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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南山:僅去年媒體刊登假藥廣告多達17萬9千條次

2013年03月14日15:12    來源:新華網    舒晶晶    字號:

  鐘南山:假藥廣告會害死人 作為醫生看著很痛心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爆料,他曾於一天之內在三家媒體上看到自己"被"代言的藥品廣告,而且都是假藥廣告。一番調查之后,鐘南山發現了一個令人觸目驚心的數字,僅去年,在媒體上刊登的虛假藥品廣告就多達17萬9千條次。

  兩會前,鐘南山用一天的時間在北京收集了88份報紙,從中找到了36條虛假藥品廣告。再仔細一看,竟然有3條印著自己的照片。說起"被代言"的經歷,鐘南山很是無奈。

  鐘南山:很多同學來問我有沒有代言,如果是我就多買點,我哭笑不得。最近一次是投訴一個很有身份的報紙,它說有具體的委托合同還有我的親筆簽名,律師找到了親筆簽名的復印件,簽名是仿的。再去找那個報紙,它說有合同有簽名,不關自己的事。這種情況到底是犯法還是不合理?我真是不明白。

  讓鐘南山困擾的廣告分兩種,一種在廣告中夸大宣傳,把藥品功效吹得神乎其神﹔還有一種干脆就是假藥,吃不死人已是萬幸。虛假廣告的主要對象是老年人,病症大多是慢性病和涉及隱私的病症。由於消費者和藥廠之間信息不對稱,往往廣告說得越夸張,老百姓就越相信。無論哪一種,在終南山看來,都相當於圖財害命,令人發指。

  鐘南山:假藥廣告會害死人的。比如有一個"一加一大力士",加了很高劑量的偉哥,吃了以后很快就會心力衰竭。這是犯法的事,作為醫生,我看著很痛心。

  那麼,假藥如何能夠通過層層審查,堂而皇之走上媒體版面呢?記者調查發現,藥品要想打廣告,先要到地方衛生監督所和工商局報批,為了應付檢查,藥廠大多會制作出一條符合標准的廣告。獲批之后,拿到媒體上刊播前往往經過二次加工。媒體看到了相關部門的批文,自然也不會對廣告內容質疑。而廣告一經刊發,如果吃出問題的消費者不告、被代言的明星不告,工商部門也沒有辦法,一切風險都由消費者自己來扛。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周春艷也介紹了,工商部門在這類事件中的職責。

  周春艷:涉及到藥品,國家有藥品許可証﹔涉及到醫藥廣告的內容,有廣告內容的審查部分。而工商局要按照廣告法的規定,對廣告主、廣告傳播者、廣告經營者按段確定法定責任。但是這種情況是民事的自訴案件。

  至於地方監管部門的審查,全國人大代表、從事制藥行業的韋飛燕透露,這往往會被弱化。

  韋飛燕:地方政府現在都熱衷於抓經濟發展,而食品藥品監督是一個很專業的工作,所以往往被地方政府弱化或者邊緣化,會成為地方保護的工具。

  全國人大代表、鹽城市疾控中心主任沈進進認為,從企業源頭到媒體終端,大家都有利益驅動,才能讓虛假藥品廣告一路綠燈。

  沈進進:一些廠家不惜花錢砸在廣告上,提高銷量﹔很多媒體的生存可能很大一部分來源於廣告,為了廣告費,就會出現把關不嚴。按照現有的廣告法,對藥品廣告有很多程序嚴控,但是很容易被突破,也存在監管不力。

  根據剛剛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即將組建,將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工商、質監部門相應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和檢驗檢測機構,將劃轉到這個大部門進行統一管理。治理虛假藥品廣告,應是指日可待。全國人大代表姜明建議,應完善法律法規,對制造假藥的企業以及刊載假藥廣告的媒體,嚴查嚴罰。

  姜明:經濟上嚴厲制裁,一下罰得傾家蕩產,他就不會這樣做了。根據現在的情況來看,肯定是處罰力度不夠。

  全國人大代表安康建議,禁止所有專家學者代言盈利性廣告﹔廣東省衛生廳廳長姚志彬建議,索性取消所有醫療廣告,以免后患。無論如何,面對層出不窮的虛假藥品廣告,沒有專業醫藥知識的老百姓,該如何防范?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周春艷提醒,消費者不要輕信有療效的醫療藥品廣告。

  周春艷:不要輕信這種有療效的醫療藥品廣告,因為隻要在廣告當中涉及到產品療效的廣告都是違反廣告法的。

  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律師協會律師陳舒建議,一旦消費者因為虛假藥品廣告上當受騙,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同時法律也要懲戒違法者。

  陳舒:消費者、真藥的生產廠方都是市場受損失者,他們怎麼提起訴訟,怎麼作為利害關系人,這些問題法院要好好研究,真的讓人人都有權利到法院訴訟,對這種不正當行為提起懲罰性賠償。(記者 舒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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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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