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投資有多大規模?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投資體制政策研究室主任吳亞平說,政府投資佔總投資比重約5%,但政府投資有放大效應。中國投資協會副會長、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院長助理沈志群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透露,即便不算國有企業那一塊,政府性固定資產投資每年也有幾千億元。 |
法制辦抓緊修改政府投資條例征求意見稿
代表委員:須防低效投資產能過剩
經濟參考報3月15日消息 記者梁嘉琳 孫韶華 張展鵬 在啟動長達12年后,政府投資立法進程有望提速。全國人大代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安建接受《經濟參考報(微博)》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總體要求,《政府投資條例(征求意見稿)》正在抓緊研究修改,投資審批權限有的要下放,有的要整合。
多位受訪的國家發改委專家告訴記者,從大方向上看,政府投資審批有望向地方放權,如適當加大地方政府的投資管理權限,適當減少中央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管理權限,原則上是“誰投資、誰決策”。
多位代表委員則表示,投資審批權下放應與地方自身“簡政放權”相結合,避免城鎮化釋放的巨大投資需求引發低效投資、產能過剩。
全國政協委員、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李勇(微博)(微博)向記者分析說,政府投資分為四類:一是財政直接投資,如公益性事業﹔二是政府對國企的投資﹔三是資本金、股本為國有的國企再投資﹔四是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而進行的間接投資,如通過財政杠杆吸引社會投資。
政府投資有多大規模?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投資體制政策研究室主任吳亞平說,政府投資佔總投資比重約5%,但政府投資有放大效應。中國投資協會副會長、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院長助理沈志群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透露,即便不算國有企業那一塊,政府性固定資產投資每年也有幾千億元。
吳亞平表示,政府投資條例的出台將使政府投資有法可依,有助於從決策、執行、實施、監督全過程規范政府投資管理行為。去年底,國家發改委投資司司長王曉濤撰文指出,要盡快把政府投資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推動出台政府投資條例,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益。
記者了解到,2010年1月,國務院法制辦曾就政府投資條例公開征求意見,但此后沒有下文。
談到該條例出台的瓶頸,沈志群分析說,一是政府投資范圍難以確定﹔二是中央和地方的投資管理權限按項目限額、行業類別還是按所有制性質劃分,還存在分歧。劉亞平表示,投資體制改革的核心是對政府投資加強管理,對企業放權,讓企業成為真正的投資主體。現實卻是,政府投資疏於管理且不願放權。
在投資審批程序上,全國人大代表、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崇泉對審批權下放表示擔憂,認為當前產能過剩相當嚴重,與投資體制不能說沒有關系。未來要防止一放就亂,形成新一輪產能過剩。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社科院產業經濟研究所所長向曉梅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認為,投資審批權下放的前提,是減少政府投資佔社會總投資的比重。一方面是在經營性領域逐步向社會資本開放﹔一方面是在公益性領域,要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BOT等創新投資方式。
“城鎮化會釋放巨大的投資需求。政府和市場、社會的關系應遵循‘臂距原則’。要鼓勵民營企業、社會中介組織在政府之手夠不著的地方發揮作用。”向曉梅提出,可對部分項目投資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政府在后置性監管集中精力。
曾分管多個地方國有企業的李勇反映,政府大量投資是造成全社會投資率過高和通貨膨脹的一大原因。為解決產業同構化、產能過剩問題,向曉梅說,在投資審批權下放后,應結合主體功能區戰略,分區域調控政府產業投資扶持基金、投融資平台、國有企業的投資方向、規模、強度,避免在LED、光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鋼鐵等制造業上“一哄而上”。
李勇建議,根據地方經濟總量、財政收入及相關人均指標等,研究制定地方投資率的控制指標,促使地方提高投資效率和投入產出比。沈志群則建議,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把對上述指標的考核作為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要件之一。
(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