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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8日04:22|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復旦投毒案”開庭審理。 新華社發
▲受害人黃洋資料照片。
稱因愚人節玩笑打算“整”受害人受害人家屬稱不要賠錢隻求償命
訊備受關注的上海復旦大學寢室投毒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受害人黃洋的室友林森浩當庭承認,向黃洋所喝的水中投入劇毒N-二甲基亞硝胺。但林森浩稱,他並非要故意殺死黃洋,只是因為愚人節開玩笑,教訓一下他。
投毒量超過致死劑量十倍
27日上午9點半,林森浩被兩名法警帶進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C101法庭。
據上海檢方指控,林森浩今年27歲,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住復旦大學楓林校區西20樓421室。今年3月31日,因與同寢室室友黃洋因一些瑣事產生不和,於是找來劇毒的化學試劑N-二甲基亞硝胺,將其注入到黃洋所喝的水中。黃洋在飲用后,引發肝、腎功能衰竭,於今年4月16日不治身亡。
對於檢方的這一指控,林森浩表示,他承認確實將N-二甲基亞硝胺投入黃洋所喝的水中,導致了黃洋的死亡。但他對於檢方提到的兩人因瑣事產生不和於是決定殺人並不認同。林森浩稱,他之所以向黃洋的水中投毒,原因只是想教訓一下黃洋,讓黃洋難受一下。而且以他對這種劇毒化學試劑的了解,應該不會產生這麼嚴重的后果,“我之前做過這種試劑的實驗,即使進入體內,經過治療是可以解除的”。
公訴機關認為,林森浩實施犯罪行為具有明確的犯罪動機,將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亞硝胺注入飲水機,超致人死亡劑量10倍以上,應從重處罰。
當庭道歉稱願接受任何處罰
在27日的庭審中,法庭就林森浩的犯罪動機、目的、作案手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開了調查,並充分聽取了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並對証據進行了質証。
庭審最后,林森浩表示:“我的行為導致了黃某的死亡,對他的家庭造成了打擊。我罪孽深重,我向他的家人道歉。我也對不起家人近30年的養育,願意接受法庭的任何處罰”。
27日下午6時15分,該案庭審結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日對該案作出宣判。
□焦點
犯罪動機 故意殺人還是“愚人節整人”
庭審中,檢方指控林森浩“因瑣事與黃洋不和”,“決意採取投毒的方法殺害黃洋”。林森浩否認故意殺人。
林森浩說,自2011年8月起成為室友后,兩人關系一般,“黃洋覺得我沒生活情調,我覺得他自以為是”。林森浩強調自己是個注意公平的人,黃對人對己標准不一。
關於投毒動機,林森浩說:“這是個巧合。因為3月29日同學約我一起做實驗,我就想起了上次實驗中留下來的藥品。正好那天在宿舍,黃洋和其他同學打游戲時說起愚人節快到了,他要想個節目整人。我當時看他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聽說其他學校也有過用毒來整人的事,就在心裡暗想,你這麼開心,我也來整整你。”
公訴人出示的一組証人証言中提及,“黃洋性格外向、強勢,說話直接,不注意他人感受。有次假借林的名義批評另一位同學的生活習慣,林知道后有些不高興。”“林有些內向,曾獲得獎學金(2萬元),黃起哄要林請客遭拒。黃有時以開玩笑的方式評價林生活細節,嫌棄林比較小氣。”對於上述証言,林森浩表示這是他們的看法,他對黃洋並沒有什麼不滿。
在辯論階段,檢方指出,林森浩的行為絕非只是想教訓一下黃洋,林森浩對於N-二甲基亞硝胺的毒性應當是心知肚明,明顯是故意為之。
林森浩的辯護律師說,林森浩和黃洋沒有明顯的矛盾,他沒有積極追求黃洋的死,這種行為只是間接故意,希望法院考慮這個情節從輕判決。
毒物來源 從以前實習醫院實驗室取得
庭審中,林森浩完整介紹了作案過程,檢方針對一些細節出示了証據。
林森浩說,有了“整”黃洋的想法后,他於3月31日找到同學呂鵬,准備向其要曾經做實驗時用過的N-二甲基亞硝胺。N-二甲基亞硝胺是一種劇毒化學品,2011年林森浩曾用其做過實驗,當時剩余N-二甲基亞硝胺被封存在復旦大學中山醫院一間實驗室。林森浩曾在該醫院實習,並寫過三篇有關N-二甲基亞硝胺的論文,包括畢業論文。
從呂鵬處拿到實驗室鑰匙后,林森浩將裝有75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藥瓶和一支已經吸了約2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注射器拿走。當天下午5點多,林森浩返回寢室,同寢的黃洋和葛俊琦均不在,林森浩就將所有藥液都倒進飲水機。
4月1日早上,黃洋起床后接水喝,躺在床上的林森浩聽聲音判斷出,黃洋接了一些水喝下后,立馬吐了出來,還開始干嘔起來。隨后,黃洋還將飲水機整體搬到外面去沖洗。
黃洋離開后,林森浩稱自己在一個小時裡頭腦一片空白,不知所措。隨后,他上網搜索有關N-二甲基亞硝胺的知識,結果顯示:隻需攝入2克N-二甲基亞硝胺,人基本就無藥可救,最終會引發肝腎衰竭而死。
事后處置 多次查毒物信息不告知同學
4月1日,林森浩外出辦事,黃洋在很短時間內出現嘔吐、發燒症狀,且病情越來越難以控制。2日,黃洋到中山醫院急診治療。3日,黃洋轉入中山醫院重症監護室治療,血小板數量一度跌到了2,有生命危險。雖然醫院對黃洋的症狀採取了保肝、抗干擾的治療,但依然無法有效控制症狀。4月6日開始,黃洋進入昏迷狀態。
黃洋的同學們緊張調查病因,林森浩也曾3次到醫院看過黃洋。林森浩說,為了打消恐慌,他又多次上網搜索N-二甲基亞硝胺的信息,還專門搜索了司法機關如何進行毒物檢測。
檢方認為,林森浩在發現黃洋中毒后,多次在網上搜索N-二甲基亞硝胺的信息,卻不向黃洋的同學說明事實,導致了醫院無法查明黃洋中毒的具體原因,沒法採取有效治療措施,最終才導致黃洋不治身亡。所以,林森浩的行為是直接故意殺人,性質十分惡劣。
破案過程 同學查資料買試劑找出毒物
黃洋住院后,室友葛俊琦回校,探視過幾次后,葛俊琦對黃洋的意外發病感到困惑。4月8日,葛俊琦猛然想起,林森浩曾做過有關N-二甲基亞硝胺引發肝纖維化的實驗,葛俊琦在網上搜索發現,N-二甲基亞硝胺中毒的一系列症狀與黃洋完全吻合。他當即給同學孫希才打電話,但由於林森浩回到房間,他挂掉電話發短信告知。孫希才馬上安排王歡等人去買N-二甲基亞硝胺,10日終於買到交給孫希才,經檢測機構緊急檢驗,發現黃洋飲水機內有N-二甲基亞硝胺。
4月11日,孫希才等人到復旦大學保衛處反映情況,保衛處人員立刻報警。警方詢問林森浩,但林森浩否認投毒。12日,警方立案調查傳喚林森浩,林森浩承認投毒。
4月16日,黃洋因醫治無效而去世。葛俊琦、孫希才等人說,黃洋去世時已經全身浮腫,他們都已經看不出黃洋的容貌。
□庭外死者家人
不求賠錢隻求償命
復旦大學作為國內頂尖院校,同寢的研究生林森浩和黃洋可謂同齡人中的優秀分子。今年7月,黃洋應畢業,此前他報考本校的博士研究生,成績名列前茅,而林森浩也找到一個不錯的工作。
27日,復旦大學的一些學生到庭旁聽。林森浩的多名親屬也到庭旁聽。庭審過程中,坐在旁聽席第三排林父一直面色陰沉,緊鎖雙眉。
27日庭審中,黃洋的多名家人到場旁聽。下午休庭期間,黃洋的母親在法院大廳內痛哭,難以控制情緒。黃洋的父母表示,沒有要求林家賠償,但堅決要求判處林森浩死刑,“我們的孩子沒了,我們要他償命”。
休庭期間,雙方家人保持了距離。林森浩的一名家人表示,林森浩的父母在事發后情緒十分低落,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林家的經濟條件較差,林母患有風濕性心臟病,這些年看病,已經花光了家裡的積蓄,所以沒有能力對黃家作出補償。(京華時報記者 張劍)
熱點聚焦·庭審現場
復旦投毒案
案情回顧
(責編:王化雲、喬暢)
黃洋 林森浩 二甲基亞硝胺 受害人家屬 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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