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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小販砍城管 人行道為貧困者留空間

2013年03月20日08:37    來源:大洋網        字號:
摘要:在貧富懸殊、城市化快速發展背景下,人行道社會功能顯得更加重要,應考慮為更多貧困民眾提供生存空間。

廣州小販砍城管事件致很多城管精神受影響

  2013年2月26日,荔灣區城管集結力量,在上下九地區進行執法行動。在寶華路,城管執法過程中遭遇暴力。(資料圖片)信息時報記者 陳文杰 攝

  信息時報訊 記者 萬宇 東圃一小販暴力抗法砍傷城管執法人員的事件,對廣州很多城管執法隊員造成精神影響,而被砍城管所在的車陂中隊,城管工作曾停止過一段時間,目前已經恢復。市城管執法局執法處有關負責人稱,城管部門正在探討改進工作方法和管理方法。

  砍人小販曾受過處罰

  天河區城管分局副政委王成告訴記者,3月17日,天河區車陂街東圃大馬路一賣菠蘿的小販砍了城管7刀的事件發生后,天河區車陂街城管執法中隊的工作曾停止一段時間。事件發生后也就是在城管停止工作的時間裡,記者在東圃大馬路發現,凌晨都還有燒烤檔營業,燒烤檔的油煙和噪音讓樓上的居民苦不堪言。而昨日,記者從車陂街道了解到,目前車陂街的城管執法工作已經恢復正常。

  公安部門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尚未公布,城管隊員是否與小販有肢體接觸等問題均要等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有城管隊員向記者透露,傷人者長期在東圃佔道經營,曾經受過處罰,有城管隊員還認識這名小販。

  小販:不管怎樣打人是不對的

  記者昨日走訪了幾名長期擺攤的流動商販,每天晚上在光復中路擺上十幾桌的燒烤攤檔主阿杰告訴記者,以前打工每個月的收入隻有2000到2500元,現在每個月都能賺個3000到4000元,生意好的時候每個月還能賺到6000元,“何樂而不為呢。”阿杰對記者說。

  客村廣州大道南路邊的一名賣煎餅的小販告訴記者,她是湖南人,沒什麼文化,找工作的話工資可能隻有一千來塊錢,隻好靠擺攤賣點東西來維持生計。她來廣州擺攤很多年了,城管來了她就走,來不及走東西就會被暫扣。東圃大馬路小販砍傷城管的新聞她在電視上看到了,她稱自己沒有與城管起過沖突,“不管怎麼樣打人是不對的”。

  城管:正探討改進工作方法

  市城管執法局執法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城管執法隊員遭遇暴力抗法,被砍七刀的事情對廣州城管執法人員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好端端的一個人,按照文明執法的要求,冷不防挨了幾刀,身邊的人遇到這種情況肯定會有打擊。”該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坦言,有的老百姓需要有一個安靜有秩序的環境,有的老百姓需要在亂擺賣的小販那裡就近買東西,城管不管會被指責不作為,管了又會有人說城管粗暴執法。“但這麼大個城市,如果不管就沒有正常的秩序了,我們也希望相安無事、無為而治,但不是每個人都按規矩辦事。”

  一位老城管工作者告訴記者,他自己干了二三十年城管執法工作,他感覺現在的工作越來越不好做,都不知道該怎麼干了。確實有小販需要生存,該不該從嚴管?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連生命都無法保障,怎麼執法?該負責人透露,城管部門正在開會探討工作方法和管理方法,探討怎麼管理小販,怎麼應對暴力抗法,怎麼保障城管執法人員自身的人身安全。

  專家:人行道應為貧困者提供生存空間

  昨日,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胡剛從城市規劃的角度提出了他的看法。他在自己的微博上說,人行道首先是交通功能,其次還有綠化、市政管線鋪設、街頭藝術及音樂、環境美化、社交、游憩、防災等等。在貧富懸殊、城市化快速發展背景下,人行道社會功能顯得更加重要,應考慮為更多貧困民眾提供生存空間。

  城管不管會被指責不作為,管了又會有人說城管粗暴執法,但這麼大個城市,如果不管就沒有正常的秩序了,我們也希望相安無事、無為而治,但不是每個人都按規矩辦事。

  ——市城管執法局執法處有關負責人

  我干了二三十年城管執法工作,感覺現在的工作越來越不好做,都不知道該怎麼干了。確實有小販需要生存,該不該從嚴管?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連生命都無法保障,怎麼執法?

  —— 一位老城管

  不管怎麼樣打人是不對的。

  ——在廣州擺攤多年的小販

  城管對亂擺亂賣的商販享有行政強制權,可以“先行登記保存或者扣押物品封存”。也就是說,對不聽從勸喻的商販,城管是可以上手段的,這不是什麼粗暴執法。我以為,也隻有這樣才能有效治理商販佔道經營的亂象。在這個問題上,不僅城管要挺直腰杆執法,必要的時候還可以聯合多部門執法。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

  第十甫小販成行成市,韓志鵬曾斥其“無政府狀態”

  荔灣整治第十甫請韓志鵬“驗收”

  信息時報訊 (記者 蔣雋) 昨日,荔灣區城管整治第十甫路,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應邀到現場“指導工作”。此前韓志鵬在微博上直斥第十甫路走鬼泛濫,是“無政府狀態”。對於昨天的整頓韓志鵬表示,“第十甫算是收復了。其他被流動商販佔領的地方呢?”

  城管剛走小販又回來了

  昨日下午2時30分,荔灣區出動200多人的執法隊伍對十甫路展開清理。據了解,昨日下午的清查行動進行得較為順利。這支由城管和公安組成的執法隊伍,一來到十甫路寶華路口,小販們就主動撤離了擺賣現場,執法隊從十甫路寶華路一直走到人民路。對仍堅持擺賣的四五個違法擺賣商鋪進行了暫扣處罰。

  荔灣區城管執法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清查行動效果明顯。不過,沿街擺賣的小販們善於與城管部門進行“游擊戰”,見到城管就主動撤離,如果見到城管人少就不聽勸導。而目前城管部門對於亂擺賣隻有教育、勸導、暫扣三種處罰方式,處理手段欠缺,沒有更好的法律手段進行管理。據了解,昨日下午4時以后,當執法隊撤走后,又有一些小販返回原地進行擺賣。

  韓志鵬“驗收”稱比較滿意

  據記者了解,春節后,上下九商圈的數個路口,例如十甫路和恩寧路交界處、十甫路和珠璣路口、荔灣廣場南北回旋處等,流動商販又雲集。通行道路被“壓窄”、機動車通行不暢,附近商戶頗有怨言。3月16日,韓志鵬在微博直斥,“這個地方究竟還有無政府?”

  昨天下午5點,應荔灣城管邀請,韓志鵬到第十甫看整治后的情況。韓志鵬說,“比較滿意,跟前段時間大不一樣,經過整治流動商販很少了”。

  網友:城管應“該執法時就執法”

  第十甫“淪陷”誰之過?韓志鵬在個人微博拋出了這個話題后,網友群情洶涌,留下了幾百條意見。“網友的聲音不再是一邊倒,他們更多的是譴責曾經被貼上弱勢群體標簽、擾亂城市秩序和營商環境的商販,他們既譴責城管不作為,又為‘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的城管喊冤。他們強烈要求城管該執法時就執法!”

  韓志鵬認為,管住流動商販,乃城管的天職。無論在什麼樣的環境,乃至壓力下,城管都不能不作為。“根據2011年10月實施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細則》,城管對亂擺亂賣的商販享有行政強制權,可以‘先行登記保存或者扣押物品封存’。也就是說,對不聽從勸喻的商販,城管是可以‘上手段’的,這不是什麼‘粗暴執法’。我以為,也隻有這樣,才能有效治理商販佔道經營的亂象。在這個問題上,不僅城管要挺直腰杆執法,必要的時候還可以聯合多部門執法。”

  對於“流動商販連砍城管7刀”事件,韓志鵬認為,在城管和商販漫長的拉鋸戰中,受傷害的有時是管理者,有時是被管理者。關鍵是要將商販暴力和城管暴力都裝進法治的“籠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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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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