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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2日01:36|來源:北京晨報|字號:
秦志暉身著便服在接受法庭的審訊。通訊員 曹璐/攝
“網絡上有我一個‘秦火火’就夠了,我付出的代價太大了……希望給大家以警示,希望大家珍惜在網絡上的自由空間,真正做一個對社會有價值的人。我就是前車之鑒。”秦志暉(網名“秦火火”)在法庭上懺悔說。11日上午,備受關注的秦志暉涉嫌誹謗、尋舋滋事一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秦志暉當庭認罪,法庭將擇日宣判。據悉,此案是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動和最高法、最高檢出台《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來,首起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
庭審現場
“秦火火”出庭自稱緊張
昨天上午9點,身穿便服的秦志暉面帶笑容地進入法庭,見到律師后點了點頭。隨即,旁聽席上秦志暉的母親捂著嘴哭出聲來,身體微微顫動著。不過,秦志暉看起來比較放鬆,說話聲音響亮,嘴角還時常揚起微笑。在答錯法官的問題時,他還笑出聲來,稱自己有點緊張。因表現得過於放鬆,法官兩次提醒他注意坐姿,不要抖腿。
“我自願認罪。”秦志暉承認,被指控的幾個微博賬戶都屬於他,信息也是他發布的。在庭審最后階段,秦志暉的聲音有些哽咽,“我有誤區,認為網絡和現實不同,網絡是自由的,能說自己想說的話。但我過了紅線,損害了他人的名譽……有句話說得好,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我恰恰忽視了這一點,沒有注意到法律和道德的存在,這種思想上的認知誤區擾亂了公共秩序。”
控辯交鋒
辯方:檢方証據存在瑕疵
盡管秦志暉認罪,但為秦志暉提供法律援助的辯護律師認為,檢方在証據上存在瑕疵,指控事實不清,証據不足。律師稱,僅憑微博的發布時間、地點和IP地址,不能唯一指向被告人,有可能被盜用。“被告人到案后,其中一個微博賬戶還在繼續發布信息。”律師說,“秦火火”火了之后,有人搭便車也注冊了后綴是“秦火火”的微博賬戶。
辯護律師還表示,刑法第264條規定,誹謗罪屬於被害人自訴告發才受理,隻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行為才公訴。而被害人中,隻有楊瀾在被告人被抓前舉報過。“雖然被害人都是知名人士,但微博內容沒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律師認為,被告人的行為不屬於司法解釋規定的七種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故不構成誹謗罪。
關於原鐵道部的微博,辯護律師也認為未達到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程度,不構成尋舋滋事罪。“被告人是一個渴望成功的草根,夢想成名卻找錯了方法,希望法庭對他從輕處罰。另外,應盡量避免對同一行為讓其承擔兩個罪名,給被告人一個公正的判決”。
控方:被告人明知是謠言
對此,公訴人反駁說,現有証據形成完整的証據體系,均証明被告人發布了涉案微博。而之前網絡上的傳言恰好証明被告人是明知的。公訴人說,之前網上關於被害人的謠言,不僅被害人本人和相關機構都澄清過,造謠當事人道過歉,媒體也進行了報道,這些內容在網絡上並非少量,被告人有能力去搜索核實,但他卻根本不關心真實與否,應當認定是明知虛假信息而發布。此外,被告人的行為達到了誹謗多人的構成要件,屬於公訴案件的范圍。
另外,對於攻擊原鐵道部的微博,被告人是對網上原有的虛假信息進行修改編造,而非簡單的傳播。尋舋滋事罪針對的是不特定多數人,擾亂的是公共秩序。在出現這樣重大的事故之后,被告人發布擾亂人心的虛假信息,且從大量的網友評論可以看出,多數人都相信了,造成了很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引發公民對政府的不滿,造成了公共秩序極大的混亂,已構成尋舋滋事罪。
檢方建議
如實供述從輕處罰
庭審中,公訴人針對秦志暉發布的5起謠言進行了舉証,其中包括“羅援將軍哥哥任西門子公司副總裁”、“楊瀾在網上虛假捐贈”、“全國殘聯主席張海迪是外國國籍”以及“動車事故中意大利遇難者茜茜協議賠償3000萬歐元”等。
公訴人認為,秦志暉主觀存在誹謗他人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在網上發布虛假信息的行為,其行為已經構成誹謗罪。此外,秦志暉主觀上具有起哄鬧事發布虛假信息的故意,客觀上編造原鐵道部相關虛假信息並在網上發布,其行為已構成尋舋滋事罪。但鑒於秦志暉到案后如實供述,公訴人建議可從輕處罰。
法庭懺悔
網絡不需要第二個“秦火火”
在法庭最后陳述階段,秦志暉對楊瀾和張海迪等人的名譽造成的損害表示了歉意和內疚,並希望自己的行為能夠警示他人,別干像他這樣的蠢事。“網絡上有一個‘秦火火’就夠了,希望大家珍惜在網絡上的自由空間,真正做一個對社會有價值的人”。
另外,秦志暉還表達了九個感謝。包括感謝這個時代,有電腦和網絡才讓他的才能有了發揮空間﹔感謝北京這座城市的包容,讓他有了很好的工作機會,使他被人認可和欣賞﹔感謝公檢法機關的文明執法,讓他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
在秦志暉的感謝中,還著重提到了讓他深陷囹圄、又愛又恨的微博世界。他表示,是微博讓他有了與名人進行有效溝通、交流的機會,而這些名人們也並不歧視自己的學歷和社會地位,隨后還細數了幾個名字。
而最讓在場所有媒體工作者始料不及的是,秦志暉突然轉過身,面向眾多記者鞠躬並致謝,“感謝你們這些記者,我是一個小人物,正是因為你們的關注,我才得到了大量的關注……我必須向你們鞠躬。”秦志暉最后感謝他的父母給了他學習的機會,讓他有安身立命的本錢,並朝他們鞠了三個躬。
昨天,法官還特地提醒,在網絡信息時代,在享受網絡帶給人們高效便捷的同時,要堅守法律的底線。在表達意見和行使言論自由的同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也不得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國家利益。法官希望借助此次庭審能夠最大程度地傳遞網絡正能量。
“秦火火”主要謠言
關於羅援將軍家人的謠言
2013年2月24日秦志暉使用“東土秦火火”稱,羅援身為少將,其大哥在德國西門子公司任高管。對此,秦志暉供述說,他是在網絡上搜到羅援的哥哥在西門公司工作,然后就想當然寫為西門子公司。
關於楊瀾虛假捐贈的謠言
秦志暉說,當時在天涯論壇裡看到相關帖子,隨后就搜索楊瀾和希望工程的關鍵詞,發現多個網頁都在說這件事,於是就發了微博。
關於張海迪國籍的謠言
秦志暉說,他是在百度上看到有人說她是日本國籍,自己不能確定。為了跟風,他看了張海迪的新浪博客,看到她在博客裡寫到在德國小住的文字。“她是以什麼名義在德國住那麼長時間?我想讓張海迪進行正面回應”。秦志暉承認,網民看到他發的微博后有三種反應,有的說沒想到張海迪有這樣的一面,有人問是真的嗎,還有人說是污蔑。
關於原鐵道部的謠言
對於“動車事故中意大利遇難者茜茜協議賠償3000萬歐元”的微博,秦志暉供述稱,他之前在微博上看到有人爆料說賠償了2000萬歐元,當時有100多個轉發評論。自己很生氣,想給原鐵道部壓力,就發布這條微博。“我覺得3000萬歐元更順口,就把2000萬歐元改成3000萬歐元。”秦志暉說,該微博發布后,有80%的網友表示相信,20%的網友認為還需要進一步確認,等待官方回應。“我當時隻想讓大家注意到我這個人,至於鐵道部,只是覺得會讓鐵道部顯得比較狼狽”。
人物背景
秦志暉:高中文化,被捕前任北京華迅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沈陽分公司社區部副總監。2013年8月19日,秦志暉因涉嫌犯尋舋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批捕。
就職經歷:秦志暉於2010年7月就職於中國爾瑪互動營銷公司,負責文案工作。在該公司工作期間,其熟悉了相關的互聯網炒作手法。2011年8月,秦志暉從該公司離職,先后於2012年12月、2013年5月到北京口碑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北京華迅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工作。
(責編:黃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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