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央的禁令,為何會在執行的過程中會走了樣、變了形?為何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
眼下,公款吃喝已經儼然成了過街老鼠,不過總有些人舍不得放棄“舌尖上的腐敗”。據媒體報道,為“掩人耳目”,一些人在農家院裡開起了“桑拿房”,茅台酒灌在礦泉水瓶裡,熊貓煙裝進紅塔山煙盒,如此費盡心機只是一個目的:隱蔽起來,繼續公款吃喝。
自今年1月中央出台“八項規定”、“六項禁令”以來,全國各地公款吃喝之風得到遏制,官辦會議活動奢侈浪費現象明顯改觀。尤其是在歲末年初吃喝送請、聚會活動的高峰期,各酒店公務宴請的訂單相比往年大幅下降。這種新氣象、新風貌,不僅減少了財政支出,使政府有更多的財力為老百姓辦實事,謀福利,而且也使許多干部、特別是基層干部減少了迎來送往的應酬負擔,受到了社會的肯定。
然而,在中央三令五申、中央領導率先垂范的大背景下,有的干部仍然對中央的禁令“陽奉陰違”,運用各種“瞞天過海”的伎倆,抵抗中央的政策。這些人礙於公眾的監督,擔心媒體的曝光,高檔酒店是不敢去了,換成更隱蔽的私人會所或單位食堂﹔公家的旗號是不敢舉了,代之以“家宴”的名義偷梁換柱﹔大額的接待發票是不敢報了,改之以其他的名目來抵銷走賬。
中央的禁令,為何在執行的過程中會走了樣、變了形呢?為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呢?這既與有的干部沉迷於此道,對中央“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狠抓工作作風的決心認識不夠有關,也與我們相關的配套制度不夠完善有關。
筆者認為,杜絕公款招待亂象,要靠教育的軟作用,更要靠制度的硬制約。首先要規范公務接待開支的審批程序。公款接待的亂象,很大程度上源於各單位公款招待費用審批上的不嚴格,沒有對消費事由、消費金額、消費標准進行嚴格審查,給有些人亂用公款招待留下了生存的空間。所以規范公務接待,必須從嚴格審批程序開始。
其次要規范公務接待的公開程序。再嚴格的審批程序,畢竟還是機關內部的事務,若無公開的程序,接受公眾和媒體的監督,嚴格審批必將缺乏長久的動力,“一陣風”的擔憂也難免成為現實。
近幾年來,中央和有的地方政府開始每年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的預算和支出,然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有的不公布事由隻公布數字﹔有的雖然公布了事由,但過於籠統﹔有的雖然對事由和數字都進行了公布,但沒有說明具體的標准和依據。公務接待公開,公眾需要的不僅僅是一個形式,更需要實實在在、看得懂的具體內容,不能以各種理由對一些關鍵信息模糊處理,規避監督。
再次,要規范違反公務接待規定的懲戒機制。沒有懲戒機制作為保障,不僅公務接待公開會流於形式,公眾不願、也不敢進行監督﹔而且審批者的責任意識也得不到強化,審批程序的效果必將受到影響。試想,當懲戒的紅線高高懸起,違反接待規定必遭政策嚴格約束時,誰又敢冒此大不韙而越雷池半步呢?
當然,“公務接待”的原始沖動,還來源於有的地方、有的部門仍然存在的一些潛規則。正常程序上無法解決的事,“一杯酒”下去,事情或許就辦了。正常程序上應該解決的事,特別是在上級部門對下級部門之間,也非要你請頓飯、送點禮“意思意思”才能解決,否則要不給你拖著不辦,要不給你在以后的工作中“穿小鞋”,在領導面前給你“說壞話”。因此,規范公務接待開支,真正杜絕“舌尖上的腐敗”,我們既需要鐵腕之力、狠抓干部的工作作風,更需要以更大的智慧和勇氣,推進政府職能、行政審批、干部人事等相關方面的改革,用釜底抽薪之策來破解公務接待中的“瞞天過海”之亂象,把權力“關”進制度這個籠子之中,在陽光下充分曝光。
(東城區檢察院 高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