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21日電 1949年10月2日,中國與蘇聯建立外交關系。1991年5月,中國與蘇聯簽署《中蘇國界東段協定》。1991年12月27日,中俄兩國簽署《會談紀要》,確認俄繼承蘇聯與中國的外交關系。
1992年12月,中俄簽署中俄相互關系基礎的聯合聲明,決定將兩國關系提升到“互相視為友好國家”的新階段。
1994年9月,中俄簽署《中俄聯合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俄羅斯聯邦總統關於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互不將戰略核武器瞄准對方的聯合聲明》和《中俄國界西段協定》。兩國還宣布決心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紀的建設性伙伴關系”。
1996年4月,中俄宣布建立“平等信任、面向21世紀的戰略協作伙伴關系”,建立中俄兩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定期會晤機制。
2001年7月,兩國簽署《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為兩國發展長期戰略協作伙伴關系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2003年5月,兩國簽署《中俄聯合聲明》,雙方一致同意全面加強和發展兩國睦鄰友好和戰略協作伙伴關系。
2004年10月,兩國簽署《中俄聯合聲明》,並批准了《〈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綱要》規定,雙方將於2006年在中國舉辦“俄羅斯年”,2007年在俄羅斯舉辦“中國年”活動。兩國還簽署了《中俄國界東段補充協定》。
2005年6月,中俄兩國在符拉迪沃斯托克互換《關於中俄國界東段補充協定》批准書,中俄邊界問題從此得到徹底解決。
2008年7月,兩國外長簽署《中俄國界東段補充敘述議定書》及其附圖。
2009年6月,兩國簽署《中俄元首莫斯科會晤聯合聲明》,批准了《中俄投資合作規劃綱要》。
2009年9月,兩國批准了《中國東北地區與俄羅斯遠東及東西伯利亞地區合作規劃綱要(2009-2018年)》(簡稱《規劃綱要》)。《規劃綱要》確定了兩國相互投資和地方合作的優先方向和重點項目。
2010年9月,兩國簽署《中俄關於全面深化戰略協作伙伴關系聯合聲明》,發表《中俄兩國元首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65周年聯合聲明》。
2011年6月,兩國簽署《中俄關於當前國際形勢和重大國際問題的聯合聲明》。
2012年6月,兩國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進一步深化平等互信的中俄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系的聯合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