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 新加坡吉林南粵魯東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IP電視 華商紙媒滾動
2014年03月27日16:16|來源:中國新聞網|字號:
中新網東莞3月27日電 (李映民 安致標)記者27日從廣東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正式立案受理馮某森案。此前,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馮某森等人涉嫌開設賭場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馮某森曾任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四分局副局長,因自曝被綁架事件后,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據檢察院公訴指控稱,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馮某森因急需用錢,遂企圖提供其位於本市石碣鎮劉屋管理區沙洲村的古漢方酒店四樓給他人開設賭場以獲取好處費,后通過被告人林某堂的介紹認識被告人蔡某生。
2012年11月,馮某森、蔡某生、林某堂一起在蔡某生位於東莞市東城區火煉樹的家中商量,馮某森向蔡某生表示隻要每天給其3.1萬元就可以將古漢方酒店四樓提供給他人開設賭場,並稱有關系確保該賭場不被查處,蔡某生即答應介紹他人前來開設賭場。
2013年初,蔡某生通過被告人劉某的介紹認識被告人曾某富、肖某、金某昂等人,后向劉某、曾某富、肖某等人詳細介紹開設賭場等情況。
2013年5月中旬,由蔡某生代表馮某森與曾某富、肖某、金某昂、劉某、田某民、“添哥”、“勇”(后三人具體情況不詳)等人達成協議,由馮某森提供古漢方酒店四樓給曾某富等人開設賭場,並負責疏通關系,而曾某富等人則每天給蔡某生6.1萬元,由蔡某生從中抽取3.1萬元交給馮某森。后由劉某和被告人王某負責裝修賭場。
2013年5月21日,該賭場正式開始聚眾賭博。曾某富、肖某、金某昂、蔡某生、劉某、田某民、“添哥”、“勇”等為賭場股東,分別佔有份額不等的股份。
2013年5月23日0時許,東莞市公安局石碣分局派員將該賭場進行查處,當場抓獲參賭人員一批並繳獲賭具一批。
2013年5月23日15時許,蔡某生、劉某等人在本市石碣鎮將馮某森帶至本市東城區火煉樹由肖某經營的美星裝飾公司辦公室內,蔡某生、劉某、曾某富、肖某、金某昂、田某民、“添哥”、“勇”等賭場股東以馮某森保護賭場不力致使賭場遭受損失為由要求馮某森賠償損失3000萬元,馮某森不肯,劉某等人立即對馮某森拳打腳踢,后蔡某生等人將馮某森禁錮在該辦公室內,強迫馮某森打電話籌錢。馮某森被迫打電話給其老婆徐某雄及其朋友籌錢,徐某雄遂籌了4萬元送到該辦公室交給曾某富等人。
后馮某森意圖發信息給朋友通知報警,被負責看守的兩名不知名男子發現,負責看守的男子立即對馮某森進行毆打,並駕駛車輛將馮某森進行轉移。在轉移過程中,馮某森意圖掙脫逃走,負責看守的男子遂持刀在馮某森臀部捅了三刀(經法醫鑒定為輕微傷)。
2013年5月24日中午,蔡某生、曾某富、肖某、劉某等人要求馮某森賠償損失700萬元,馮某森表示沒有那麼多錢,蔡某生等人即要求馮某森變賣古漢方酒店所在房產。過程中,肖某、劉某等人強迫馮某森寫下一張金額為200萬元的欠條。
2013年5月25日,王某等人押送馮某森到醫院治療,在治療過程中,馮某森趁機打電話報警,民警到醫院將馮某森解救出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曾某富、肖某、蔡某生、金某昂、劉某、王某、馮某森、林某堂、刀某窪,共同開設賭場,被告人曾某富、肖某、蔡某生、金某昂、劉某、王某共同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綁架罪、開設賭場罪追究被告人曾某富、肖某、蔡某生、金某昂、劉某、王某的刑事責任,以開設賭場罪追究被告人馮某森、林某堂、刀某窪的刑事責任,故向法院提起公訴。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此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責編:肖靜陽)
馮某森,開賭場,劉某,被告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