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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8日02:47|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17日,市一中院公布,該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雇凶殺死情婦的前門街道工委原書記羅少杰、幫凶馬衛華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羅少杰曾是前門街道工委書記、東城區人大代表。他生於河北,16歲時到北京上學,中學畢業后入伍,復員后進入崇文區龍潭街道工作。2002年,成為崇文區城管大隊隊長、書記,2003年轉到前門街道直至案發。
法院查明,羅少杰長期與熊某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后產生矛盾。2011年9月,羅少杰指使馬衛華(案發前為北京嚴之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長)殺害熊某並為馬衛華提供錢款,還指使葉學軍(案發前為北京市房修公司前門項目部負責人)為殺害熊某提供幫助。
2011年9月13日,葉學軍伙同馬衛華租下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小區一單元房,后葉學軍更換門鎖。馬衛華於2011年9月14日下午,以看房名義將熊某騙至預先租下的單元房內,將熊某殺死。后馬衛華在朱小鵬(案發前為北京嚴之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職員)的協助下,將熊某的尸體運至東城區一租住房內,又伙同張大鵬(案發前為北京市龍文學校崇文分校校長)先后在該處及東城區另一處租住房內,將熊某的尸體肢解並拋棄。
羅少杰、馬衛華、葉學軍、朱小鵬作案后被查獲歸案,公安機關根據馬衛華的供述將張大鵬抓獲。
2012年12月,市一中院審理后認為,羅少杰、馬衛華、葉學軍均構成故意殺人罪。法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羅少杰、馬衛華死刑,葉學軍有期徒刑六年,張大鵬和朱小鵬因犯幫助毀滅証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案情回放
熊某被害時41歲,在一家拆遷公司做部門經理。因公司業務離不開城管的關照,2003年,熊某在飯桌上認識了時任崇文區城管大隊大隊長羅少杰。此后不久,兩人發展為情人關系。
據熊某居住的小區居民反映,羅少杰和熊某在小區出入時都是以夫婦身份示人。熊某介紹、談起羅少杰時,均以“老公”、“我們家老羅”相稱﹔羅少杰稱呼熊某也是“我家媳婦”。
據羅少杰供述,在他與熊某交往過程中,熊某曾為他懷上了一個孩子,但是為了不給他帶來心理壓力,熊某自己一個人悄悄到醫院做了人流。此后,兩人的感情越來越好。
據了解,兩人在一起七八年來,熊某一直未婚。但時間長了熊某也慢慢不滿於沒名沒分。羅少杰便欺騙熊某稱自己的妻子得了癌症將不久於人世,以此拖延。羅少杰並沒有想過娶熊某過門。在事發前不久,熊某意外得知羅少杰給自己妻兒購置房產,她感到受騙,便稱掌握羅少杰很多工作內情,並威脅進行舉報。
此后,羅少杰起了殺心。
2011年9月,羅少杰假稱要與熊某結婚,並表示選了一套房子作為新房。2011年9月14日,熊某接到馬衛華電話,稱要帶她去看新房。馬衛華帶熊某進入房間后,趁熊某看房之機將她殺害。次日,馬衛華在朱小鵬的協助下,又伙同張大鵬將尸體肢解並拋棄。
熊某的弟弟聯系不上姐姐后向警方報案。民警經過調取監控錄像,從熊某最后出現時坐的車為線索入手,最終破案。
(責編:趙雪晨)
熊某 街道工作 拋尸 被判死刑 情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