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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1日08:59|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2010年8月8日凌晨,位於舟曲縣城東北部的三眼峪暴發泥石流,當時剛建完的4道大壩被沖毀,不僅沒能發揮作用,反而帶來更大災難。
近日,京華時報記者赴舟曲泥石流發生地,探求三眼峪4道大壩如何成為豆腐渣工程的內幕。附近村民稱,災難發生前,已發現工程質量問題,但找到縣環保局和縣政府反映沒有用。如今雖然環保局工作人員稱事情已經過去了,不便和領導聯系,但是這個豆腐渣大壩依然讓當地村民如鯁在喉。
□現場探訪
大壩內部填沙礫殘體徒手可抽石
4月9日,記者來到了舟曲縣城三眼峪溝內新建的追思園,遠遠便可看到矗立在廣場上的紀念碑,紀念碑后圍著一面稍呈弧形的追思牆,牆上刻著1700多名在泥石流中遇難和失蹤的當地百姓的名字。
三眼峪呈“Y”字形,兩條支溝交匯后,自北向南,自上而下,匯入呈東西狀橫貫舟曲縣城的白龍江。在三眼峪溝兩側,左側依次分布著三眼峪村、北關村、南街村,右側則為月圓村、北街村和東街村。4月10日,來自三眼峪村的馮山鬆、月圓村的薛山嶺和北街村的蔣阿姨等幾位村民,帶著記者自三眼峪底部一路向上進山。
進入三眼峪約數百米處,記者便看到一道鋼筋混凝土大壩,壩體紅字顯示該大壩為“三眼峪主一號壩”。沿山溝繼續往上爬約500米,便可見三眼峪二號壩,再上行約500米,在“Y”字交匯處,可看到大一號壩、小一號壩分別建在三眼峪左右兩條支溝上。4道大壩均為鋼筋混凝土建筑,壩基寬約20米,壩頂寬約10米,壩體上打著30個過水孔,底部留著過水涵道。
“這是泥石流后新修的大壩,”馮山鬆撫摸著大壩說,“大壩若建成這樣,泥石流絕對沖不動,那1700多人就不會死!”
在三眼峪一號壩北側約30米處是突發泥石流前所建的1號壩殘體。記者現場看到,該壩西側僅靠山體,壩體殘留僅約3米,壩底寬約2米,頂部寬約80厘米,大壩外側砌著石塊,用水泥勾縫,內部卻堆著石塊、沙礫,稍微用些力便可徒手抽出石塊,泥土碎石也隨之塌下。“4道大壩都是這樣做的,外面是砌著石塊,用水泥勾縫,中間則裝著挖掘機挖的碎石。”馮山鬆說。
□災民講述
發現大壩有問題多次反映無人理
72歲的蔣阿姨反映,是她最早發現大壩的質量有問題。2010年三四月份,大壩還在建時,她進山發現1號壩前有兩三個工人正在往壩體內填沙土和碎石。2號壩處有十多個工人也是這麼干。蔣阿姨將情況告知其他村民,大家來看過,“都說大壩建成豆腐渣了,我們就擔心水出來,人就完了。”
村民反映,炸山取石、就地取沙是大壩建設過程中的兩個最大問題。一名村民說,大壩在建時,施工方並沒有另行開辟採石場,“就在三眼峪溝裡開山炸石,一連炸好幾天,石塊夠了就停止炸山,用完了再接著炸。”村民稱當時大家就要求停止炸山,也找到環保局和縣政府反映,但是沒用。大家認為炸山鬆動了原本就鬆動的山體,就地取沙因含土過重且沒有淘洗,令大壩成了豆腐渣。記者在三眼峪溝內發現一塊巨石,巨石一側還留有一個深深的洞眼,“洞很深,就是炸山取石時留下的。”馮山鬆稱。
2010年8月8日凌晨,三眼峪東側不遠處羅家峪也發生了泥石流。羅家峪上游沒建大壩,部分村民還把房子建在了河道上,“但隻死了十幾個人”。三眼峪村民認為,本為攔洪的大壩,因為質量問題,在泥石流發生時不僅沒能發揮作用,反而帶來更大災難,“大壩其實是修成了蓄水池,第一道大壩被沖垮后,夾帶泥沙、石塊從高處一起泄下,為沖擊下一道大壩增加了能量,最終奪走了1700多條人命。”
村支書“遭封口”強度試驗被叫停
在舟曲泥石流中,受災最重的是月圓村。月圓村支書何新朝及東街村支書張東成,曾帶領災民一起向上級部門反映大壩工程問題。村民反映,后來何新朝被以12套房子“封口”,張東成則獲10套商鋪及房子,人也成了公務員。
20日下午,何新朝在電話裡對記者表示,他目前已不再向上反映大壩豆腐渣工程一事,“因為政府后來建設的工程質量很好。”關於房子,他說自家原來就有4個大院子,這次一共才補償了7套半房子,12套房子是傳聞。隨后,他以不便接聽電話為由挂斷了電話。
何新朝通過短信回應稱,往事不堪回首,自己不想再提及。做公務員是自己考取的,“這也算是對自己這幾年工作的肯定和回報。”
“我也曾到政府反映情況,但他們對我說,‘別再提了,要再提,明年的泥石流中將加一個人。’”薛山嶺稱。
據了解,自1996年開始,國家就在三眼峪實施泥石流災害防治工程,1998年完成了該工程的規劃設計,由國家計委立項批復,其中最主要部分是建設防范工程。但實際情況為,當初設計的鋼筋混凝土壩改成了漿砌石壩。
在獲知4道大壩有質量問題,且均由甘南恆達建筑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施工建設后,薛山嶺曾同受災最重的月圓村村民跑了10多個部門反映情況,“我們從殘體上取樣,裝了6個袋子,想讓實驗室做水泥強度試驗,可他說沒法做,樣品一捏就碎,不成形,做不了。當我們建議其切削成型試驗時,實驗人員又透露,一是做不了,一是接到上級電話,這個試驗不能做。”
□災后追責
項目負責人獲刑縣領導無人擔責
據甘南恆達內部一高管介紹,正是其經理陳生昌負責修建了這4道大壩。“泥石流死了這麼多人,況且災難發生前便有人找政府反映情況,沒有得到解決,很多人恨陳生昌,有次在街上被人發現,差點要把他打死。”該名高管稱,事發后,陳生昌還因工程重大責任安全事故罪被判刑,在看守所裡呆了一年。
據記者調查,2011年1月,舟曲縣人民法院以陳生昌“無視國家法律法規,應當預見工程質量不滿足規范要求,可能導致嚴重后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損失,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從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為由,以犯重大責任安全事故罪判處陳生昌有期徒刑2年。
陳生昌認為泥石流為天災,責任不在自己,提起上訴。
“工程重大責任安全事故罪主體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該高管稱,大壩修建的直接責任人為建設單位的負責人、縣環保局副局長楊春杰,不能隻把陳生昌定位犯罪主體,而其他人均無責任。該高管稱,當時是縣領導行政干預定罪,為了轉移民憤,拿陳生昌做了“替罪羊”。
2011年8月,經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級法院查明,大壩存在質量問題,判陳生昌二年徒刑,緩刑3年。
4月13日,記者隨村民趕到舟曲縣環保局,想具體了解三眼峪大壩規劃、投資及建設具體情況,但一名工作人員以該事情已經過去了,自己不清楚,不便和領導聯系,也不便提供領導人的電話為由,婉拒了記者的採訪。
□工程內情
計劃投資900萬縮水變成百余萬
該高管稱,陳生昌也認為自己是個替罪羊,“讓修了4道大壩,才給了100多萬元,沒有錢,怎能修好壩?”陳生昌是挂靠到甘肅廣林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拿到了工程。據了解,此次三眼峪大壩建設工程是由甘肅省環保廳投資,計劃投資金額為900余萬元。該筆資金到招標時,卻變成了700余萬元。陳生昌拿到工程后還貸了200萬元開工,“可后來,有一縣領導告訴他,最多給500萬元,后來又說隻給300萬元,最后,他才拿到了100多萬元。”
該高管介紹,陳生昌拿到工程后,便將採石、取沙、水泥等工作,全部承包給了他的一名叫楊玉紅(音)的親戚。陳生昌本人也知道大壩建設質量不達標,“他曾接到整改通知書。有一天,我們看見工人直接從溝裡取土弄漿,還讓他們停工整改。可到后來,發整改通知、要求停工等,就成了一種形式,工地上該咋干還是咋干。”
該高管稱,炸山取石、就地挖沙也是因為缺錢,“就拿沙子講,開始是從河邊拉了淘洗過的沙子,1立方米要200多元,考慮到成本,后來才直接從三眼峪溝裡挖了”。
從2009年12月一直干到2010年8月,大壩完工了,種草、種樹等綠化工程還沒開始搞,“泥石流發生時綠化種樹的坑已挖好了”。(文中姓名除陳生昌外皆為化名)
(責編:龐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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