上呼吁再次修訂海洋法案。
“造成海洋生態破壞的主因就是圍填海,中國的沿海城市每年圍填海面積超過800多平方公裡,嚴重破壞了海水的自淨能力。”戴仲川在福建省小組分組討論會后接受了記者專訪。
新中國成立以來,先后經歷了三次圍海高潮:新中國成立之初的圍海晒鹽﹔20世紀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的圍海造田﹔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的圍海養殖。目前,正在進行中的第四次填海高潮,則是沿海地方政府主導的港口經濟和臨海工業。
“臨海工業和房地產開發的經濟利益是馬上就看得到的,但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卻是長遠的,需要十年甚至數十年才會漸漸顯現。” 戴仲川說。
戴仲川指出,圍填海主要是裁彎取直,天然海岸線原本是彎的,填海之后就變成直的,這不僅破壞了沿海濕地、灘涂,使生物多樣性大大降低,還會使近岸洋流改變流向,降低海水自淨能力。
“如果不及時制止海洋環境的惡化,污染造成的后果清理起來十分困難,看看日本對瀨戶內海污染治理的經驗就知道了。”戴仲川說。
上個世紀五十年代,日本在瀨戶內海填海建立工業區之后,造成了嚴重污染,1/3的海域變成了臭泥塘,大量居民汞中毒。從1970年代開始,日本開始著手治理瀨戶內海,但用了長達近30年的時間,才把瀨戶內海還原成基本清潔的海域。
“除了圍填海,漏油溢油和淺海垃圾傾倒也是造成海洋生態平衡破壞的原因。”戴仲川說。
2010年,渤海灣漏油第一次引起了國人的注意,但是除了對海產的立即影響,一部分溢油在風和水流的作用下,有的溶於海水,有的沉入海底,這些殘存於環境中的油污會對海洋生態產生長期影響。
對此,戴仲川從立法角度,呼吁盡快完善現行的海洋保護法律。中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於1982年出台,1999年12月通過修訂。
戴仲川說:“盡管《海洋環境保護法》在過去起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已不能適應新形勢,必須根據現在的狀況進行修訂,加大對排污行為的懲處力度。”
“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中國要加強海洋綜合管理發展海洋經濟,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我們有必要盡快做出響應。”
戴仲川強調,我們還應該提升執法能力,改變現有環保部和海洋局監測數據沖突的現象,督促現有企業負起法律責任,並完善輿論監督。他說:“填海不是不能填,但是一定要根據具體情況,要在實施之前引入環境評估和公共參與機制,並且保証機制的透明,不能形式化。”
“有句老話不是說,金山銀山不如綠水青山 。生態環境關系著百姓的幸福指數,在立法方面應該盡快跟上。” 戴仲川說。(記者 張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