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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疑坐冤獄17年當事者:那些犯罪事實都抄寫不下去

2013年05月02日16:35    來源:新京報        字號:
摘要: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杭州市蕭山分別發生兩起劫殺出租車司機案。公安機關認定蕭山籍5男子所為。1997年,浙江高院終審判處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朱又平死緩,田孝平無期。

  

  今年1月,當年女出租車司機遇害的地方仍有些偏僻。1995年3月20日,蕭山市農墾一場,出租車司機徐彩華遇害,財物被搶。 新京報記者劉剛攝

  4月28日,“浙江蕭山5青年劫殺出租車司機案”最后一名“案犯”王建平獲假釋。去年12月,該案出現新線索,浙江省高院復查此案。此時,5案犯已在獄中度過17年。

  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杭州市蕭山分別發生兩起劫殺出租車司機案。公安機關認定蕭山籍5男子所為。1997年,浙江高院終審判處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朱又平死緩,田孝平無期。

  2012年,公安部門偵查其他案件中發現1995年3月20日那起案件新的線索,認為可能對上述判決有影響。今年1月4日,浙江省高院決定對該案立案復查,並要求“有錯必糾”。

  5名“案犯”中,田偉冬已於今年1月11日刑滿釋放。2月初到4月28日,朱又平、陳建陽、田孝平、王建平4人先后獲假釋。王建平告訴記者,他被假釋,是因表現良好,符和假釋條件。

  5案犯的家屬已見了省高院負責人。一名家屬稱,他們被告知即將公布復查結果。

  5月1日,記者向浙江省高院核實4人假釋是否與案件復查有關,一工作人員告知暫不回應。

  ■ 相關法條

  《刑法》第八十一條:“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第八十一條同時規定: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 對話

  “出獄前夜是人生最漫長一夜”

  “案犯”朱又平提前3個月假釋,獄中表現積極不申訴,希望減刑早出獄

  【對話人物】

  朱又平 男,38歲,杭州蕭山人。浙江省高院認定,朱又平參與1995年3月20日杭州蕭山劫殺出租車司機案,並判其死緩。去年底,警方在偵查其他案件中發現“3·20”案件線索,認為可能對原判決有影響。2月1日,朱又平獲得假釋出獄。

  “終於等到這一天”

  新京報:得知案子被復查時你什麼反應?

  朱又平:今年1月13日上午,浙江省高院審判監督委員會的法官到省二監,他反復問我,17年前的“3·20”劫殺出租車司機案,你到底做過沒有?我堅持說沒有。

  那天談話持續2個小時左右。法官走前告訴我,浙江省高院立案復查了。

  新京報:你當時是什麼反應?

  朱又平:我自學過法律。這個時候法官來訪,我知道案子出現轉機。又緊張又激動,語無倫次。人跟機器一樣,話都不知道怎麼說。

  以前父親還活著的時候,經常講,隻有真凶抓到了,否則永遠翻不了這個案子。這時我就想,我終於等到這一天。

  新京報:此前想過案子會有轉機嗎?

  朱又平:想過。在監獄裡,我第一次看到佘祥林案的新聞,像黑屋裡突然打進一絲光亮。當時就想,我會不會有這樣的機會,什麼時候翻案能輪到我。但想想又覺得渺茫。

  新京報:假釋前,你考慮最多的問題是什麼?

  朱又平:從1月13日開始就睡不踏實了。每天凌晨2點醒過來,迷迷糊糊,翻來覆去。我在想,出去怎麼辦?怎麼面對這個社會。而以前我經常考慮的問題是出去如何申冤。

  新京報:得知案子有轉機,獄友們怎麼看?

  朱又平:他們都羨慕我,說我運氣好,換在十年前,早被捂住了。我也同意,這十年,國家的法治有進步。

  “抄寫不下去犯罪事實”

  新京報:一審宣判死緩后你上訴了,但服刑這麼久,為何沒有申訴?

  朱又平:省高院的法官也這樣問過我。主要兩點原因:一是申訴不能減刑,再就是沒有新的有利重大的証據,申訴成功幾率也不高。

  新京報:就希望能早點出來?

  朱又平:是的。當時的想法很簡單:爭取早日出獄,釋放后三年內仍能申訴。

  新京報:怎麼能做到17年一直沉默?

  朱又平:你去嘗嘗17年的滋味,從沒有做過到硬說你做了,上訴也不管用,你還會相信法律嗎?我當時的想法就是很簡單,早點出來,用自己的辦法洗刷冤屈。

  新京報:你一共減了幾年刑?

  朱又平:我一共拿了6次“改積”,4次“記功”,1次表揚。一共減了7年半的刑。到今年5月,我就正式可以刑滿釋放了。

  新京報:你心裡怎麼看待你的案子?

  朱又平:每年監區要求服刑人員寫年終總結,必須抄寫犯罪事實,這是認罪的表現。我在犯罪事實一欄,隻寫一句“服從法院判決”。我從內心深處抵觸,根本就沒干過,也就抄寫不下去犯罪事實。

  新京報:學習法律之后對你的案子怎麼看?

  朱又平:法律書越看越心涼。我專門看過一本叫証據鏈的書,書上說要推翻此前的判決,需要新的重大的証據。我越想越無力,要找17年前自己不在場的証據,不知道怎麼下手。

  “不要讓我再等太久”

  新京報:假釋出獄前一天,你做了些什麼?

  朱又平:我把各種監獄的印記,書信、証書、衣服,全部撕碎,扔進垃圾桶裡。我不想再回憶,想徹底告別過去。我以為這個噩夢可以畫一個句號了。

  出獄前夜是人生最漫長的一夜。進看守所和出監獄都終生難忘。盼著日出,但天老不亮。

  新京報:聽你的朋友講,你回家第一個晚上沒睡著。

  朱又平:監獄是長明燈,晚上睡覺不關燈。回家第一晚,不適應,關燈太暗,開燈又太亮。床頭燈開開關關好多次。凌晨3點鐘才睡著。跟做夢一樣,5點不到就起來了。那會兒,天還很黑,母親和姐姐,還在睡覺。

  新京報:目前還沒結果,擔心嗎?

  朱又平:我很著急,擔心節外生枝。我希望法院能給個公正的說法,越快越好。我已經等了17年,不要讓我再等太久。我也好盡快開始新的生活。

  ■ 大事記

  ●1995年3月20日

  蕭山農墾一場發生出租車劫殺案,司機徐彩華遇害,財物被搶。

  ●1995年8月12日

  蕭山坎山鎮發生出租車劫殺案,司機陳金江遇害,財物被搶。

  ●1995年10月5日

  蕭山市歡潭鄉岳駐村公路上,田孝平持刀搶劫農用貨車,被交警當場抓獲。

  ●1995年11月28日

  陳建陽、田偉冬、朱又平、王建平分別被警方帶走。

  ●1996年9月28日

  陳建陽、田偉冬、朱又平、王建平、田孝平等5人被批捕。

  ●1997年7月11日

  杭州中院一審,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等3人被判死刑,朱又平被判死緩,田孝平被判無期。前4人不服上訴。

  ●1997年12月29日

  浙江高院終審,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等3人改判死緩,朱又平核准死緩。

  ●2012年

  杭州警方發現1995年3月20日搶劫出租車司機案件新線索。

  ●2013年1月4日

  浙江省高院立案復查。

  ●2013年1月11日

  田偉冬刑滿釋放。

  ●2013年2月1日

  朱又平假釋。

  ●2013年2月4日

  陳建陽假釋。

  ●2013年2月6日

  田孝平假釋。

  ●2013年4月28日

  王建平假釋。

  原標題:蕭山17年前殺人案5犯全出獄 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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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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