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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碧靈:建議把建設生態文明和保障公民環境權益寫入憲法

2013年03月07日20:20    來源:人民網        

今天下午3時,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政協委員,民進湖南省副主委,湖南省環保廳副廳長潘碧靈在會上作了題為《夢想成真靠實干》的發言。

針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缺錢、缺法律、缺措施、缺共識、缺整體合力的問題,潘碧靈建議:一是要加快依法建設治理步伐。把建設生態文明和保障公民環境權益寫入憲法。盡快修改出台已嚴重不適應當前實際的1989年《環境保護法》、1999年《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剛化法律約束,加大對企業違法責任的追究,不能讓“污染帶來損失上億,違法處罰上限百萬”、“違規建設項目投資上億,環評違法處罰上限20萬”等違法成本低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強化政府監管法律責任,增加農村環保等方面立法內容。

二是強化政府主導責任。各級政府應把確保國家生態環境安全和基本環境質量作為其重要公共服務職責,在生態文明建設上真正動真格、下狠功、出重拳,真抓實干。建議中共中央成立生態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出台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決定,制定生態文明建設推進辦法、規劃綱要、指標體系。真正把生態文明建設指標體系作為指揮棒,明責任、評政績、用干部。加強人大、政協、民主黨派以及新聞媒體、社會公眾對政府的監督。整合部門職能,加強體制機制建設。把生態文明創建作為重要抓手和平台,在全社會廣泛、深入開展。制定更加嚴格的產業、生產、排放、質量標准,著力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創新和強化相關政策措施。

三是硬化企業社會責任。督促企業切實遵守相關標准法律,履行污染治理責任,央企要做出表率。加大環保監察和違法處罰力度,狠抓正反兩方面典型。對成績突出的給予重獎,使他們政治上有榮譽,社會上有地位,經濟上有實惠﹔對於反面典型,建立黑名單,使他們形象上受損害,社會上受譴責,經濟上受懲罰,法律上擔責任。

四是推進公眾監督和參與。建立透明、及時、規范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和公眾參與環境決策、監督的平台、程序和機制,鼓勵公眾通過網絡媒體參與環境決策和對政府、企業加強監督。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積極支持社會團體有效參與。與此同時,大力弘揚生態文化,倡導綠色生活和消費,引導和推動公眾參與。

五是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應把生態環保投入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確保每年增幅高於財政支出增速。建議將全社會生態環保投入佔GDP的比重、政府生態環保投入佔財政支出的比重作為對政府考核的指標,每年提出明確的目標和要求。加快出台環境稅,督促企業不斷加大環保投入,促進國際投資合作,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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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