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銀監會前主席劉明康:
機構改革,並或者分不是主要的,重點應該是提高效率,尊重市場,該由市場去做的就讓市場去做,政府實施依法監督,有些部委的改革可以考慮再深化。
全國政協委員、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
此次大部制改革方案有進步,但是有差距,應該處理好政府與市場,與社會,與企業的關系,進一步下放審批權利。審批權利,要與責任對等,審批的程序、條件除涉及國家機密的,要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學家厲以寧:
鐵路必須公司化、企業化,發揮它經營主體的作用,每個鐵路公司都是一個主體,大方向是對的。改革要個漸進過程,往前走一步就不要退。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會長李毅中:
如何引入民營資本、競爭機制啊,鐵路的終極模式是什麼,需要長遠考慮。此次大部制改革方案是把分散的功能進行了整合,但難點是職權的劃入和劃出,比如質檢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入到新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但是食品這麼大的問題,都集中在一個部門,能不能管得了?將來食品出了問題,質檢總局和工商總局對食品的質量、流通還有沒有責任?改革不可能一簇到位,廣電總局與新聞出版總署的合並,符合目前三網融合的趨勢,希望這個新部門寫職責的時候不要忘記寫三網融合。
職能轉變比機構改革更重要,在中央和地方關系上,提到了下放投資審批,但在中央各部委層面上,發改委有掌握全局投資的權力,但各個行業主管部門又是具體實施單位,二者關系如何劃分也需要考慮。
政府轉變管理職能,一部分職能要轉給行業協會,政府應該把一些職能真正交出來,大力發展行業協會。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黃建初:
職責職權的劃分,特別是執法權和行政處罰權,現行的管理體制制約很多,比如海洋,九龍治水。部門改革涉及的法律很多,涉及到法律責任的規定,如果部門改革方案通過后不及時修改法律,會帶來執法的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銀監局局長廖岷:
在交給市場方面不夠充分,不光是投資權的下放,市場失信的行為誰來懲戒?規范市場中介,完善失信懲戒制度。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包括動產、抵押都應該考慮。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電網總經理劉振亞:
這些年公務員的絕對數量一直在增加,“職務不滅定律”不解決,政府機構人員臃腫解決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