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羅范淑芬記得,這些年,越來越多的地方代表團來香港取經“反腐”。而作為人大代表,她也經常來北京的司法機關調研。 |
內地反腐如何推進?對於這個舉國上下關心的重大問題,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廉政公署前專員羅范淑芬斬釘截鐵地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對貪腐零容忍。100元也好,1元也好,我們都要去處理。”
她告訴記者,在40年前,如今被稱作“廉潔之都”的香港完全是另一番模樣。她說,那時候香港人在醫院看病,要向醫生塞紅包。小販被警察追,要給警察塞紅包。就連自己的房子著火了,都要按規矩給消防隊員“開喉費”。
直到1974年,一個叫做廉政公署的反貪機構正式成立,在此后的30年裡,香港社會掀起了一場“靜默的革命”,其間,廉政公署共調查70691宗案件,遭檢控的有13337人,其中2440人是公職人員。
“廉政公署會公正地行事。”據羅范淑芬介紹,廉政公署的人事、財政完全獨立,不屬於公務員序列,隻對行政長官負責,“行政長官沒辦法干預執法,因為媒體時時刻刻都在盯著他。”
在羅范淑芬看來,一線的執法人員同樣沒有機會徇私枉法。
“有一個人被告發了,你說不要查了吧,這不行的。”她告訴記者,每一次報案都會生成一個號碼,負責偵查的人必須把証據送到律政司。如果執法人員認為証據不足,或者是被舉報人遭到惡意陷害,則必須接受一個由社會人士組成的委員會的審議,確定“真的查無可查才可以”。
但在她看來,執法只是讓人“不敢貪”,教育則讓人“不想貪”。
從中學起,香港的青少年就要參加“廉政講座”,學習什麼是貪污賄賂以及如何舉報。廉政公署根據已審結的案例組織拍攝的《廉政行動》劇集,也大受港人歡迎,平均每集有119萬人觀看。在廉政公署成立之初,實名舉報的市民投訴不超過30%。如今,這一比例已超過70%。
1997年,廉政公署曾經拍攝了一部名為《才俊》的公益廣告,其中的廣告詞打動了許多人:“掙錢並不是錯,錯的是你怎樣掙錢。公平不代表每個人都賺一百元,公平是說你有賺一百元的能力,就能賺一百元﹔你有賺二十元的能力,就能賺二十元,這就是公平。可能你今日掙的錢比我多,但若我的才華比你多,終有一天我掙的錢會比你多。”
“選擇了當公務員就應該有一點使命感,就一定要想到,自己永遠不會大富大貴。哪怕你比同學更聰明,更有能力,你不能因此覺得不公平。”在談到自己對於公務員貪腐的認識時,這位被港人稱為羅太的廉政公署前專員微笑著說。
“除了不敢貪,不想貪,還有一點就是通過預防讓你不能貪。”羅太說,在香港,政府要買東西必須經過招標程序,其中開標的人和審標的人都不一樣,項目沒有實施前,招標程序必須送到廉政公署。
在會場上,太平紳士蔡素玉也舉了一個類似的例子,她說,自己在香港有很多公司,但是她從來都不知道哪個稅務人員管她的企業,因為稅務人員每周都要抽簽決定去哪個公司查稅, “這些小細節經常是制造賄賂的溫床,隻要改變做法,就可以減少很大部分的腐敗現象。”
羅范淑芬記得,這些年,越來越多的地方代表團來香港取經“反腐”。而作為人大代表,她也經常來北京的司法機關調研。
這一次,她帶來的“反腐”建議包括:整合和完善多年來中央發出的行政指令,包括規章、辦法、守則、綱要等等,制定單行的反貪污瀆職法﹔強化各級人大代表的監督職能,規定官員應定期向人大報告工作,接受質詢,而人大要審批監督財政開支,尤其是一些龐大的開支項目﹔加大力度懲處貪污受賄行為,採取零容忍的態度,防微杜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