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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1日02:03|來源:海外網|字號:
4“城管”手持棍棒砸車。
4“城管”手持棍棒砸車,引發群眾圍觀拍照 網絡截圖
網傳紹興“城管”手持木棍打人砸車
海外網5月1日電 據《現代金報》報道,浙江紹興多名“城管”手持木棍打人砸車的視頻在網上熱傳。30日,當地城管部門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打人砸車的真不是城管,而是街道自行招募的“勸導人員”。目前,涉案的四名街道“勸導人員”已被刑事拘留。
網友爆料 多名“城管”手持木棍打人砸車
4月28日中午,網友“壞壞的小旦”在紹興某論壇發帖,稱紹興市越城區興文橋直街有多名城管打人砸車。他說,自己目睹了這起打砸事件的全過程。
據稱,事發之前有2輛“城管”執法車停在了街道上正泰電器店邊的小區門口,后面有一輛轎車想要進小區。由於興文橋直街本身路面較窄,所以2輛執法車一時間堵塞了道路。這個時候,從轎車上下來一位歲數較大的中年男性,與開執法車的“城管”進行理論,說怎麼能堵著小區門口,說著說著,中年人就開始謾罵,雙方發生口角。
其余“城管”見狀,就上前圍住這個中年人進行理論,此時車主(事后証實是該中年人的兒子)看到自己人被“城管”圍住,且還有動手跡象,就開車沖頂“城管”。然后,被襲擊的“城管”從車裡拿出棍棒開始圍毆轎車,其間還與上前去勸架的群眾發生了肢體沖突。
“壞壞的小旦”說:“最后110民警來了,負責這片的行政執法的人貌似也來了,后來這些‘城管’把衣服一脫都跑了!”
為了証明爆料屬實,“壞壞的小旦”還附上了一段視頻。
在視頻中,一輛白色小轎車旁站著四五名身穿黑色制服的男子,正手持著木棍用力砸車,並伴隨著“?!?!”的打擊聲。小轎車趕緊倒車,但由於后方有車擋道,轎車沒法繼續“跑路”。見車子停下,那幾名黑衣男子迅速沖上,繼續朝車子猛砸。又過了大約四五秒,小轎車在短暫調整方向后迅速倒車離去,接著在其他人的勸導下,黑衣男子散開,整個沖突告一段落。
城管部門 砸車的真不是城管而是“勸導員”
據了解,事發地點位於北海街道,屬於紹興市越城區城管局的管轄范圍。記者昨天聯系上了越城區城管局行政執法大隊隊長王偉。他表示,打人砸車的真不是城管,而是街道自行招募的“勸導人員”。
王偉告訴記者,最近這段時間,整個越城區都在進行“齊門經營”整治行動,目標是“還路於民”。他說:“整個越城區那麼大,要鋪開去工作,城管人手肯定不夠,所以才需要街道聘請一些協管員來協助工作。”
這些參與協管的“勸導人員”主要都干些什麼呢?王偉表示,工作內容很簡單,“就是勸導路邊商販在經營過程中不要佔用道路,幫助清運垃圾,以及提醒車主不要違規行駛或停車。”王隊長介紹,“勸導人員”不是城管,並沒有執法權,“簡單來說,他們和路口執勤差不多,跟在道路口戴紅袖套指揮交通的人一樣。”
記者了解到,北海街道所聘請的這批“勸導人員”都來自同一家物業公司。王隊長說,這家公司的制服與城管的隊服在款式和顏色上非常相似,所以才會被某些人誤以為是城管在打人,“其實,如果仔細看一下的話,就能發現肩章和袖標都不一樣的。”
據稱,發生這起打砸事件的起因,是因為這群勸導人員在對一輛汽車進行勸導時,車主驅車撞人,最后造成了4人受傷,其中1人有腦震蕩,目前還在住院,另有3人軟組織挫傷。
公安部門 4名砸車“勸導員”已被刑事拘留
昨天記者聯系上了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分局副局長錢成根。他表示,對於此事,越城公安分局已成立專案組介入調查。
錢成根說,警方已查明,當天上午,北海街道的城市管理臨時勸導人員在配合開展佔道經營、齊門經營整治勸導過程中,因工作用車堵塞小區交通與呂姓父子發生了糾紛。呂某的父親從自己的車上下來后,就一直辱罵勸導人員。
勸導人員梁某和張某因不堪辱罵,就上前對呂某的父親拳打腳踢,其他勸導人員也紛紛上前將其圍住。呂某為了不讓自己的父親受傷害,就開車撞向勸導員,造成勸導員劉某、梁某、周某不同程度受傷。在場勸導員隨即去拉車門,拍打車頭引擎蓋,想讓呂某下車。
發現車門被鎖后,勸導員梁某、張某某、張某、劉某等4人拿出工作用車中的木棒對呂某駕駛的沃爾沃轎車的前擋風玻璃、側窗和車身其他部位進行打砸,並將車輛的左側反光鏡扳斷,導致沃爾沃轎車不同程度損壞。
警方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勸導人員梁某、張某某、張某、劉某等4人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呂某構成故意傷害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9天,並處罰款500元﹔呂某的父親構成侮辱違法行為,依法予以罰款500元。
網友熱議
網友 @紹興俞建校:在創建文明城市期間,怎麼可以發生這樣的丑聞呢?實在給紹興抹黑了。要嚴肅地追查,不要把責任推給“臨時工”。城管也好,警察也好,你們給我記住了,用拳頭解決問題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網友 @SKIE同學:協管員也好,臨時工也罷,都是代表政府在行使行政職能。難道他們犯了錯,作為直接管理的城管領導,不應該出來向公眾道個歉嗎?
網友 @西山之石0169:如果我們把雙方的身份去掉,就會發現這樣一個事實:老頭罵人在先,然后被罵者圍困老頭,然后老頭的兒子要開車撞人,然后即將被撞的人很生氣,就砸車。就這麼回事,各位看官,看明白了嗎?雙方都有責任,但挑事的是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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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臨時工的那些事兒
據本報4月20日報道:4月19日,蒼南城管數名臨時工在執法時,過路的群眾黃某用手機對執法現場進行拍照。執法人員看到黃某用手機對他們進行拍照,便要求他不要拍。於是雙方發生了沖突,黃某被打傷。隨后,打人者被情緒激動的圍觀民眾圍毆。
據中國之聲報道:4月9日上午9時許,福州市馬尾區亭江鎮市容協管員林某某、翁某某在農貿市場周邊維持市場秩序,亭江鎮西邊村人鄭修院途經市場,對協管員工作態度提出指責,兩名協管員與鄭修院發生口角,之后動手打人,鄭修院倒地﹔隨后衛生院醫生趕到現場,經檢查,確認鄭修院已經死亡。 所謂“市容協管員”並無編制,屬於臨時工。
據《現代快報》報道:3月中旬,徐州市民王先生存放在當地某步行街一停車場裡的推車,被一名身穿城管制服的人員推走。王先生稱,推車裡存放了3塊和田玉原石和不多於5件玉器飾品,估計價值數萬元。推走車子的是戶部山管理處執法中隊協管隊員焦某,他把車賣給了廢品收購站。該執法中隊負責人李德生稱賣車是焦某的個人行為,焦某目前已被停職。焦某卻說是隊長李德生安排他去清理雜物,推車被他誤當成隊裡的東西給賣了,一共賣了55塊錢,都交給了隊長,中午隊裡吃飯的時候花掉了。
(責編:黃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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