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3月12日報道,中國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王峰11日指出,長期以來,中國的海洋執法力量過於分散,中國國務院在最新一輪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出要重新組建海洋局,目的就是“整合力量”,改變中國海洋執法力量分散,重復檢查、重復執法,成本高,效率低的現狀。
由於中日關系近半年來因釣魚島主權爭議日益緊張,中國宣布大部制改革重新組建海洋局引發外界臆測,是否意味著重新組建后的海洋局將是中國准軍事力量,中國在海上維權態度將更加強硬。
不過,據一名中國學者透露,雖然改革后的國家海洋局不排除將參照國際經驗,以對等原則,加強海上巡邏艦艇的武力裝備。不過,完善海上巡邏艦艇的武力裝備並不等同加強軍事力量。中國海警、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的艦艇都有輕型武器裝備。整合力量后,國家海洋局可參照國際規格,提升艦艇的武力裝備,向國際上對等的海上執法機關看齊。
中國國務院日前發布《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簡稱“大部制”改革),明確整合海上執法力量是“為加強海洋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並指出“國家海洋局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
與國家海洋局結合一起的四支執法隊伍分別是海洋局的中國海監、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及公安部邊防海警。
王峰強調,重組海洋局和國務院穩步推進大部制的改革和整合機制的要求相吻合。他表示幾次在國外考察后發現,各國的海上執法機構沒有統一的模式,也沒有統一的名稱。而他所考察的國家當中,“沒有一個像中國海上執法力量如此分散的狀況”。此次整合也是“借鑒有益的國際經驗”。
中國軍控與裁軍協會理事高級顧問徐光裕受訪時說,重組國家海洋局是很大的改進,符合當前中國所處於的環境情勢,減少過去“九龍治水”執法力分散、職能重疊的情況,將相關部門職能靠攏,有助於加強國家海洋局集中監管的能力。
他認為,加強中國海警的武力裝備不等同於提升為准軍事力量。目前中國海警、海關緝私警察擁有輕型武器裝備,以便執行其緝拿走私犯,維護海上安全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